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井施工合同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打井施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地点:
二、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日历天数 天。 三、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施工项目:水井一眼,成井实际下管米数不低于80米。
2、井管规格:内径160mm、外径350mm、长度8000mm,保证潜水泵上下畅通。
3、材料选用:管材为水泥焊接管,滤料必须为过筛的米石,并掺有粗沙。 4、井堡要求:必须达到坚固、表面光滑。
5、技术要求:保证出水量、含沙量等符合国家《机井施工规范》的标准。 四、工程价款:
1、打井每米单价 元,总价款以实际打井深度(下管米数)计算为准。 2、单价及总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费用,含工程水泥管主材料费、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税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90%,预
留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后付清。 六、甲方承担的义务:
1、及时整理出施工所需场地、挖好蓄水池。 2、保证施工所需的水电供应,并承担此项费用。 七、乙方承担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机井施工规范》组织施工,负责勘探工作和打井所需的相关设施。
2、保证安全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洗井、清淤后,保证井深不小于150米。
4、因质量问题造成废井、塌陷、不出水或出水不达标等,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
5、管井使用后一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及技术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解决。
页脚内容 打井承包合同 6、除甲方应承担的二款义务外,未列入本合同的其它本工程事宜皆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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