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我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正式通知您将终止(解除)此前您与我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您本人,您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提前与我司终止(解除),我司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您应得的经济补偿金。请您在收到此通知书至劳动合同终止时日,将您的工作职责及相关事项交接清楚完毕,并由上级主管确认无误后才可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于 年 月 日到行政楼会议室办理离职及协议事项。 我司于 年 月 日发放经济补偿金,当日24小时内通过我司银行基本户转帐到本人帐户上(职工帐户:我司发放薪资的本人帐户):
(职工帐号: )。 如次日未收到应得的补偿金,应及时与我司联络即刻处理。 我司将一次性付清以上您应得的补偿金。
在您与我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当月的薪资,将按公司每月正常程序发放。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通知人(公司): 被通知人(签收):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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