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冤与琛讨 2017年02月・下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现状及相关问题 王明勇 (宁南县白鹤滩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四川宁南615421) 摘要随着养殖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A.4j'7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最近几年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职能职责的 调整,使得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大、任务重。现就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一简要探讨。 关键词动物卫生;检疫;监督 1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硬件设施现状 2.2动物卫生监督所基层人员流动性 1.1基础设施设备简单,检疫监督手段 大,年龄结构偏大,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有的 就强制佩戴耳标,以后按照耳标补免,既可 以防止漏免情况发生,又能够保证标畜不分 落后 近年来,上级相关部门虽然不断地投资 完善基层站(所)的建设,除了有开展正常 业务工作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设备之外, 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停车检查提 示牌等办公设备,但是总体上基层执法装备 设施投入不足。大部分基层动监站检测设备 匮乏,检疫技术落后,检疫只靠肉眼观察和 流行病学调查,难以科学地开展检疫和监督 工作。 1.2县级检疫设备不完善,检疫手段落 后,使检疫质量难以保证。 近年来,规模化、集约化养殖业的迅速 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正面效应。也伴生许 多问题,如污染加重,环境恶化,病毒的变异 以及疫病发生的多样化、继发感染和疾病诊 断的复杂化等,使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面临新 的挑战。但目前检疫人员基本上还是靠着 “一支体温计、一把检疫刀”进行常规检查, 又寸潜伏期的疫病难以发现,如对非法添加 物和药物残留的现场检测,仅有部分“瘦肉 精”的试纸,准确程度相对较差,漏检项较 多。检疫人员仅凭肉眼观察实施临床检查、 查看养殖档案后(部分养殖户不能完整记 载养殖档案,甚至根本不去记录)。不经实 验室检查检验就随即出具保证畜禽及其产 品健康合格、质量安全的具有法律责任的检 疫证明,显然是草率的。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力度较为薄弱。 对产地检疫开展率尤其是对散养户的检疫 率严重不足,屠宰检疫工作也存在不足。监 督力度有待提高。其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的经费不足,监督执法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 算,致使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工具及其 手段较为落后,严重限制了执法工作的正常 开展。 2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人员现状 2.1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编制和执法人 员严重不足,影响了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 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动物防疫法 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 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实 施现场检疫,但从监管面积上看,监管面积 大、官方兽医少,很难实施现场检疫。 是非畜牧兽医专业,职称低,从业时间参差 不齐,业务及执法水平相当低。 2.3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工资全部由 财政全额拨款, 24小时值班无补助。 2.4国家政策对接触有毒有害人员的 补助一直拖到现在还未兑现。 2.5动物监督所在编人员六名;其中 享受副科级六名、科员一名,均为参公人员, 待遇低。 3对管理相对人监督管理的状况。 3.1生产方式落后,质量难以控制。 我县是传统的农业县,长期以来走的是 条小农经济道路,从业门槛低,产业规模 小,众多农民以分散生产和自由经营为主. 加之生产方式落后,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管 理粗放,较为原始,导致生产效率不高,质量 难以控制。近年来,虽然规模化比重有了一 点提升,但在广大农村,目前养殖业仍然处 于小规模、低水平、无标准的状态。实施有 效监管存在很大难度。要从生产源头提升质 量,当前必须增强人们的检疫意识和法制观 念,强化生产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提升 主动报检率。 3.2报检制度得不到执行,使检疫的前 置程序一般难以完成,只好被动出证。 长期以来,由于产销脱节,大多数养殖者 不能够提前决定出栏时间,一般都是中间交 易商到场临时定了价格后才能现卖现报,这 样检疫员到场时往往生猪已经装车.因活体 动物受称重、应激反应等影响.按规定装车后 不检疫,让畜主或货主将动物卸车也不现实, 况且因此发生纠纷后又面临赔偿问题,实际 执行起来难度很大。由于提前报检制度不能 得到执行,检疫的前置程序一般难以完成,但 为了方便群众,避免发生纠纷,在保证动物临 床检查健康的情况下,只好被动出证、不符合 程序出证(事实上是不出不行)。 3.3畜禽标识与动物分离,养殖户不能 完整记载养殖档案,使追溯制度失去实际意 义。 由于部分养殖户抵制戴标,不能完整记 载养殖档案(部分根本不记录),其养殖信 息的连续性、完整性、真实性存疑。因此.应 强化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在第一次免疫时 离,买卖、出栏时标随畜走。在实施检疫时。 通过查验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没有标识和 养殖档案的说明来源有问题,不得出具检疫 证,从源头上保障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4检疫监督执法现状。(检疫资源投 入的滞后与监管职能的高速增长之问的矛 盾) 4.1检疫监管经费不足 依照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动物检疫监 管工作经费应当全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 是由于财政困难,检疫工作经费没有全部列 入财政预算,停止收取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 费以后,检疫监管工作经费更加短缺,因此 达不到较好的监管效果。 4.2基层监管力量非常薄弱,亟待调整、 整合监管体制,进一步强化生产源头监管。 近年来,虽然“强化源头监管与全程追 溯,对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己成政府 与社会共识,但有关部门目前仍将监管重心 放在“事”后监管和市场监管方面,生产源 头监管力量始终十分薄弱。这就造成了追溯 制的形同虚设和生产过程监管的力不从心。 5几点建议 5.1建议政府进一步调整监管体制,在 人员编制、技术力量、检测装备、经费投入 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 (镇)、村(场)三级监管体系,强化乡、村、 场等生产一线的直接监管能力。 5.2建议提高待遇水平,稳定村级防疫 员队伍。目前村级防疫员月工资仅有3 00 元,兼职草管员的工资合计仅200元。应该 提高其待遇水平,使其安心工作,做好免疫 注射、出栏报检、疫情报告、日常巡查等相关 基础性工作,确保养殖生产中兽药、饲料添 加剂的合理使用,从而杜绝非法添加,严格 监管残留问题。 只有将各项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才能 破解食品安全源头困局,这对提高我国的食品 安全整体水平有着不可 弋的现实作用。 5.3尽快落实国家对接触“有毒有 害”的人员补助落实到位。 5.4加大资金投入,对官方兽医专业技 术人员及乡、村及防疫员加强业务技术培 训l。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