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的发言稿
一、质量控制要求
1.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交底是为了让参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与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应注意的问题,明确本工程的特点、施工条件、施工组织、具体技术要求和有针对性的关键技术措施,系统掌握工程施工过程全貌和施工的关键部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使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
程序是:设计交底→承包商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交底→各施工班组长→操作人员。
2. 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认可制度
首先由承包商填写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要求附有三证【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出场合格证(合格证的复印件必须有供货单位加盖公章),检验报告单】,经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承包商方可采购和将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运抵施工现场。进场后由承包商、业主、监理三方检查验收,外观、堆放、保管符合要求后,由承包商检验人员在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的旁站下进行试样的随机抽样送检,承包商及时将报告资料提交现场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有疑问时,应再次抽样送其他试验单位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和重要或关键工序的质量报验认可制度
首先由承包商技术负责人在三检一评的基础上【施工班组自检、工序交接检查(互检)、专职质检员检查(专检)及质量评定】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要求附有质量保证资料,预检(三级质量控制点或工序质量控制)工程检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
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或其他资料,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签认,监理工程师除现场旁站检查外,必要时,对承包商的自检质量进行抽检,实行项目抽检合格率与承包商自检合格率之差大于10℅为不合格,需重新检测认定其质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业主指定的单位工程须达到优良,监理以此标准要求签认质量和办理承包商的计量支付。(自检——报验——抽检——签证——计量)
4. 重要分项、分部工程须有关单位共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制度
(1) 基槽(坑)开挖完成后,必须经勘测设计单位确认已达到设计要求和基地承受能力;必要时须进行地基情况的有关检测和试验,将检测数据和资料作为质量保证的资料存档。
(2) 基础施工完毕后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有业主、监理、质监、勘察设计单位参加检查并确认承包商已按照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要求施工完毕,同时还应出示基础施工中砂浆、混凝土试块和所用原材料等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后,才能进行上部工程施工。
(3) 桩基施工过程中及其施工完毕后,必须认真依照规范及验评标准的要求核验施工记录、测试数据等,试桩方法必须按规范规定和设计单位确定认可的方法及范围测定数据,数据合格方为有效,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 钢筋混凝土构件施工中,模板制作、钢筋绑扎、预留预埋均须监理工程师,业主检查认可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混凝土浇灌令,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灌施工。
5. 建立施工试验制度
承包商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部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以及满足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须进行一系列的试验。
(1) 地基(桩基)试验。
(2) 回填土、道路、地坪等结构层的密实度试验。
(3) 砌筑砂浆强度试验。
(4) 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
(5) 焊接试验。
(6) 钢结构焊接试验
(7) 现场混凝土施工试验
(8) 使用功能试验。
1) 浴室、厨、厕所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必须做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h。
2) 屋面浇水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24h。
3) 污水管道闭水试验。
4) 给水管道试验。
5) 道路、地坪的弯沉、平整度、粗糙度试验。
6. 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措施
监理部、承包商注意抓好事前预控、事中检查 、事后验收,重点突出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以预
防为主,从对质量的事后把关,过渡到事前、事中控制,从对产品质量检查,过渡到对工作质量检查。对工序质量检查,对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7.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控制的三个阶段
(1) 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的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2) 施工阶段,旁站和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
(3) 成品验收阶段:检测和验评该分项或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8.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手段
(1) 旁站,这是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一种主要的现场检查形式。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分项或分部实施旁站,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标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
(2) 测量,是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几何尺寸控制的重要手段,分为目测法【摸(手感)、敲(音感)、照】、实测法(靠、吊、量、套)。监理工程师对建筑物轴线和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不符合标准的要求返工。
(3) 试验,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工程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对各种材料、混合料配合比、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主钢筋焊接接头等,监理人员可随时抽样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
(4) 指令文件,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控制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
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施工单位加以重视或修改。
在施工过程中除了监理工程师采取上述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外,承包商还必须要有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系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工程,自行进行整改和返工,直到达到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后才填写报验单,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
二、进度控制要求
(1)总进度计划的审批,由承包商编制合同段(标段)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经监理部审核,报业主代表审定批准实施,总进度计划一经业主批准,不得修改,特殊情况可经业主批准同意稍作调整。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总进度计划实施。
(2)承包商在批准的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月进度计划(附网络图),提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或总监代表审定,报业主,总监或总监代表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对月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对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特别是承包商的劳动力数量、材料配备、机械设备要有较详细的计划和要求,确保月进度计划的实施。
三、投资控制要求
(1)工作量计量程序:由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付款要求和监理规定表格填报已完工作量,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对申报的工作量进行初审,且应具备支付条件(分部、分项质量已验收认可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交计量工程师审核,有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批后,提交业主审查支付。
(2)严格控制合同总价外的项目的签证,凡必须发生的合同外项目要求承包商先报批,报批时要
附的费用、工期的计算资料,经监理、业主代表批准后才可实施。或批准后实施的经济签证,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计量工程师→总监→报业主批准进入进度支付款中。
(3)合同总价内项目的增减,按业主批准的签证权限履行有关手续,但必须附有详细的有关资料作为依据。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 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
(1)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部管理责任。各承包单位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颁布的有关规程组织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2)各承包单位都要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建立安全制度,从技术、组织和管理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解决和消除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故发生。
(3)各承包单位的现场施工经理为安全第一负责人,现场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安全技术负责人,各单位均应指定专人为现场安全员,对现场进行旁站或巡回安全监督检查。
(4)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劳动保护、安全施工生产检查、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等六个方面。
2. 安全教育
(1)承包单位领导班子应经常组织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严防只抓生产、重进度而忽视安全施工的错误思想。
(2)参与施工的工人上岗以前,均要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工(电工、电焊工、吊车司机、脚手架工),还应前往参加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持证上岗。
(3)要建立施工班组安全例会制度。要结合施工特点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并做好记录。施工班组长在每天班前会上都要讲安全。危险部位施工,更要坚持班前安全讲评。
(4)各承包单位要在施工现场设立适当数量的安全标志牌,在危险部位设置安全标志。
3.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承包单位应于每月中旬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施工大检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应亲自参加,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 59—1999)进行评分。检查后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监理部。
监理部将组织承包单位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时间在承包单位自查之后)。
4. 安全技术管理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交付安全施工内容,必须坚持“三不施工”(即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施工,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危险因素未排除不施工)的原则。
(2)搞好文明施工,服从施工现场总图管理。现场场容应做到机械、设备、材料摆放整齐,临时设施及水、电管线布置合理。现场临时用电应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现场排水布局合理、流畅,施工用道路畅通。
5.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
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以事故责任单位为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2007年4月9日由国务院颁布的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应在事故发生1h内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统计和调查处理。
五.召开监理例会的有关要求
监理例会是履行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由项目监理部组织与主持的例会现场工作会议。
(1)监理例会定期组织召开,每半月一次,定在每周一下午3:00召开,应参加的单位和人员应准时到会,无故未请假不参加或迟到者按每人每次100元处罚。
(2)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1) 监理部总监(或总监代表)及有关监理工程师。
2)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3) 业主驻工地代表。
4) 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邀请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3)参会人员应做好会前的资料准备工作(包括周进度计划和有关问题的书面报告),并将有关资料交监理部,监理部应统计每半月各参会单位提交资料的到位情况和资料上存在的有关问题,将有关情况及时在会上通报。
(4)参会人员应明确该会议主要是解决承包单位关于质量、进度、投资中的一些重大的、需要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评价和落实现场碰头会上的几项主要工作。
(5)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
1) 检查上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检查未完事项及其原因。
2) 工程进展情况。
3) 确定下一阶段进度目标,研究承包单位人力、设备投入情况和实现目标的措施。
4)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进要求。
5) 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有关问题,明确主要改进措施。
6) 分包单位的管理及协调问题。
7) 设计变更、洽商的主要问题。
8) 工程款的核定及财务支付中的有关问题。
9) 违约、工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情况。
10) 其他事项。
六、提出几点要求和做出几条规定
(1)工程监理驻现场监理部的全称及简称:
全称:焦作市迅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东方银座工程监理部
简称:××工程监理部
(2)各方之间的工作往来联系,必须以文字传递方式进行,有关人负责履行签收等手续。
(3)各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就工程中的有关问题均应按程序申报处理,其申报和处理程序为:
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其他相关单位)
(4)要求承包商在整个工程施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杜绝一切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事故,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实现三大控制目标。
(5)要求承包商强化管理,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业主满意,完成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任务和职责,获得应该获得的利益。为企业树立形象,为业主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6)要求承包商应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程序,严格考核和检测,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规程施工,按照土建工程验评标准进行验收;按规定搞好内业资料管理和信息传递,所填报的表格资料应整洁,要求打印、盖章、签字的要手续齐全有效;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技术措施规定和要求;做好计量统计,按时上报有关报表;抓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综合考评;所有报告、指示、通知均以书面文字为准,不得以口头指令代替书面通知或批示。
(7)要求承包商将这次会议精神、监理工作基本程序和操作方法认真贯彻到各个班组,各个操作人员,以便于做好监理单位的配合工作。
(8)要求我们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的一切活动中,一定要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的规范规程、严格按照设计文件、严格按照承包合同条款和业主的有关指令去操作、控制、实施,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为业主当好参谋、做好服务,热情地同承包商研究、切磋有关技术难点、疑点问题,多提合理化建议,加快进度,节省造价,这就是我们要达到的目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