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金融全球化趋势及经济金融环境的巨大变化,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要求监管原则更灵敏的反映商业银行经营环境的变化,因此,《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简称《新巴塞尔协议》应运而生。新协议提出了一整套全面管理商业银行风险的技术方法、计量标准和制度要求。在给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银行业提供参考和借鉴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参照《新巴塞尔协议》的内容,结合全面风险管理的八要素,以我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和具体国情为出发点,对我国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进行探讨。
文章首先介绍了新协议的内容,并与原协议对比,明确新协议的创新处和新要求。其次,介绍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内涵及其要素组成。接着,重点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最后,从建设内外部环境、改进风险管理技术手段以及加强外部监管力度等几方面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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