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管理及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制度
村干部管理及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制度 目录
一、村干部工作制度 (1) 二、村干部学习制度 (2) 三、村干部考勤制度 (3) 四、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4) 五、村干部审计制度 (5) 六、村纪检监督员工作制度 (6)
七、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7) 八、村务公开制度 (8) 九、党务公开制度 (9) 十、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0) 十一、“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11)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党委、政府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要与乡党委、乡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乡党委、乡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搪塞。
4.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及时化解矛盾,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安抚群众情绪。 1.村干部须定期、不定期参加乡上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专题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若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
2.各村要有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坚持经常性学习制度,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学习,采取学习文件、问题讨论、利用远程教育平台等多种学习形式进行学习。
3.每月组织村干部利用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季度组织党员、村组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并在远程教育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4.两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理论知识,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要有学习笔记,并撰写一篇心得体会,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自学每月不少于6小时。
5.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各项学习之中,对村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
6.各村要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学习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检查学习活动的落实情况,提升村干部理论学习的效果。 第三章村干部考勤制度
1.会议考勤。村干部须按时参加区、乡组织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
2.工作考勤。凡全乡重点工作期间,相关村干部必须到岗。 3.请假制度。村干部有重要事情不能按时参加区乡组织召开的会议时,必须在接通知后2小时内请假报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外出三
天以上的,必须向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报批。其他村干部外出一天以上的,必须向村支部书记请假报批,外出一周以上的必须向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报批。
第四章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勤政为民,为群众掌好权、用好权,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 2.遵纪守法,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自身廉洁,不以权谋私,不优亲厚友,不贪赃枉法,不挥霍浪费。 4.在处理各项自治事务,调节民间纠纷时,做到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第五章村干部审计制度
1.审计范围: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领导、出纳或其他需要审计的村干部。
2.审计工作由乡审计领导小组组织落实,每年做出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或有重点地进行审计。
3.对村干部的审计,分为正常审计和离任审计。由乡审计领导小组安排审计人员结合审计监督工作按计划开展正常审计,村干部离任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再担任职务者,对其经办的账务手续、单据等进行全面审计。 4.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乡审计领导小组汇报。一般问题,可在查证落实后,由组织作出结论;重大违纪问题须经乡党委讨论决定,作出处理意见,并公布于众。
5.对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村干部,要由组织暂时停止其工作,暂缓办理调动或离任手续,待查证落实,做出处理意见后方可按程序办理离任手
续。
第六章村纪检监督员工作制度 1.村纪检监督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3)工作认真,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
(4)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信的老党员、村两委会班子离任的老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党员担任。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均不得担任村级纪检监督员。 3.村纪检监督员工作职责:
(1)监督村党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的情况以及监督村两委干部的履职及廉洁自律情况。
(2)协助乡纪委和村党支部抓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村党支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3)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切身利益需要监督的事项。
(4)接受本村党员的控告、申诉,以及对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并及时向乡纪委报告,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 (5)定期或不定期向乡纪委报告纪检工作。 第七章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评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安排在年底,由
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村党支部、村委会具体实施。 2.述职述廉的对象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参会对象为村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等。
3.述职述廉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决定等方面的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情况;村务公开情况、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及落实情况。
4.民主评议的程序是:一是由村两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二是向参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情况认真开展评议;三是公开测评结果。
5.结果运用:要把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衡量村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村干部的年度考评,并与个人的奖惩、绩效工作、评先选优相结合。要将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梳理,并反馈给村两委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要认真负责地作出解释和说明。
6.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等材料要装入个人廉政档案。 公开内容要齐全,公开内容包括:村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员承诺;村干部年度考核评议结果;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惠民政策、基础建设;村干部任期内目标任务及进展情况;村内其他重大事项等。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以公开。 2.村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重大事务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重大事项要及时公开,各项公开内容必须及时张榜公布。
3.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示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
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4.村务公开的时间:采用随时公开和定期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日-10日。除此之外,村级重大事项、专项资金使用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视情况及时公布。
5.建立村务公开台帐,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以及群众关心问题的处理结果都要记录在册,及时处理群众意见和建议,乡政府将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建设。
2.重大事项:村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支部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3.党员管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接收、审批发展新党员情况。
4.党费收缴:党员上缴党费情况和支部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 5.评比表彰:党员受表彰情况;党建工作接受检查评比情况。 6.慰问帮扶:困难党员慰问及受帮扶情况。
7.其它事项:上级党组织和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党员要求公开的其他党务工作。
党务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专人管理。公开形式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
应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党务公开的时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日-10日。 第十章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与监督。 2.村级财务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财务运行。
3.村级财务实行账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现金,非会计人员不得保管现金。
4.村级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置,不得一人兼任。
5.村两委班子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要按照规定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做到账入方出。
6.村集体各项支出要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及审核人签字方可入账。
7.村级财务管理必须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乡农办、乡财政所有权对各村内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第十一章“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村级重大事务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决策的程序为: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式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
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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