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项 目
基站铁塔、天线建设工程合同编 号: 编 号:
与 签订的
1
基站铁塔、天线建设工程合同
发包人(甲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承包人(乙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帐 号: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协作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安装的通信基站(包括通信单管塔、美化天线天线等)地点、塔高由甲方发送给乙方的工程任务单确定。 第二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一)质量要求
2
① 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的,乙方确定采购的生产厂家需得到甲方书面认可,所有材料均应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乙方应提供材料合格证、检测资料报告、质保书及驻厂监理质量报告。 ② 所有材料无锈蚀;
③ 焊接材料必须与母材相匹配,并具有质量保证书; ④ 通信铁塔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具有质量保证书; ⑤ 通信铁塔的质量保证期:有效使用期限为30年,自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始; (二)技术标准
①铁塔安装完毕后应用经纬仪检测,整塔的倾斜不得大于h/1500(h为全塔垂直高度)。
② 最大设计风速下,其塔身挠度应小于或等于0.5度。 ③ 最大设计风速下,其塔身挠转角应小于或等于0.5度。
④ 全塔垂高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天线、平台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⑤ 镀锌表面应具有使用光滑,在连接处不允许有毛刺、滴瘤和多余结块。局部不得出现大于1平方厘米的残点。镀锌附着量和锌层厚度:镀件厚度小于5mm时,锌层厚度应不低于65μm;镀件厚度大于或等于5mm时,锌层厚度应不低于86μm。镀锌附着性:镀件的锌层应与基本金属结合牢固,经锤击试验,锌层不剥离,不凸起。
⑥ 铁塔接地网的组成:当铁塔座落在机房旁边时,其地网面积应至少延伸到塔基四脚外1.5米以远的范围,网格尺寸应不大于3米×3米。其周边为
3
封闭式,并从塔基四角辐射,同时还应利用塔基地桩内2根以上主钢筋作垂直接地体与接地网焊接连通。
⑦ 铁塔接地网与房接地网之间必须每隔3—5米相互连通一次(至少有两处相互连通。可采用-40×4镀锌扁钢焊接)。
⑧ 天线应在避雷针与避雷引下线应焊接连通。引下线材料为BV70mm2
线。铁塔地网接地电阻小于5欧姆。
⑨ 通信铁塔的质量、规格、热镀锌、接地、垂直度符合部颁标准(GB50205——95)。
⑩ 通信铁塔的强度可抵抗风速为35米/秒的风力;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①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接通信铁塔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 ②通信铁塔的规格、数量、质量分别依照本合同之第一条和第二条。 第四条 地质资料、图纸提供方法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通信工艺要求、地质资料和图纸,负责通信铁塔的基础及塔身(含平台、爬梯)设计,并经甲方书面(会签)同意。 第五条 价款和酬金
每基铁塔具体价款详见附件【 】。
该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支出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框架协议累计发生的合同总费用上限为【 】万元,超过部分除非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拒付。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和时间
4
① 验收标准: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图纸和甲方企业的技术标准;
② 通信铁塔出厂前必须有甲方委托的驻厂监理的全套监理报告。 ③验收方法:根据甲方指定设计机构提供的通信铁塔施工图、工艺图及上述标准,由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会同乙方验收;
④验收时间:自工程竣工,乙方提交书面验收请求及竣工资料起30日内。 第七条 完成工作时间和地点
①甲方提交地质勘探资料时间、乙方提交施工图方案时间(详见清单),施工图方案经甲方确认后3天内必须进场施工。
②甲方基础施工完毕后22天内,乙方必须进场安装通信铁塔(遇特殊情况协商处理),并在10日内安装完毕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双方按【 】周期进行结算,结算前双方就实际工作量进行确认,并签订结算合同,具体结算事宜按照双方签订的结算合同执行。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①甲方有权对乙方选用材料进行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原料而影响通信塔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②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修理、重作、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甲方的义务
5
①对于乙方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的通知,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②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因施工而引发的问题,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乙方的义务
①乙方应保证对其交付的通信铁塔必须是依照甲方的要求制作的,具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不得存在任何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的瑕疵; ②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 ③乙方交付的通信铁塔因质量上有瑕疵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④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乙方承诺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资质等级和相关证书,有充分合格的人员和设备,已获得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行政审批和许可。如因乙方资质或能力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
⑤乙方必须依照合同的约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在工作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制作、安装等中间环节的阶段性成果进行验收,并接受甲方对通信铁塔质量的必要监督检查;
⑥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⑦乙方于通信铁塔安装完毕验收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
⑧除查明是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以外,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因质量缺陷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⑨乙方在通信铁塔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一年内负责保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起5日内修复,保修期内免收一切材料费及维修费,期满进行一次维护(包括加固螺栓等)。质保期满后由乙方负责终身维护;
⑩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各项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① 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②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逾期支付合同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支付违约金。
③ 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④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超过30日,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立即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
⑤ 因乙方提供的设备、软件及其他产品存在产品质量、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瑕疵,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对应相关的诉
7
讼、索赔或行政罚款,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在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并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叁份。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年 月 日
8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