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建设局关于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组成的通知
中建[2003]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确保项目监理机构的合理配置和监理人员的工作到位,保证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质量,现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作出如下规定:
一、委托监理的工程规模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单位面积30000平方米(含3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一类工程;
单位面积10000—3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3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二类工程;
单位面积5000—10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总投资500万元—1000万元(含500万元)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三类工程;
单位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四类工程。
二、施工现场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最少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㈠一类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由5—8个监理人员组成;
㈡二类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由4个监理人员组成;
㈢三类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由3个监理人员组成;
㈣四类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由2个监理人员组成。
三、驻工地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工程项目监理业务。
四、总监业务范围:
每个一级总监可承担2项一类工程业务;
每个二级总监只能承担1项一类工程业务;
每个总监允许承担2项二类工程业务或3项三类工程业务;
每个总监允许承担4项四类工程业务。
五、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㈠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有相关监理业绩,经市建设局认可,取得总监一级上岗证;
㈡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本科8年或大专10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5年以上,经过建设监理岗位培训,经市建设局认可,取得总监二级上岗证。
六、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㈠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经市建设局认可,取得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证。
㈡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本科6年或大专8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3年以上,经过建设监理岗位培训,经市建设局认可,取得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证。
七、监理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㈠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经过建设监理岗位培训,经市建设局认可,取得监理员上岗证;
㈡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建设监理岗位培训,经市建设局认可,取得监理员上岗证;
㈢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施工员、中级质安员、项目经理岗位资格,五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建设监理岗位培训,经市建设局认可,取得监理员上岗证。
八、市外监理企业在中山从事监理业务依照本办法执行。
九、本通知自2003年4月1日起实施。
中山市建设局
二OO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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