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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姓氏(x) 2. 出生时姓氏(x) 3. 名字(x) 4.出生日期 (日-月-年) 签证机关专用 8.性别 男 女 5. 出生地 6. 出生国 9.婚姻状况 未婚 已婚 分居 离异 丧偶 其它 7.现国籍 出生时国籍,如与现国籍不同 10.未成年申请人,须填上合法监护人的姓名、地址(如与申请人不同) 、及国籍 11. 国民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12.护照种类: 普通护照 外交护照 公务护照 因公护照 特殊护照 其它旅行证件(请注明):…………………………………… 13.旅行证件编号 14.签发日期 15.有效期至 17.申请人地址及电邮 18.是否居住在现时国籍以外的国家 否 是。 居留证 编号 有效期至 *19. 现职业 16.签发机关 电话号码 字段1-3 须依据旅行证件填上相关资料。
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子女或赡养的老人)行使其自由往来的权力,不必回答带“*”号的问题。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员必须填写第34和35项的问题并提交证明其亲属关系的文件。
*20.工作单位名称,地址和电话,学生填写学校名称及地址 21.旅程主要目的 旅游 商务 探亲访友 文化 体育 官方访问 医疗 升学 过境 机场过境 其它 (请注明) 22.申根目的地 24.申请入境次数 一次 多次 多次 26. 过去三年获批的申根签证 没有 有。 有效期由 至 27.以往申请申根签证有否指纹纪录 没有 有 ………………………………………………….日期,如知道 28.最后目的地之入境许可 签发机关 有效日期由 至 29.预定入境申根国日期 30.预定离开申根国日期 *31.申根国的邀请人姓名。如不适用, 请填写申根国的酒店或暂住居所名称 邀请人/酒店/暂住居所的地址及电邮 电话 及 传真 字段1-3 须依据旅行证件填上相关资料。
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子女或赡养的老人)行使其自由往来的权力,不必回答带“*”号的问题。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员必须填写第34和35项的问题并提交证明其亲属关系的文件。
23.首入申根国 25. 预计逗留或过境日数
*32.提出邀请的公司或机构名称及地址 该公司/机构的联络人姓名、地址、电话、传真及电邮 *33.旅费以及在国外停留期间的生活费用 由申请人支付 支付方式 现金 旅行支票 信用卡 预缴住宿 预缴交通 其它(请注明) 公司或机构的电话及传真 由赞助人(邀请人、公司或机构)支付,请注明 参照字段31及32 其它 (请注明) 支付方式 现金 提供住宿 支付旅程期间 期间所有开支 预缴交通 其它(请注明) 34.家庭成员为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请填上其个人资料 姓氏 出生日期 国籍 名字 旅行证件或身分证编号 35. 申请人与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的关系 配偶 子女 孙儿女 受养人 37.签署(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签) 36.地区 及 日期 本人知道即使签证被拒也不能退还签证费 适用于申请多次入境签证 (参照字段24) 本人知道须预备有足够保额的旅游医疗保险作为首次及其后各次出发到申根国家领域之用 字段1-3 须依据旅行证件填上相关资料。
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子女或赡养的老人)行使其自由往来的权力,不必回答带“*”号的问题。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公民的家庭成员必须填写第34和35项的问题并提交证明其亲属关系的文件。
我知道并同意以下条款:必须提供本签证申请表上所收集的数据,包括我的照片、以及指纹样本,用作核实我的签证申请。本签证申请表上关于 我的任何个人资料,包括我的照片、以及指纹样本,将被提交给有关申根国家的相应机构,以便用于审理我的签证申请。 此数据将会连同有关申请的批核决定以及废除、取消或延长已发签证的决定,一并输入在签证信息系统(VIS)(1)并储存最长五年,其间各签证部门 、于各申根国边境及境内执行签证检查的法定部门、各申根国的移民局以及难民部门都有权使用有关数据,作为审查该人士是否符合资格合法 进入、逗留、或居住于申根国境,作为识别不符合或不再符合资格的人士,以及作为审查难民申请和决定负责机关谁属。于某些情况下,该数据将被开放予各申根国的特定部门以及欧盟警察组织,作为预防、侦查和研究恐怖袭击及其它严重罪案。负责处理数据的申根国部门是:葡萄牙。 当我的数据被错误更改以及该数据被不合法地删除,我知道自己有权向输入本人数据至签证信息系统、传输有关我的数据、或要求取得有关我的 资料的申根国取得通知。如我明确请求,对我的申请进行审理的使领馆会通知我,以何种方式可以行使核查有关我的个人资料并依据有关国家 法律规定更改或消除错误数据、以及取得赔偿的权利。该申根国的国家监督部门(联络资料)将会听取保障个人资料的要求。 我声明,就我所知,我提供的一切数据都是正确和完整的。我知道,任何虚假陈述都将导致拒绝签证或已发签证的废止,也可以根据对我的申请 进行审理的申根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刑事追究。 如果签证申请被批准,我保证在签证到期前离开申根国家领土。我获悉,拥有签证只是进入欧洲申根国家领土其中的一个条件,如果没有履行 欧洲共同体公约562/2006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而被拒绝入境,那么仅仅拥有签证并不意味着我有权就此要求赔偿。在进入欧洲申根国家 的领土时,入境条件将被再次审查。 地区 及 日期 签署(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签)
只要该签证信息系统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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