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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嵌入乡村治理有效性研究

2022-01-30 来源:客趣旅游网
社会组织嵌入乡村治理有效性研究

作者:楼智慧 程艳冉

来源:《管理观察》2020年第32期

摘要:乡村治理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则是提高乡村治理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以金华M村为例,通过对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以及社会组织嵌入乡村治理优势的论述,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性进行实证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两点建议。 关键词:社会组织;乡村治理;有效性;金华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乡村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推动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以及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是提升乡村治理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未来乡村治理的发展趋势。因此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多方协作,让社会组织能有效的嵌入乡村治理,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性。 1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新兴力量,近年来总体数量快速增长。2009年-2018年社会组织总量社会团体及社会服务机构数量,如表1所示。

通過以上数据分析可知,过去十年社会组织增长速度较快。此外,据有关专家估计,还有数以百万计的没有在政府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存在,他们同样在我国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可以说明社会组织已经逐渐融入大众工作生活的各方面,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社会组织嵌入乡村治理的优势 2.1对政府职能补充和完善

基层政府作为乡村治理多元主体中的领头羊,引领乡村治理未来发展方向,对其他治理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治理方式与治理内容做指导[1]。受到各方资源限制,政府无法直接参与到具体事务当中,否则将会加大政府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因此在乡村治理的具体实施中,社会组织可以成为基层政府和农村民众之间联系的纽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的介入是对政府职能的补充和完善。一方面可以让基层政府摆脱具体性事务的压力,集合优势资源,制定乡村治理的长远性规划;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作为非政府机构,成员很多都来自于普通民众,更接地气,能与农村百姓进行更充分的沟通,掌握真实的信息,从而制定更加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2.2整合资源优势

社会组织具有灵活性、公益性等特点,与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都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本身不缺资源,缺少的是整合资源的组织。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手上都掌握着大量资源,这些资源的效用在没有得到发挥的情况下,都属于闲置资源。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社会上若是存在大量的闲置资源,整个社会的运行是低效率的,因此要将闲置资源盘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样才能让社会高效的运作起来。

社会组织非常适合扮演资源整合者的角色。首先,社会组织是非政府部门,本身没有复杂的行政体系和条条框框的限制,可以较为灵活的处理一些事务;其次,社会组织和政府、企业等都有密切联系,非常清楚这些部门的资源状况;最后,社会组织与民众沟通交流密切,深入群众生活,掌握一手数据,清楚基层百姓的真正需求,可以整合现有资源,满足百姓的现实需求。

2.3专业服务优势

在乡村治理结构中,政府处于顶层组织,主要精力集中在乡村治理长远发展趋势和方向的把控,往往对具体事务上缺乏敏感性,很多时候难以掌握真实信息,这会大大降低乡村治理的效率[2]。社会组织恰恰在这方面弥补了基层政府的不足。社会组织更具灵活性,更接地气,与普通民众的沟通和交流更充分,能根据群众的真实需求制定专业的解决方案。另外,当下的农村与过去有着天然之别,当前农村民众的需求已经呈现出个性化、多元化等特征。受到各种条件限制,政府很难满足多元化的大众需求,社会组织成员都是来自各阶层的利益群体代表,能更专业、更有效率的解决当前的实际问题。 2.4基于金华M村的实证研究

M村,离金华市区32公里,本村常驻人口2200余人,外来务工人员1700余人,总人口数量较多。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都有了大幅提升。与此同时,一些潜在的社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村里各类矛盾不断,包括租户与房东之间、老板与工人之间、家庭内部等各类矛盾层出不穷,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在上级政府部门的推动下,M村成立调解委员会,成员有村民代表、心理咨询专家、法律顾问等。经过1年试运行,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矛盾32起。有些矛盾虽然没有成功化解,但是在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下,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和调解,避免过激行为的出现,也避免社会悲剧的发生。 2.4.1案例一:酗酒家暴事件

M村有一位村民,酒醉回家后经常对妻子拳脚相加,妻子提出要与丈夫离婚。调解员最终想了个办法,先让两人分开,工作人员一对一的了解情况,然后再把两人叫到一起。在调解过程中丈夫承认动手打人,但是丈夫称妻子也有还手。调解员抓住这一点,向丈夫说明,打人是犯法的,即便是打自己的妻子,要是妻子报警,也会立案调查,很有可能要坐牢。听到坐牢两个字,丈夫表态以后绝对不会再打骂妻子。调解结束后,刚开始每隔一个月,工作人员就会回访了解情况,妻子说丈夫已经改变很多,虽然有喝酒,在喝酒前都会提醒自己,如果再犯错误可能要坐牢,因此不会喝得烂醉,没有再发生过打骂妻子的情况。 2.4.2案例二:赡养老人问题

村里有耄耋之年的老夫妻,膝下有二子、二女,在外人看来,他们晚年应该衣食无忧,尽享天伦之乐,但是偏偏四位子女都不愿意赡养老人,两位老人有苦难言,终日以泪洗面。调解委员会了解此事后,把四位子女请来,一起商讨如何赡养老人。工作人员经过总结之后发现问题的症结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两位儿子觉得父母在财产分配方面不公;二是两位女儿觉得父母没有分给她们任何财产,因此不需要承担赡养责任。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最终制定了一套方案。第一,老人的赡养费用由两位儿子均摊,鉴于老人现在身体状况尚可,饮食起居还能自理,可以与儿子分开居住。第二,之前已经分配的财产还是按照原来的分配方式,老人过

世后,现在居住的房产平均分配给四位子女,但是老人今后的大病治疗费用、保姆费用和治丧费用由兄弟姐妹四人均摊。此方案,四位子女均表示赞同。后续回访结果也较为满意。通过以上案例可知,在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组织通过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既可以为百姓排忧解难,提高乡村治理的效率,也可以为基层政府减轻负担。 3 对社会组织嵌入乡村治理的思考

根据我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现状,社会组织嵌入乡村治理是未来发展趋势,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通过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模式的研究,最后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提出两点建议。

3.1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

社会组织嵌入乡村治理模式作为近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各级政府部門要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模式优越性的宣传。另外,要尽快制定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支持政策,加大对社会组织嵌入乡村治理的扶持力度。社会组织作为非政府组织,按照我国的现有体制,社会组织还是要接受各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3]。因此,政府部门在启动资金、人才引进、办公场地等方面加以扶持,并且让渡部分行政权利,全身心的投入到乡村治理中。 3.2提升社会组织自身专业能力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总体数量增长速度较快,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难免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社会组织灵活性较大,成员流动性高,因此组织的稳定性以及成员素质也差别较大。为此,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注册和运营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也要提升自身专业能力,为大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朱战辉.从管理到服务:乡村治理转型实践与治理机制分析———以南京市“为民服务资金”为例[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8(5):80-87.

[2]周学荣.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思考与提升治理能力的路径研究[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6):109-115.

[3]龙翠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嵌入性视角中的困境与超越[J].南京社会科学,2018(8):90-96.

基金项目:金华市社会科学联合会重点课题(2020年度)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社会组织有效嵌入乡村治理实践研究——以金华为例”(项目编号:ZD2020067);金华市社会科学联合

会重点课题(2020年度)项目“农村电商助推农村产业升级研究——以义乌市为例”(项目编号:ZD2020068)。

作者简介:楼智慧(1982—),男,汉族,籍贯:浙江义乌,学历:硕士,职称:讲师,研究方向:产业经济。

程艳冉(1987—),女,汉族,籍贯:浙江永康,学历:硕士,职称:讲师,研究方向: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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