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现行有关法规及规章,双方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在安徽商之都蚌埠 项目 工程中总包和分包的责任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二、 分包内容(不得牵涉主体工程及总承包合同中不得转包、分包
的内容)
三、 工期
1、 开工日期: 2、 竣工日期: 四、 工程造价、计费、取费标准
1、合同价款:暂估 万元,工程竣工后按合同规定按时结算。
2、计费标准:按分包报送总包方、建设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价。
五、质量目标和计划进度
1、质量目标:通过验收并合格。
2、计划进度:以土建进度为条件,紧跟土建、配合装修,满足总体工程进度。
六、设备、材料供应:分包工程内的设备及材料,由建设方认质认价后,由分包方采购供应。 七、双方现场代表另文通知。 八、分包方职责和权益
1、想总包方提供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 2、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现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负责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工艺方案,经过建设方、监理方批准后贯彻执行。
3、参加施工图会审:提出设计优化方案,并与总包方密切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确保分包工程通过验收并合格。
4、随工程进度同步完成施工技术资料。按总包方的进度计划要求及时完成竣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
5、按每月完成的实物工程,向总包方报送分包工程工程量进度月报表,并配合建设方完成月报表的审核工作。负责工程结算报表的编制和配合结算审核工作。
6、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半成品、成品保护。
7、负责分包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责任。
8、负责分包工程内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遵守总包方制定的现场规章制度,承担责任范围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9、在分包共程范围内的整个工程建设中,分包方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需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项安全隐患。分包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工程竣工时,负责向总包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11、总包服务费费用计算办法见第九项第9条。 12、分包方提供材料发票给总包方。 13、不得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 九、总包方的职责和权益
1、想分包方提供施工图及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2、控制和协调总的工程进度,协调分包方和各方的关系。 3、提供施工场地和水电的供应 4、负责现场的安全和文明生产管理。 5、对施工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协调。 6、提供场内的竖向运输。
7、审核分包方工程月报表和竣工结算表。 8、组织工程竣工初验。 9、收取费用的计取办法:
总包服务费统一根据总包方与建设方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由建设方支付给总包方。
10、总包方对于分包方的分包工程,与分包方共同向建设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付款方式:
竣工结算时采用合同约定的全费用总和单价,根据实际分包的数量由建设方按时结算。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70%支付,工程进度款累计付至合同总价的7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总价95%,余额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合同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扣除由发包人代为支付的维修费)。
备注:分包工程的总包服务费按承包人投票总造价的人3%计取。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建设方与总包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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