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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情形下国家击落外国民用航空器的国际法规则研究

2020-06-30 来源:客趣旅游网


极端情形下国家击落外国民用航空器的国际法规则研究

International Rules on State's Shooting down Foreign Civil Aircraft in Extreme Circumstances

作 者:尹生

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出 版 物: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年 卷 期:2015年 第3期

摘 要:20世纪以来,在国家主权和人权的不断博弈中,有关击落民用航空器的国际法规则朝着人本化的方向发展。纵观历史上诸多错误击落事件,其罪魁祸首无外乎缺乏击落民用航空器的统一规则。国家击落民用航空器的基本原则必须以严格航空保安为大前提、以拦截并清楚识别民用航空器为小前提,并以用尽一切和平手段和民用航空器对国家安全构成实际威胁为充分必要条件。而民用航空器只有在被滥用于严重刑事犯罪或国际犯罪,且该航空器拒绝服从拦截指令,并对地面国国家安全构成实际威胁的情形下,方可击落。击落应遵循法定五步骤,击落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惟此,"9·11"后各国击落有恐怖袭击嫌疑飞机的行为才能步入法治和人权的轨道。

页 码:101-113页

主 题 词:民用航空器;击落规则;国际法;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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