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信访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100分)
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30分)
1、局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季度研究一次信访工作;坚持单位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每月排查处理矛盾纠纷工作制;
2、开展创建信访工作“三无”(无集体访、无越级访、无异常访)活动;
考核办法:1、没按期研究信访工作的,少一次扣1分;接待日制度不公开的扣3分,接待日记录不规范不齐全的,扣2分,领导未按时接待的,每次扣1分;对所发生信访案件未组织排查处理矛盾纠纷工作的,每件扣3分,对进京、到省和本市越级访已实行领导包案有处理意见,但没有落实到位,发生重访的每件扣5分;2、创建信访工作“三无” (无集体访、无越级访、无异常访)活动,必须做到“四有”(有组织、有方案、有措施、有现实)每少一项扣5分;每发生一起集体访、越级访、异常访的扣10分。
二、抓好工作指导和信访信息反馈 (25分)
1、及时上报重大紧急信访信息;
2、及时上报每月信访稳定情况;
考核办法:1、未按要求报送重大紧急信访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2、未按要求报送每月信访稳定情况,少一次扣1分。
三、加强措施,全面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35分)
1、按时限要求办好交通运输局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及其它信访事项,并按要求上报书面材料;
2、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有序开展信访工作;
3、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越级上访;
4、及时接回处理滞留、纠缠、取闹的上访人员;
5、对无理缠访、闹访人员采取依法治访;
考核办法:(1、对交办要结果的信访(电话)案件查办不实的,每件扣5分,不报结果的扣5分,迟报的扣2分;对交通运输局交办的来信、来访、市长信访电话要求报结果上访人无签字的,每件扣2分;对交办的来信、来访、市长电话案件,因工作不力发生越级访的,每件扣3分,造成集体越级访的加倍扣分。
2、未按条例,使群众依法信访和走法律程序的,每次扣1分;
3、对进京、到省、本市上访的分别扣8分、4分、3分;个体重复越级访和未持基层处理登记的,每件扣2分;
4、未按要求派人接回滞留人员的,未派人到京、省和本市处理信访问题的每次扣2分;
四、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 (10分)
1、单位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专(兼)职信访具体负责人;对单位信
访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和年终有总结,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统一考核,严格奖罚;
2、信访网络畅通,有固定信访联系方式;
3、设专门办公场所,与上级保持一致,做到政令畅通;
考核办法:1、以实地查看和文件资料为准,缺一项扣2分因没有专兼职信访具体负责人以及其他问题影响信访工作正常开展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信访网络不畅通,每发生一次扣1分;3、没有办公场所,与上级不保持一致的,扣5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