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社会学 姓名:吴冬荃 指导教师:王雪
摘要:广西彩调是非物质遗产的一种。本文主要介绍广西彩调的一些基本情况;然后分析了它作为非物质遗产的特征及价值;最后谈论它的一些保护建议。
关键字:广西彩调,非物质遗产,特征,价值,保护
在2006年,广西彩调入选国务院颁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遗产名录。作为一个广西人,我很自豪。因为从小对彩调都有印象,可是到现在却发现它面临着比较危险的情况。它是我们广西宝贵的财富,因此我就这篇文章对其进行一些探讨,希望可以引起大家的注意,好好地爱护我们的财富。 一广西彩调的基本内容
“哪子咿嚯嗨——”在广西,在桂北,有人的地方就有它。兴奋的时候唱它,沮丧的时候唱它;得意的时候唱它,失意的时候也唱它;生老病死,满月做寿,新屋落成,婚丧娶嫁;逢年过节,秋冬农闲,街头巷尾,走村串户;搭戏棚,摆擂台,短到三天三夜,长到十天半月;声情并茂,音色优美,震云霄,荡山谷。
它,就是广西有名的地方剧种——彩调。
彩调原名“调子”,为广西各族人民所喜爱。彩调属于灯戏, 源于桂北地区, 称为“对子调”,分布很广。彩调亦称“ 调子” 、“ 采茶” , 也有的叫“ 花灯” 或叫“ 哪嗬嗨” , 它是南方一种有着歌舞性质的小戏。一直到1955年进北京参加全国群众业余舞蹈观摩演出时, 才得以定名为“ 彩调” 。它也是一种集合唱、念、做、舞( 打) 为一体的综合性表演艺术。
彩调是在桂北地区农村民间歌舞和说唱基础上,接受外来文化影响而形成的一种民间戏曲。它最早流传于桂北地区的农村,后传到广西各地,融入了民间艺术“打春牛”、“跳神”的大量曲调和乐句,吸收了旧时桂北流行的“板凳龙”调子戏中《看花调》《十二月花》等曲。同时,历代移民迁徙而传入的中原文化,如湖南花鼓戏及江西采茶戏等,对彩调的形成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
彩调剧目在艺术特色上充分体现了其作为民间小戏的特点。选材上以反映农民的劳动生活、爱情生活和家庭生活为主,极少历史题材戏、才子佳人戏,圣君贤相戏。在情节结构上具有结构单纯、情节集中的特点,往往采取单纯简明的方法,以小见大,通过截取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片段,表现重大的主题。在戏剧冲突上,不追求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而是尽力挖掘日常生活中的喜剧因素,通过抒情性的富有意味的唱、舞、做、念和生动的细节来刻画人物,营造欢快喜庆的舞台气氛 二 广西彩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
非物质遗产主要包括: ( 1) 口头传说与表述, 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 2) 表演艺术;( 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 5)传统的手工技艺技能。而彩调即属第2项表演艺术。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来看, 广西彩调有着活态性、民族性、习俗性、传统性、广泛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 (一)活态性
彩调与民间文学、美术、手工技艺等相比,它不是固定的、静态的,而是一种动态的舞台展示,是能够与观众进行面对面情感交流与互动的“活”的表演形式。彩调具有很大的鲜活性。它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从它产生,发
展到现在,一直在不断地变化,还融合了其他各种文化。彩调剧是在当地民间社火活动中演出的彩调歌舞产生。清代嘉庆末年至道光初年, 在清王朝从盛到衰的社会变迁背景下, 阶级矛后、民族矛盾加激, 穿插在民间社火活动中的彩调歌舞, 逐渐发展成为适合于表现生活矛盾冲突的戏曲形式, 从而真正地产生了彩调剧。而流传至今的彩调剧大量保存了歌舞时期使用的音乐曲调,这些曲调具有本地民间音乐浓郁的乡土气息, 又有兄弟省区采茶、花鼓、花灯音乐以及江南小调的共同艺术特征。它们大多由本地的民间音乐以及随民间社火艺术形式传入广西的明清时的江南小调交流融合发展而成。1959年, 由于新创作的彩调剧《刘三姐》被进一步创编成民间歌剧《刘三姐》, 并拍成了风靡东南亚的电影《刘三姐》, 从而使得彩调成为了我国有一定影响的地方戏。现在,彩调依然活跃在广西的大地上,结合时代更有了不一样的活力。 (二)民族性
彩调诞生于广西这一多民族聚居区域,它在剧目内容上展示了丰富的广西各民族风情习俗,反映了民族的审美心理和审美情趣,塑造了具有鲜明民族性格的人物形象,在形式上善于把各民族的语言、音乐、舞蹈等融入其中,因而具有浓郁的广西民族特色。彩调还促进了当地少数民族的融合,具有当地民族的特色。彩调还促进了各民族的融合,在这生活着汉族, 壮族、苗族、瑶族、侗族等民族。彩调不仅在汉族、壮族中间流行和演唱,苗、瑶、侗等民族也演唱, 虽然各民族的方言不同, 但都是用桂柳话进行演唱, 语言交流的无障碍, 更易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形成文化上的认同感。 (三)习俗性
彩调的演出与民间的庙会敬神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过去彩调最常上
演的场所就是民间庙会,它是依附于特定宗教活动的集祭祀、游艺和商贸于一体的民俗活动,一般在神灵的诞生日举行,庙会祭祀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演戏酬神。旧时彩调多伴随着庙会、还愿酬神或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演于城乡集镇。不同地域不同场合的演出,有不同的风尚习俗、宗教禁忌以至特定节目。比如说它有一种打加官习俗。彩调的“打加官”一般是在正式演出之前进行。在锣鼓“一条龙”的乐声中,一名旦角手捧托盘上台,里面放着一顶“加官帽”(跟传统戏中县官帽相似),代表全体演员预祝前来看戏的观众青云直上、加官晋爵;托盘里还装有观众或主家赠送给戏班的礼物,有一个司仪隐于幕后,在这时将礼物名称和赠送者的姓名向观众宣读。每报一件,台上的旦角就将其向观众进行展示。司仪报完礼单,便代表戏班向观众讲“彩话”致谢。一般是祝愿大家步步高升、丁财两旺,但有一句“彩话”是最后必说的——“加官谢赏”。如果主家、观众送了匾额,这是彩调班的最高荣誉,这时戏班就会派出两个旦角“打加官”,表演用“大出场”,对舞要讲究协调、优美。舞毕,燃放鞭炮,然后开始演戏。 (四)广泛性
八桂大地上的彩调由于内容丰富, 形式多样, 不少内容不仅具有艺术性, 而且往往与文化娱乐紧密结合, 具有鲜明的观赏性。所以, 人们乐于参加, 从而显示了它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特征。从历史渊源来看, 彩调中的有关祭神活动普遍存在,它同民间的傩文化不可分割。因而它反映着广大广西人民的心理、信念、价值观念等精神产品和智力成果, 它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地域性与独特性
彩调诞生于广西这片风水秀丽的土地上,凝聚了当地人民智慧的结晶,
它在剧目内容上展示了丰富的广西丰厚的风情习俗,反映了当地人的审美文化,塑造了具有鲜明性格的人物形象,在形式上把各民族,各地区,的语言、音乐、舞蹈等融入其中,从而具有浓郁的广西地方特色。其后,彩调赖以生成、发展、定型、繁荣的广西地域环境,中国本土抒情文化的影响、秀美的自然山水的孕育,丰富多彩的八桂民间文艺的渗透以及节日民俗的浸润是彩调审美特征形成的根脉,也是彩调延续至今的根抵所在。 (六)综合性。
彩调是一门综合艺术,它综合了音乐、舞蹈、美术、曲艺、杂技、文学等其他文化遗产的众多因素,构成了一个综合性的艺术系统。彩调是由集体创作,特别是它来自于民间的百姓生活中,带有平民化特征,关乎民众。它还是由多种因素相结合而发展形成,包含了当地的民俗文化,反映了当地民众的生活,各种喜怒哀乐,还有民众的道德教化和精神风貌,是一幅生动的民间风情画。它融歌,舞,唱等艺术表现形式为一身,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三 广西彩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
从彩调作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出发,得出彩调在当下生存环境中所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精神价值、娱乐价值等多元价值。 (一)珍贵的文化历史价值
彩调是八桂文化的重要载体,其剧目富于丰富的八桂文化思想内涵,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广西的政治、经济、社会历史、宗教信仰、审美取向、日常生活、民风民俗等,其中的爱情婚姻戏则生动展现了当地倚歌择偶、婚恋自主的文化意蕴;“三学”、“五子”戏是特定时代民众的文化心理和人情心态的体现,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风气和下层社会各色人等的生存境况;道德伦理戏体现了平民百姓的善恶标准和价值取向,是民间道德规范的折射,
同时也明显受到儒家教化思想的影响;神鬼戏与广西民间浓厚的崇巫信鬼的文化传统有着紧密的联系。 (二)较高的审美价值
彩调作为戏剧的一种,也具有多重审美价值和审美功能。首先,体现在故事情节、矛盾冲突、人物塑造等方面;其次,彩调作为一种地方戏剧,其服装、道具、音乐、舞蹈等也极具欣赏价值,如彩调中各种优美的扇花与各种步法、手法、转身、亮相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多姿多彩,给人以视觉的美的享受。
(三)精神价值
彩调是八桂民间百姓的精神食粮,它在民间获得了广阔的生存空间和旺盛的生命力。它与社会民众的有着密切的精神联系,和普通百姓有着强烈的情感联络。
彩调有一种 “原生态”精神的彰显,它延续了中国原始戏剧许多原生态的东西。过去戏剧表演多在瓦舍勾栏、庙会集市、宫廷宴会、堂会、戏园,这些环境是戏剧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之中。庙会集市则是彩调的集中表现地。民间彩调表演,因多在农村乡镇,多露天而演。与观众的零距离,对其演出有着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却也更能体现彩调的参与性。这种贴近性,台上台下的距离障碍被消除,情感反应更易接受。而彩调本身又是一个演员自由发挥度很高的剧种,擅于配合台下观众的情绪反应进行表演,而后观众又对演员的表演再次反应,一来一回,完成互动。这种参与是自由的、自主的、双向的。彩调还保持了一种“参与”,即中国原始演剧的“开场参与”。
彩调还有一种平民精神的彰显。彩调是植根于民间的地方剧种,从它
诞生开始关注的就是平民百姓,带有与生俱来的乡土气和平民化色彩。彩调的创作始终没有偏离最初的主题。以熟悉的方言演唱身边的故事。从最初开始,彩调说的就是平常事、身边事,内容或描述劳动生活,或歌颂男女纯朴的爱情,或是日常生活中的趣事,或歌咏四季景物等;到大发展时期,最具代表特色的三十六出“江湖调”也都是基本以平民百姓身边的小人物、小事情为中心,通过这些熟悉的人、事来提炼与深化主题的。
彩调还有道德教化的精神价值。它包含了大量规范人们行为道德的剧目。彩调是劳动人民进行自我教育的有力工具, 彩调剧也经常上演一些歌颂劳动人民爱憎、鞭笞社会丑恶现象、抨击旧的封建观念和有关忠孝节义的剧目。包括像《二女争夫》、《刘三姐》、《阿三戏公爷》等。彩调剧目在不断的演出过程中, 其中蕴含的善恶、丑美的价值观念就很自然的传达给观众, 营造了一种真善美的舆论氛围, 从而起到道德教化的功能。有的农民说, 彩调的舞台是批判坏人表扬好人的场所, 彩调剧目的这种惩恶扬善、爱憎分明的思想
(四)欢快的娱乐价值
彩调是“快乐的剧种”。彩调是民众娱乐狂欢消遣的最佳载体和方式之一。彩调中有许多包括像《跑菜园》、《双彩莲》等快乐的剧种, 剧种的人物在台上时歌时舞, 时闹时笑, 妙趣横生, 整个舞台的气氛是轻松快乐的, 台上演员快乐, 台下观众也兴奋, 演员和观众产生了共鸣, 大家都乐在其中。彩调具有浓郁的乡土特色, 彩调中, 丑角的表演尤其能娱乐观众, 每当彩调舞台上出现丑角的扭矮桩表演, 台下笑声便随之而起,它那生动而形象的动作所产生的舞蹈美, 沁入观众的心田, 使观众获得了愉悦和满足。作为一种民间文化的样式, 彩调本身具有的自由狂欢的功能, 尤其是彩调中丑
角的滑稽可笑的表演,满足了人民寻求快乐和精神慰藉的需求。彩调已经成为当地人生活的一部分, 和当地人的生活融为一体, 艺术化了民众的生活, 使人民的生活充满了欢乐,深深感受到生活是美好的。 (五)丰富的民俗价值。
彩调作为一种在广西地区的民间小调、方言俗语、风俗习惯等基础上成长起来的民间地方小戏, 不仅包含着当地的风俗习惯, 而且伴随着当地人的物质活动, 深深的影响了当地人的思想、道德和审美意识等。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 彩调的表演也逐渐脱离了原来的轨道, 更大程度上成为了一种民俗活动的需要。彩调从产生以及长期的发展过程中, 逐渐成长为和民间习俗联系比较紧密的民间地方小戏, 农村中过年、祭祀、以及民间的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 都离不开彩调的演出。而且彩调剧本身也是民俗事像的一个组成部分, 彩调在演出过程中的服装、道具、以及方言、唱词等都体现了民族的、地方的风俗习惯。彩调剧目内容中也包含了大量的神话、传说、故事等民俗事像。 四 建议
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彩调作为一项非物质遗产具有极大的价值,我们必须对它进行人文关怀与保护,让它继续绽放魅力。
(一)以广西旅游事业为契机, 加大广西彩调的宣传力度, 打造广西文化旅游新名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某个民族或地域的民众千百年社会生活的产物, 构成一个地域、社会、民族的特有文化形态和文化个性, 是游客观赏游玩、体验异域活态文化的重要资源基础。如桂林彩调是广西土生土长的一种民间艺术, 具有丰富的地域特性, 要把其打造成桂林文化旅游新名片,要让所有来
到桂林的人, 游桂林山水、品桂林历史、吃桂林米粉、听桂林彩调, 体会到桂林草根的快乐、品位到富有浓郁桂林乡土气息的草根文化。使听彩调成为现代生活的一种时尚, 成为桂林文化生活的一部分。我们还可以利用国务院实行的文化遗产日, 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 宣传彩调的重要意义和其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开展相关的知识讲座, 开设专题专栏和举办展示展览等活动, 使人们认识到保护彩调的内涵, 加强对保护的责任感, 更积极、主动、自觉地保护彩调。我们还可以通过南宁的民歌艺术节,东盟博览会去展示彩调。
(二)从传承人与传承方式上加强彩调的传承。
彩调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 活体传承是对它进行保护的重要途径。因此要重视传承人的确认和传承方式的继承,还要提升传承人的社会地位。现在需要成立科班,学校,学校的教学方法应该吸收师傅带徒弟的方式, 但更多的是需要靠集体的力量,编写了通用的教材。而在传承人的确定上,一个剧种, 一个剧团, 甚至一个行当, 都不能只确定一个或很少的传承人。它的传承人不只是演员。但在集体的、学校的教学中, 应该考虑戏曲教学的特殊性, 注意学生的特点, 因材施教, 吸收“口传心受”教学方法中的优长。 (三)振兴戏曲, 剧团体制改革要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统一考虑
这个问题的解决主要靠文化主管部门。在制定政策上应有通盘考虑。剧团的建立、撤消或合并, 人员的增减和剧目的选择, 都应考虑到是否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应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 (四)发挥彩调的经济价值,让其适应市场。
彩调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他非物质遗产项目有不同,主要在于, 它既是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 又不断融入当代人的创造。尽管现在彩调现状不
容乐观,但它仍是一种重要的大众娱乐手段。而对彩调的保护, 不仅是要留住一种文化记忆, 还要让它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 发挥社会作用。对彩调的开发和利用,要在保护其存在价值的前提下,挖掘出它潜在的经济价值。我们当地需要对彩调资源进行保护和开发,由其带动文化服务业、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彩调作为消费产品具有商品属性,它所依赖的是市场和观众,它必须也只有立足于市场,争取到市场和观众的青睐,才能求得生存空间。今天,彩调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重点保护的对象,给予了一定的经济投入和扶持,但光靠政府的有限扶持无法满足它们生存的需要。在被动的静态的保护下,也难以使它们摆脱进一步衰微的势头。因此,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背景下,我们应该充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商品属性,其进行产业化运作,将其转换为文化资本,让它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去争取生存的机会,寻求自身发展的能力,增强造血功能,形成传承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五),让彩调继续满足人民大众的需要,培养更多的观众
章诒和认为, 舞台艺术以三种方式维系观众:一是靠观众多年养成的观赏习惯, 比如戏迷; 二是靠制造社会气氛, 就如歌星造势; 三是同观众文化心理呼应契合。绝大多数地方戏曲的吸引力目前仅停留在第一种方式。因此, 要想取得好的保护效果, 就必须在保证第一种维系力度的同时, 采取措施将其维系观众的方式由第一种提升到更高层次。随着现代文化的冲击,彩调已经失去了大批的观众。因此从根本上改变彩调的现状还是要解决彩调与观众的问题,否则各种良方妙药还是解决不了它的命运。彩调的主要观众还是在农村、在基层,在中国人口的主要部分——农民当中。因此彩调要回到生它养它的土地上——农村。要经常去农村演出,培养地方彩调团,让彩调真正的与百姓在一起。票价不能太贵,演出的内容不能官场化,是要真真
切切地贴近各种老百姓,特别是农村的观众。而且在城市也可以进一步扩大彩调的影响力,从农村走向城市,还要向周边地区,向全国,全球去传播。 (六)需要强调的一点,关于彩调“原生态”的保护。
对于彩调来说, 不存在严格意义的“原生态”,因为它的传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传统,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 保护它的生态环境十分重要, 对于彩调来说, 应把生态环境理解为观众和市场, 而不是古老的演出场所和演出条件。因此,它的原生态保护必须得和市场和观众相适应,这是很重要的。
彩调是广西民间戏曲当中的一朵奇葩,是具有历时性和共时性的民间艺术。理清彩调的审美内涵,探析其本体价值,明确彩调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艺术生命力,便能更坚定、更广泛地进行彩调的保护和发展。只要按照顺应其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去对它进行呵护、发掘,彩调这朵迷人“山茶花”,就一定会焕发出新的艺术光彩。
参考文献:
[1] 莫喜生《临桂彩调传奇》,《当代广西》,2011年6月上半月号.第11期。 [2] 马英才《彩调的文化人类学解读》《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第27卷第1期,2010.2。 [3]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2条。 [4] 何飞雁《彩调艺术中的巫傩文化因子》,《社会科学家》,第4 期,2010.4。 [5] 梁学梅《彩调:桂林的又一文化名片》,《桂林晚报》 2008- 04- 03。 [6] 唐巧巧《桂林彩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
[7] 章诒和《人生不朽是文章——怀想张庚兼论张庚之底色》,《中国戏剧》,2004。 [8] 纵丽娟《非物质文化研究——论戏曲剧种的保护与抢救》,《内蒙古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宝贵的精神家园》,2009.1,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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