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技师
2、本制度最终解释、修改权属本中心管理当局
3、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足浴行业规律制定 4、本制度所阐述的关于技师上钟方面的操作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考勤
1、技师上班分早、晚班,留牌值班人员不得未经主管允许私自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2、技师上下班必须点到,凡点到不在者,作迟到、早退处理。 3、技师上班迟到、早退1-10分钟罚款10元, 10-30分钟罚款20元,30-60分钟罚款30元,1小时以上罚款50元,2小时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3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
4、技师不可无故旷工,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1天罚款200元,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并且凡有旷工行为者,一律推迟发放工资(以旷工1天推迟3天计算)。 5、技师正式上班后,每月有3天公休,出勤不满月的按每满10天可公休1天的方法计算,原则上不准连休,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人员提前申请,每月底要提前申请下月的公休(新入职有保底的技师每月初正常休假外,必须达到满勤,否则不予计算保底,病假除外)。
6、请病假或因病辞职必须提供市级、正规医院的病例和收费证明并经公司核实,特殊情况(意外事件)才能请事假,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半天以内由主管批准,1天以上由经理批准,请假2天以上当月工资延迟相应的天数发放。
第三章 日常行为要求
1、技师上钟要讲究仪容、仪表、仪态和礼貌;上班必须穿工衣、戴工牌,化淡妆,不能留指甲,戴戒指和手链等饰品上钟,违者处以5-10元罚款。
2、技师要礼貌待客、尊重上司;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热情问候,不能在营业区奔跑、大声喧哗,更不能在走道、房间、技师房等地议论客人、公司是非,违者除书面检讨外不处以及0-50元罚款。 3、技师不得有以下行为:
(1)组织、煽动或参与闹事、怠工、罢工我; (2)打人、骂人、打架、聚众斗殴;
(3)偷盗、拾物瞒而不交、隐藏、侵占他人财物; (4)制造、传播谣言给公司、他人造成名誉、经济损失; (5)拉帮结派,搞小团伙; (6)违反国家法律。
有以上行为者将处以200-400元罚款外还将立即解雇,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解雇时扣除所有工资。
4、技师无论何时都不能与客人串通,让客人出面干扰中心正常运作、影响中心制度的行为,违者除书面检讨外还处以50-200元罚款。
5、必须遵守“先服从,后上诉”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顶撞上司工作安排,违者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还将立即解雇,
6、上下班不能用电梯出入(除接送客人外),不准占用客房和客区,违者每次罚款10元。
7、技师不得带有情绪上钟,若被投诉者每次罚款50元。
8、技师因服务态度被投诉者,处以50-100元罚款;因手法被投诉者,停牌培训2天并通过老师试钟后方可上钟,一个月被累计投诉2次者,罚款100元并停牌培训7天。
9、技师违规后,拒签罚款单者,给予加倍罚款;如不签者有2 名管理人员签字生效。
10、与其它部门同事要团结和睦、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有争吵、打骂
行为;必须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否则除书面检讨外并处以2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解雇扣除所有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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