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给水管施工安装注意事项
一、管槽开挖
1.管槽开挖以直线为宜,槽底开挖宽度为DN+0.30m。遇到管道在地下连接时,应适当增加接口处槽底宽度,管道槽底宽度不宜小于DN+0.50m,以方便安装对接为宜。
2.管道埋设时最小管顶覆土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应小于0.80m。 ② 埋设在人行道下时,不应小于0.60m。
3.当横穿车行道达不到设计深度时,应采取敷设钢制套管的措施进行保护。 4.管槽必须转弯时,转弯角度不宜过大,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PE 管道 允许弯曲半径R(mm)
D≤50 30D;50D≤160 50D;160D≤250 75D;D>250 100D。
5.人工开挖管槽时,要求沟槽底部平整、密实,无尖锐物体。沟底可以有起伏,但必须平滑地支撑管材,若有超挖时,必须回填夯实。
二、管道连接
PE给水管道连接有热熔连接和电熔连接。热熔连接又分热熔承插连接和热熔对接连接,电熔连接分为电熔承插连接和电熔鞍型连接。我们采用热熔对接连接方式施工,它的主要步骤有:
1. 材料准备:将管道或管件置于平坦位置,放于对接机上,留足10-20mm的切削余量。
2. 夹紧:根据所焊制的管材、管件选择合适的卡瓦夹具,夹紧管材,为切削做好准备。
3. 切削:切削所焊管段、管件端面杂质和氧化层,保证两对接端面平整、光洁、无杂质。
4. 对中:两焊管段端面要完全对中,错边越小越好,错边不能超过壁厚的10%。否则,将影响对接质量。
5. 加热:对接温度一般在210-230℃之间为宜,加热板加热时间冬夏有别,以两端面熔融长度为1-2mm为佳。
6. 切换:将加热板拿开,迅速让两热融端面相粘并加压,为保证熔融对接质量,切换周期越短越好。
7. 熔融对接:是焊接的关键,对接过程应始终处于熔融压力下进行,卷边宽度以2-4mm为宜。
8. 冷却:保持对接压力不变,让接口缓慢冷却,冷却时间长短以手摸卷边生硬,感觉不到热为准。
9. 对接完成:冷却好后松开卡瓦,移开对接机,重新准备下一接口连接。 三、安装施工
1. 安装前检验管槽是否达到安装要求,然后查看管道外观有无明显凹陷、裂痕、擦伤、划伤,发现质量隐患及时更换。
2. 在管道弯头、三通、渐缩接头、消防栓等处均用C20砼设置混凝土支礅,法兰阀门用砖砌支礅加固。
3. PE给水管与金属管道、阀门、消防栓连接时,必须采用钢塑过渡接头或专门的法兰连接。
4. 在管路隆起部位或上坡地段均应设置排气阀,以减小气、水混压对管道的冲击。管道与排气阀的比例设计为1:8。
5. 由于PE管材本身具有较好的柔韧性和伸缩性,所有管道安装均未考虑伸缩节的安装。
四、回填夯实
管道安装敷设完毕,待隐蔽工程验收后,应立即回填,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止槽内积水造成管道漂浮,如有积水,应想办法排尽。
2. 对石方、土石混合地段的管槽回填时,应先装运粘土或砂土回填至管顶200-300mm,夯实后再回填其它杂土。
3. 回填必须从管两侧同时回填,回填一层夯实一层。 4. 管道试压前,一般情况下回填土不宜少于500mm。
5. 管道试压后的大面积回填,宜在管道内充满水的情况下进行,管道敷设后不宜长时间处于空管状态。
PE给水管因其具有耐腐蚀,无毒性,内壁光滑阻力小,抗老化使用寿命长(50年),重量轻,安装劳动强度底,施工费用少,抗震性能强,材料柔韧性好等特点。近年来,哈密市自来水公司积极推广使用新型环保管材,通过试压运行,效果优良,没有发生一例供水安全事故。其中关键是要抓好安装施工,把好质量关。
PE给水管道连接有热熔连接,我们采用热熔对接连接方式施。1)材料准备 2)夹紧 3)切削 4)对中 5)加热 6)切换 7)熔融对接 8)冷却 9)对接完成。
安装前检验管槽是否达到安装要求。然后查看管材外观有无明显凹陷、裂痕、擦伤、划伤、发现质量隐患及时更换。在管道弯头、三通、渐缩接头、消防栓等处均用C20混砼设置砼支墩,法兰阀门用砖砌支墩加固,PE给水管与金属管道、阀门、消防栓连接时,必须采用钢塑过渡接头或专门的法兰接头。在管道隆起部位或上坡地均应设置排气伐,以减少气、水混压对管道的冲击。
管道安装敷设完毕,待隐蔽工程验收后,应立即回填。回填必须从管道两侧同时回填,回填一层夯实一层。管道试压前,一般情况下回填不宜少于500MM,管道试压后的大面积回填,宜在管道内充满水的情况下进行,管道敷设后不宜长时间处于空管状态。
目前塑料给水管有:硬聚氯乙烯(pvc-u)、高密度聚乙烯(hdpe)、交联聚乙烯(pe-x)、聚丁烯(pb )、丙烯腈(abs)、氯化聚氯乙烯(pvc-c)、铝塑复合管(pe-al-pe,pe-x- al-pe-x)、改性聚丙烯(pp-r,pp-c)。塑料给水管,具有重量轻、施工方便、管内光滑、水力条件好、不结垢、不腐蚀,使用寿命长等优点。但是塑料给水管本身具有脆性和抗冲击、抗机械损伤能力低的缺点,随着住宅的高档化,管道敷设多采用隐蔽暗装隐蔽在地面下、墙槽内极易被隐蔽作业、装饰施工、清理地面等工作所损坏,因此塑料给水管道的水密性试验很难做到一次完成,而管道的水密性试验是防止管道漏水的有效方法。笔者在吸取教
训的基础上总结给水管道按照工程进度及配合装饰工程施工,有效地防止由于安装、土建装饰及成品保护不力的情况下造成给水管道损坏,确保施工质量。
2 塑料给水管严密性试验的方法 2.1 进户管道隐蔽前水压试验
从水管井至厨房、卫生间的给水安装完毕,塑料给水管粘结接口24 h后便可进行水压试验。其目的是检查的严密性,管件、管材在加工制作、运输、保管、安装过程中是否损坏,管道有无堵塞,试验压力应按管网试压规定进行试压,合格后即可进行隐蔽。此次试验在各末端开口处用管帽封堵,所有配水器具,水表均不安装。为了能正确地辨别隐蔽管道的真实位置,应在地面、墙面用红色油漆标识管道位置,防止在土建和其他工种施工过程中破坏管道。隐蔽管道覆盖的砂浆,不得高出地面,以免清理地坪时破坏管道。 2.2 装饰工程施工前管道水密性复验 装饰工程即将开始施工前,再一次对进户管道进行一次分层水密性复验。其目的是检验管道在装饰工程施工前地面和墙面清理找平以及其他工种施工对管道造成损坏。如发现有破损渗漏处及时修补,以免造成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复验时采用0.6 mpa作为试验压力,此次试验完成后管内压力降为工作压力使管道处于带水保压状态,不拆除压力表直至装饰完工,其目的是便于经常观察压力变化情况,判断装修期间管道有无损坏。发现漏损,及时维修,防止装饰完毕后才发现漏水再进行返工,破坏装饰,影响工程质量。对装饰完的房间,确认管路无损坏后,即可排空分户管内的水,移交土建进行装饰作业。 2.3 分系统水密性试验 管道通过分户、分层的两次水密性试验,对管道接口及多种因素造成的管道损坏情况进行较为严格的检查,质量隐患基本消除但为确保隐蔽管路无破损和泄漏处,在本供水系统范围内的各层进行分系统水密性试验,此次试验在所有用户的地面和墙面、墙壁装饰完成后进行,试验压力采用工作压力,带水保压1~2 h。全面检查并观察压力表的变化情况,如压力表降压不符合规范要求,又没有查到泄漏部位可采取分层、分户试验方法,直至合格为止。 2.4 供水立管的水密性试验
供水立管指水泵至屋面水池的输水管,水泵出水至各层控制阀的输水管,其输水的工作压力不同应单独进行水密性压力试验,试验压力和要求按规定执行。 2.5 全系统通水试验和系统冲洗 以上各项试验全部合格后,供水设备具备供水条件,减压装置已调至规定的数值,各用户末端的配水器具安装完毕,室内外排水系统和设施均具备使用条件的情况下,可进行全系统通水试验。目的在于检验供水系统的供水能力、水压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同时还检验配水器接口的严密性、冲洗管内脏物,逐一打开配水龙头。通水正常后,每层打开1/3配水点,检查水压、水量情况,此项工作可分层进行,直至全部试验完毕。
3 塑料给水管道水压试验注意事项
(1)试验压力值是指管道末端最低点的压力。但若压力最高点的压力超过1.0 mpa,管道应采取分段试压。
(2)对采用粘结的管道,水压试验必须在粘结安装完成24 h后进行,防止固化时间不够接口脱开。
(3)向试压管段缓慢注水,同时将管内空气排出,逐步将各配水点封堵。 (4)对于如pe-x管一类的柔性管材,加压过快过高会产生微量膨胀,导致水压试验发生误差。因此加压应采用手压泵缓慢升压,升压时间不应小于10 min,稳压1 h,以便消除管道膨胀对试压结果的干扰。
(5)稳压1 h无渗漏现象后,再补压至规定的试压压力值,15 min内的压力降不超过0.05 mpa为合格。
PE给水管国家标准-(GB/T 13663-2000)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4427:1996《供水用聚乙烯管材规范》 本标准与ISO 4427:1996的主要差异为: 1.本标准仅包含PE 63、PE 80、PE 100材料制造的管材,不包含PE 32、PE 42材料制造的管材; 2. 本标准增加了定义一章; 3.对管材的性能要求,增加了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4427:1996《供水用聚乙烯管材规范》 本标准与ISO 4427:1996的主要差异为:
1.本标准仅包含PE 63、PE 80、PE 100材料制造的管材,不包含PE 32、PE 42材料制造的管材;
2. 本标准增加了定义一章;
3.对管材的性能要求,增加了 \"断裂伸长率\"项目; 4.增加了 \"检验规则\"一章;
本标准与 GB/T 13663-1992的差异为:
GB/T 13663-1992《给水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材》未采用国际标准制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 13663-1992 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塑胶事业部;参加起草单位: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研究所、北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北京市塑料制品厂、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逊、谢建玲、冯新书、李养利、刘雨生。
1、范围
准规定了用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的材料,经挤出成型的给水用聚乙烯管材(以下简称\"管材\")的产品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还规定了原料的基本性能要求,包括分类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用 PE63、 PE 80和 PE 100材料(见4.1)制造的给水用管材。管材公称压力为0.32MPa~1.6MPa,公称外径为 16 mm~1000 mm。
本标准规定的管材适用于温度不超过40C,一般用途的压力输水,以及饮用水的输送。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918一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dt ISO 291:1997)
GB/T 3681-1983 塑料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
GB/T 3682-1983 热塑性塑料熔体流动速率试验方法
GB/T 6ill-1985 长期恒定内压下热塑性塑料管材耐破坏时间的测定方法(eqv ISO/DP 1167:1978) GB/T 6671.2一1986 聚乙烯(PE)管材纵向回缩率的测定(idt ISO 2506:1981) GB/T 8804.2一1988 热塑性塑料管材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聚乙烯管材(eqv ISO/DIS 3504-2)
GB/T 8806一1988 塑料管材尺寸测量方法(eqv ISO 3126:1974)
GB/T 13021~199 1聚乙烯管材和管件炭黑含量的测定热失重法(neq ISO 6964:1986
GB/T 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 17391-1998 聚乙烯管材与管件热稳定性试验方法(eqv ISO/TR 10837:1991) GB/T 18251-2000 聚烯烃管材、管件和混配料中颜料及炭黑分散的测定方法
GB/T 18252-2000 塑料管道系统 用外推法对热塑性塑料管材长期静液压强度的测定
3、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3.1 定义
3.1.1 几何定义
3.1.1.1 公称外径dn:规定的外径,单位为毫米。
3.1.1.2 平均外径 dem:管材外圆周长的测量值除以3.142(圆周率)所得的值,精确到0.1mm,小数点后第二位非零数字进位。
3.1.1.3 最小平均外径dem,min:本标准规定的平均外径的最小值,它等于公称外径dn,单位为毫米。
3.1.1.4 最大平均外径dem,max:本标准规定的平均外径的最大值。 3.1.1.5 任一点外径dey:通过管材任一点横断面测量的外径,精确到0.1mm,小数点后第二位非零数字进位。
3.1.1.6 不圆度:在管材同一横断面处测量的最大外径和最小外径的差值。 3.1.1.7 公称壁厚en:管材壁厚的规定值,单位为毫米,相当于任一点的最小壁厚ey,min。
3.1.1.8 任一点的壁厚ey:任一点上管材壁厚的测量值,精确到0.lmm,小数点后第二位非零数字进位。
3.1.1.9 最小壁厚ey,min:本标准规定的管材圆周上任一点壁厚的最小值。 3.1.1.10最大壁厚ey,max:根据最小壁厚(ey,min)的公差确定的管材
圆周上任一点壁厚的最大值。 3.1.1.11标准尺寸比(SDR):管材的公称外径与公称壁厚的比值。SDR=dn/en 3.1.2 与材料有关的定义
3.1.2.1混配料:以聚乙烯基础树脂加入必要的抗氧剂、紫外线稳定剂和颜料制造而成的粒料。
3.1.2.2 σlpl1):与20℃、50年、概率预测97.5%相应的静液压强度,单位为兆帕。
3.1.2.3 最小要求强度(MRS):σlpl圆整到优先数R10或R20系列中的下一个较小的值。
3.1.2.4 设计应力σs:在规定应用条件下的允许应力,MRS除以系数C,圆整到优先数R20系列中下一个较小的值,即: σs=〔MRS〕/C ………………(1)
3.1.2.5总使用(设计)系数C:一个数值大于1的总系数,它考虑了未在预测下限中体现出的使用条件和管道系统中配件等组成部分的性质。 3.1.3与使用条件有关的定义
3.1.3.1公称压力(PN):本标准中公称压力PN 相当于管材在20℃时的最大工作压力,单位为兆帕。
3.1.3.2最大工作压力(MOP):管道系统中允许连续使用的流体的最大有效压力,单位为兆帕。 3.2符号
C:总使用(设计)系数; dem:平均外径;
dem,max:最大平均外径; dem,mix:最小平均外径; dn:公称外径; ey:任一点壁厚; ey,min:最小壁厚; ey,max:最大壁厚;
ft:温度对压力的折减系数; ty:管材任一点的壁厚公差;
σlpl:与20℃、50年、概率预测97.5%相应的静液压强度; σs:设计应力; 3.3缩略语
MFR:熔体流动速率; MOP:最大工作压力; MRS:最小要求强度; PE:聚乙烯; PN:公称压力; SDR:标准尺寸比。
4、材料 4.1 命名
本标准中的聚乙烯管材料按如下步骤进行命名:
4.1.1按照GB/T18252确定材料的与20℃、50年、预测概率97.5%相应的静液压强度σlpl。
4.1.2按照表1,依据σlpl换算出最小要求强度(MRS),将MRS乘以10得到材料的分级数。
4.1.3按照表1,根据材料类型(PE)和分级数对材料进行命名。 表1 材料的命名 表1 材料的命名 σlpl,Mpa MRS,Mpa 材料分级数 材料的命名 6.30~7.99 6.3 63 PE63 8.00~9.99 8.0 80 PE80 10.00~11.19 10.0 100 PE100 4.2 使用混配料生产聚乙烯管材,混配料为蓝色或黑色,基本性能应符合表, 2要求。蓝色管用材料应能保证使用该材料制造的管材的耐候性符合表12的要求。对于PE63级材料,也可采用管材级基础树脂加母料的方法生产聚乙烯管材,对材料性能的要求自管材上取样进行测试。
按本标准生产管材时生产的洁净回用料,只要能生产出符合本标准的管材时,可掺入新料中回用。 表2 材料的基本性能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炭黑含量1),(质量)% 2.5±0.5 2 炭黑分散1) ≤等级3 3 颜色分散2) ≤等级3 4 氧化诱导时间(200), ≥20 与产品标称值的偏差不应超过5 熔体流动速度3)(5,190), ±25% 注: 1 仅适用于黑色管材料 2 仅适用于蓝色管材料 3 仅适用于混配料 5、产品规格
5.1 本标准的管材按照期望使用寿命50年设计。
5.2 输送20℃的水,C最小可采用Cmin=1.25.由式(1)得到的不同等级材料的设计应力的最大允许值,见表3。
表3 不同等级材料设计应力的最大允许值 材料的等级 设计应力的最大允许值σ,Mpa PE63 5 PE80 6.3 PE100 8 5.3 管材的公称压力(PN)与设计应力σs、标准尺寸比(SDR)之间的关系为:PN=2σs/(SDR-1) ………………………….(2) 式中:PN与σs的单位均为兆帕。
5.4 使用PE63、PE100等级材料制造的管材,按照选定的公称压力,采用表3中的设计应力而确定的公称外径和壁厚应分别符合表4、表5和表6的规定。管道系统的设计和使用方可以采用较大的总使用(设计)系数C,此时可选用较高公称压力等级的管材。
表4 PE63级聚乙烯管材公称压力和规格尺寸 公称壁厚 标准尺寸 公称外径 SDR33 SDR26 SDR17.6 SDR13.6 SDR11 公称压力 0.32 0.4 0.6 0.8 1.0 16 2.3 20 2.3 2.3 25 2.3 2.3 2.3 32 2.3 2.4 2.9 40 2.3 2.3 3.0 3.7 50 2.3 2.9 3.7 4.6 63 2.3 2.5 3.6 4.7 5.8 75 2.3 2.9 4.3 5.6 6.8 90 2.8 3.5 5.1 6.7 8.2 110 3.4 4.2 6.3 8.1 10.0 125 3.9 4.8 7.1 9.2 11.4 140 4.3 5.4 8.0 10.3 12.7 160 4.9 6.2 9.1 11.8 14.6 180 5.5 6.9 10.2 13.3 16.4 200 6.2 7.7 11.4 14.7 18.2 225 6.9 8.6 12.8 16.6 20.5 250 7.7 9.6 14.2 18.4 22.7 280 8.6 10.7 15.9 20.6 25.4 315 9.7 12.1 17.9 23.2 28.6 355 10.9 13.6 20.1 26.1 32.2 400 12.3 15.3 22.7 29.4 36.3 450 13.8 17.2 25.5 33.1 40.9 500 , 15.3 19.1 28.3 36.8 45.4 560 17.2 21.4 31.7 41.2 50.8 630 19.3 24.1 35.7 46.3 57.2 710 21.8 27.2 40.2 52.2 800 24.5 30.6 45.3 58.8 900 27.6 34.4 51.0 1000 30.6 38.2 56.6 表5 PE80级聚乙烯管材公称压力和规格尺寸 公称壁厚 公称外径 标准尺寸比 SDR33 SDR21 SDR17 公称压力 0.4 0.6 0.8 16 20 25 32 40 50 63 75 4.5 90 4.3 5.4 110 5.3 6.6 125 6.0 7.4 140 4.3 6.7 8.3 160 4.9 7.7 9.5 180 5.5 8.6 10.7 200 6.2 9.6 11.9 225 6.9 10.8 13.4 250 7.7 11.9 14.8 280 8.6 13.4 16.6 315 9.7 15.0 18.7 355 10.9 16.9 21.1 400 12.3 19.1 23.7 450 13.8 21.5 26.7 500 15.3 23.9 29.7 560 17.2 26.7 33.2 630 19.3 30.0 37.4 710 21.8 33.9 42.1 800 24.5 38.1 47.4 900 27.6 42.9 53.3 1000 30.6 47.7 59.3 表6 PE100级聚乙烯管材公称压力和规格尺寸 公称壁厚 标准尺寸比 公称外径 SDR26 SDR21 SDR17 公称压力 0.6 0.8 1.0 32 40 50 63 SDR13.6 1.0 4.7 5.6 6.7 8.1 9.2 10.3 11.8 13.3 14.7 16.6 18.4 20.6 23.2 26.1 29.4 33.1 36.8 41.2 46.3 52.2 58.8 SDR11 1.25 2.3 3.0 3.7 4.6 5.8 6.8 8.2 10.0 11.4 12.7 14.6 16.4 18.2 20.5 22.7 25.4 28.6 32.2 36.3 40.9 45.4 50.8 57.2 SDR13.6 1.25 4.7 SDR11 1.6 3.0 3.7 4.6 5.8 75 90 110 125 140 160 180 200 225 250 280 315 355 400 450 500 560 630 710 800 900 1000 4.2 4.8 5.4 6.2 6.9 7.7 8.6 9.6 10.7 12.1 13.6 15.3 17.2 19.1 21.4 24.1 27.2 30.6 34.4 38.2 4.3 5.3 6.0 6.7 7.7 8.6 9.6 10.8 11.9 13.4 15.0 16.9 19.1 21.5 23.9 26.7 30.0 33.9 38.1 42.9 47.7 4.5 5.4 6.6 7.4 8.3 9.5 10.7 11.9 13.4 14.8 16.6 18.7 21.1 23.7 26.7 29.7 33.2 37.4 42.1 47.4 53.3 59.3 5.6 6.7 8.1 9.2 10.3 11.8 13.3 14.7 16.6 18.4 20.6 23.2 26.1 29.4 33.1 36.8 41.2 46.3 52.2 58.8 6.8 8.2 10.0 11.4 12.7 14.6 16.4 18.2 20.5 22.7 25.4 28.6 32.2 36.3 40.9 45.4 50.8 57.2 PE 管材管件的连接与安装方法
热熔承插连接 ------ 一般外径 110 以下的聚乙烯管道采用此连接。 切割管材:根据实际需要的长度进行切割,切割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切割器垂直切割 . 切口应平整 , 去毛刺和飞边,清洁管材和管件的焊接部位,避免沙子灰尘等损害接头的质量。 热熔准备:用与热熔
热熔承插连接 ------ 一般外径 110 以下的聚乙烯管道采用此连接。
切割管材:根据实际需要的长度进行切割,切割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切割器垂直切割 . 切口应平整 , 去毛刺和飞边,清洁管材和管件的焊接部位,避免沙子灰尘等损害接头的质量。 热熔准备:用与热熔管材 , 管件尺寸相匹配的加热头装好热熔器,并接通电源加热。同时用色笔在管材热熔端所需长度划线。( 外径为 20-63MM 时采用手持式热熔器 , 外径为 63-110MM 时可采用台式热熔器 )
热熔承插:待热熔器工作温度指示灯亮后,无旋转地将管材与管件分别插入加热头加热 , 然后无旋转的拔出,迅速的将管材无旋转的插入管件中,使接头处形成均匀的凸缘 , 完成后自然冷却一段时间即可。
外径 (mm) 加热时间 (s) 插热时间 (s) 20 5 4 25 17 7 4 2 32 19 8 6 4 40 50 63 21 24 28 12 18 24 6 4 6 6 8 8 熔接深度 (mm) 15 冷却时间 (min) 2
热熔对接连接 — 一般外径90或110以上和聚乙烯管道采用此连接。
将需焊接的管材、管件固定在对接机上,按管材尺寸使用夹具,端面用铣刀刨光,使对接面光滑、平整、清洁、垂直。
调整管材、管件的高度,使需焊接的管材、管件端面尽量吻合,并接通电源预热加热板。 加热板自动升温至绿色指示灯亮,将需焊接的管材、管件合拢使端面加热,达到加热时间后,将管材、管件从加热板上分开,再将两加热端面合拢对接,使两端面对接处形成均匀的一圈凸缘,待冷却后即可。
管材壁厚(mm) 加热时间( s) 加工时间( s) 冷却时间( min )
2-3.9 4-6.9 7-11.5 20-25.5 28-32.5
30-40 40-90 80-160 170-210 210-250 3-4 3-5 5-8 10-15 15-25 4-5 6-10 10-16 20-30 30-40
采用法兰连接——与 PP — R 管道或金属管道连接采用法兰或钢塑转换连接 可采用法兰或钢塑转换连接件(丝牙或活接等)连接。
注:以上参数视环境温度、作用力等因素,应作适当调整,数据仅作参考。
PE水管技术手册
目 录
1、总则………………………………………………………………………… 1
2、术语………………………………………………………………………… 1
3、特别提醒………………………………………………………………… 2
4、材料………………………………………………………………………… 3
5、管道系统设计…………………………………………………………… 4
一般规
定…………………………………………………………………… 4
管道布
置…………………………………………………………………… 4
6、管道连接…………………………………………………………………… 5
一般规定…………………………………………………………………
5
热熔连
接…………………………………………………………………… 5
7、管道敷设…………………………………………………………………… 6
沟槽开挖与基础…………………………………………………………
6
管道敷设与回填…………………………………………………………
7
8、水压试验、冲洗与消毒……………………………………………… 9
一般规
定…………………………………………………………………… 9
水压试
验…………………………………………………………………… 9
9、管道系统的竣工验收………………………………………………… 9
10、管道的维护……………………………………………………………… 10
11、本规程用词说明……………………………………………………… 11
PE给水管道系列
一、总则
1.1 为了使室外埋地用聚乙烯(PE)给水管材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做到技术先进、卫生安全、经济合理、施工方便,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技术条款。
1.2 本技术条款适用于水温不大于40℃,工作压力不大于0.8MPA的室外埋地用聚乙烯(PE)给水管材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
1.3 本技术条款适用于一般地质情况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室外给水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也可用于已建管道工程的维修。
1.4 承接室外聚乙烯给水管道的施工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和技术评定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5 本技术手册条款未注明之处,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术语
2.1. 公称外径 nominal outside diameter 管材、管件标定的外径。 2.2. 公称壁厚 nominal wall thickness 管材、管件壁厚的规定值,相当于任一点的最小壁厚。
2.3. 公称压力 nominal perssure 管材、管件在20℃的最大工作压力。 2.4. 工作压力 working pressure 管道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作用在管内壁的最大持续水压力,不包括水锤压力。
2.5. 水锤压力 surge pressure 管道系统工作时,由于水的流速发生突然变化,而产生的瞬时波动压力。
2.6. 设计内水压力 design pressure 管道系统工作时,作用与管内壁的最大瞬时压力,是管道持续工作压力与水锤压力之和。
2.7. 最小要求强度 minimum required strength 管道水温20℃、50年长期承受内水压力下,聚乙烯管材环向抗拉强度的最低保证值,该值取决于聚乙烯树脂类别。
2.8. 混配料 compounds 以聚乙烯基础树脂,加入必要的抗氧剂、紫外线稳定剂和颜料制造而成的粒料。
2.9. 标准尺寸比(SDR) standard dimension ratio 管材的公称外径(dn)与公称壁厚(en)的比值。
三、特别提醒:
3.1. 不同公称压力的产品混用,以保证工程质量。
3.2. 沟槽的开挖与基础必须按照本手册6.1决定严格执行。
3.3. 管材安装施工应由专业人员操作,安装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仔细阅读工程技术规程及本公司的技术安装手册后方可进行安装。
3.4. 管道中应设可伸缩装置,利用管道敷设中的自然弯曲(如L型、Z型、H型等),吸收管道因温差产生的变形;利用折角管段的悬臂移位,吸收管道自固定点起到转弯处的伸缩变形。
3.5. 管道中应设置放气阀,并标明位置。
3.6. 管材安装施工、试压应分阶段进行,合格后再继续安装施工(以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安装质量问题)。管材全部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系统水压试验,且要有原始焊接记录、试压记录和见证人签字确认,并经过相关权威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土填埋工作。
3.7. 清洗、消毒处理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8. 由于安装操作不当以及未按照本手册规范施工、搬运、装卸、维护、储存等过程中也会造成的损失,固需特别注意。 3.09. 技术服务指导: www.pprpe.cn 。
四、材料
4.1. 一般规定:
4.1.1. 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采用的管材、管件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3663-2000和GB/T13663.2-2005以及Q/BSACPO1.3-2005的规定;
4.1.2. 卫生性能应符合GB/T17219的规定;
4.1.3. 凡非标产品,均应参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性能试验和检验,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4.1.4. 管道附属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2. 材料:
4.2.1. 管材的规格尺寸应符合下表规定;
PE100级聚乙烯管材公称压力和规格尺寸 公称壁厚en.mm 标准尺寸比 公称外径 SDR26 SDR21 SDR17 SDR13.6 SDR11 dn.mm 公称压力,MPa 0.6 0.8 1.0 1.25 1.6 32 ― ― ― ― 3.0 40 ― ― ― ― 3.7 50 ― ― ― ― 4.6 63 ― ― ― 4.7 5.8 75 ― ― 4.5 5.6 6.8 90 ― 4.3 5.4 6.7 8.2 110 4.2 5.3 6.6 8.1 10.0 125 4.8 6.0 7.4 9.2 11.4 140 5.4 6.7 8.3 10.3 12.7 160 6.2 7.7 9.5 11.8 14.6 180 6.9 8.6 10.7 13.3 16.4 200 7.7 9.6 11.9 14.7 18.2 225 8.6 10.8 13.4 16.6 20.5 250 9.6 11.9 14.8 18.4 22.7 280 10.7 13.4 16.6 20.6 25.4 315 12.1 15.0 18.7 23.2 28.6 355 13.6 16.9 21.1 26.1 32.2 400 15.3 19.1 23.7 29.4 36.3 450 17.2 21.5 26.7 33.1 40.9 500 19.1 23.9 29.7 36.8 45.4 560 21.4 26.7 33.2 41.2 50.8 630 24.1 30.0 37.4 46.3 57.2 710 27.2 33.9 42.1 52.2 800 30.6 38.1 47.4 58.8 900 34.4 42.9 53.3 1000 38.2 47.7 59.3 4.2.2. 管材耐压强度规定;
管材的静液压强度 环向力,MPa 序号 项目 要求 PE63 PE80 PE100 20℃静液压强度不破裂,不1 8.0 9.0 12.4 (100 h) 渗漏 80℃静液压强度3.5 4.6 5.5 ( 165h ) 80℃静液压强度3 3.2 4.0 5.0 (1000h) 4.2.3. 聚乙烯给水管材物理性规定;
管材物理性能要求 序号 项目 1 断裂伸长率,% 2 纵向回缩率(110℃),% 3 氧化诱导时间(200℃),min 80℃静液压强度耐侯性(管材累计( 165h ) 4 接受≥3.5GJ/㎡老断裂伸长率,% 化能量后) 氧化诱导时间(200℃),min 2
不破裂,不渗漏 不破裂,不渗漏 要求 ≥350 ≤3 ≥20 不破裂,不渗漏 ≥350 ≥10 五、管道系统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管道系统正常工作状态下,选用的管材最大设计内水压力( Fwd),应按下式计算:
Fwd=1.5Fw
式中Fw—管道工作压力(不包括水锤压力)
5.1.2. 聚乙烯给水管道严禁在雨污水检查井及排水管渠内穿过。 5.2. 管道布置:
5.2.1. 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及工矿企业,公称外径小于等于200mm的配水干管,可沿建筑物周围布置,在外墙(柱)净距不宜小于1.00m。
5.2.2. 聚乙烯埋地给水管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在人行道下不宜小于0.60mm,在轻型车行道下不宜小于1.00m。
5.2.3. 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一下规定:
5.2.3.1.与建筑物间距:管道公称外径小于等于200mm时为1.00m,公称外径大于200mm时为3.00m;
5.2.3.2. 与雨污水管间距:管道公称外径小于等于200mm时为0.5~1.00m,公称外径大于200mm时为1.0~1.50m;
5.2.3.3. 与燃气管间距:中低压管为0.50m,高压管1.0~1.50m; 5.2.3.4. 与电力电缆间距为0.50m; 5.2.3.5. 与电信电缆间距为0.50m; 5.2.3.6. 与乔木灌木间距为1.50m;
5.2.3.7. 与通信照明电缆间距为0.50m;
5.2.3.8. 与高压铁塔基础间距为3.00m;
5.2.3.9. 与道路侧石边缘间距为0.50m;
5.2.3.10.与铁路坡脚间距为6.00m。当上述间距难以保证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5.2.4. 管道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应在保证聚乙烯管道表面温度不超过40℃的条件下计算确定。最小不得小于0.5m。
六、管道连接
6.1. 一般规定:
6.1.1. 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的连接应采用热熔连接(热熔对接、热熔承插连接、热熔鞍形连接)或电熔连接(电熔承插连接、电熔鞍形连接)及机械连接(锁紧型和非锁紧型承插式连接、法兰连接、钢塑过度连接)。公称外径大于或等于63mm的管道不宜采用手工热熔承插连接,壁厚<6mm的管材不宜使用热熔对接的连接方法,聚乙烯管材、管件不得采用螺纹连接和粘接。
6.1.2. 管道各种连接应采用相应的专用连接工具。连接时严禁明火加热。
6.1.3. 管道连接宜应采用同种牌号级别,压力等级相同的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不同牌号的管材以及管道附件之间的连接,应经过试验,判定连接质量能得到保证后,方可连接)。
6.1.4. 聚乙烯管材、管件与金属管、管道附件的连接,当采用钢制喷塑或球墨铸铁过度管件时,其过度管件的压力等级不得低于管材公称压力。
6.1.5. 在寒冷气候(-5℃以下)或大风环境条件下进行热熔或电熔连接操作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调整连接机具的工艺参数。
6.1.6. 管道连接时,管材切割应采用专用割刀或切管工具,切割断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且应垂直于管轴线。
6.1.7. 管道连接后,应及时检查接头外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6.2. 热熔连接:
6.2.1. 热熔连接工具的温度控制应精确,加热面温度分布应均匀,加热面结构符合焊接工艺要求。热熔连接前、后应使用洁净棉布擦净加热面上的污物。
6.2.2. 热熔连接加热时间、加热温度和施加的压力以及保压、冷却时间,应符合热熔连接工具生产企业和聚乙烯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生产企业的规定。在保压、冷却期间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
6.2.3. 热熔对接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 两待连接件的连接端应伸出焊机夹具一定自由长度,并校直两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错边不宜大于壁厚的10%。
6.2.3.2. 管材、管件以及管道附件连接面上的污物应使用洁净棉布擦净,并铣削连接面,使其与轴线垂直。
6.2.3.3. 待连接件的段面应使用热熔对接连接工具加热。
6.3.3.4. 加热完毕,待连接件应迅速脱离加热工具,检查待连接件的加热面熔化的均匀性和是否有损伤。然后,用均匀外力使连接面完全接触,并翻边形成均匀一致的凸缘,凸缘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6.3.3.5. 不同SDR系列的管材、管件产品互焊时,宜通过机械加工使焊接处壁厚相同。
6.3.3.6. 焊接时,每一个焊口应当有详细的焊接原始记录,焊接原始记录至少应当包括环境温度、焊工代码、焊口编号、管道规格类型、焊接压力、拖动压力、增压时间、加热板温度、切换时间、吸热时间、冷却时间等。
6.3.3.7. 聚乙烯(PE)给水管道热熔对接应采用同厂家、同材质、同牌号的管材与管材,管材与管件之间,管件与管件之间连接;不同SDR系列的聚乙烯管材不宜采用热熔对接连接。
6.2.4. 焊接质量检测: 6.2.4.1. 检测的必要性;
6.2.4.2. 检测方法:焊接接头质量检验分别为破坏性试验和非破坏性试验,在施工现场一般采用非破坏性试验。非破坏性试验主要手段是目测,也可以称为外观检查,主要标准如下:卷边应均匀、圆滑、饱满,两边卷边尺寸相近;焊缝平滑对称,卷边的高度、翻边的任一边高度差不大于0.1<它的壁厚;切下的翻边不存在未融合、缺口、孔洞等缺陷,切边的管端错边不超过壁厚的10%。
七、管道敷设
7.1. 沟槽开挖与基础
7.1.1. 一般稳固的土壤管道沟槽断面形式有直壁、放坡以及直壁与放坡相结合等形式,管沟断面形式确定应根据现场施工环境、施工设备、土质条件、沟槽深度、气象条件和施工季节等因素综合确定。沟槽放坡按国家现行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规定执行。
7.1.2. 槽底最小宽度应根据土质条件、沟槽断面形式及深度确定,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公称外径 dn dn≤400 槽底宽度B ≥dn+300 400<dn≤630 ≥dn+450 ①当管材、管件在槽底连接或管道与附件连接的位置,应适当加宽。 沟槽槽底最小宽度 ①(mm)
7.1.3. 管道沟槽应按设计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挖,人工开挖且地下无水时,沟底预留值宜为0.05-0.10m;机械开挖或有地下水时,沟底预留值不应小于0.15m。预留部分在管道敷设前应人工清底至设计标高。 7.1.4. 管道基础或垫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7.1.4.1. 管道必须敷设在原状土地基上,局部超挖部分应回填夯实。当沟底无地下水时,超挖在0.15m以内,可用原土回填夯实,其密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天然土的密实度;超挖在0.15m以上时,可用石灰土或砂填层处理,其密实度不应低于95%。当沟底有地下水或沟底土层含水量较大时,可用天然砂回填。
7.1.4.2. 沟底遇有废旧构筑物、硬石、木头、垃圾等杂物时,必须在清除后铺一层厚度不小于0.15m的砂土或素土,且平整夯实。
7.1.4.3. 管道附件或阀门,管道支墩位置应垫碎石,夯实后按设计要求设混凝土找平层或垫层。
7.1.4.4. 对软弱管基及特殊性腐蚀土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7.1.4.5. 对岩石基础,应铺垫厚度不小于0.15m的砂层。 7.2. 管道敷设与回填
7.2.1. 管道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分段施工,管材应沿管线敷设方向排列在沟槽边;采用非锁紧型承插式连接的管道,承口应向同一方向排列。对连接安装间隔时间较长及每次工程收工,管口部位应进行封闭保护。
7.2.2. 电熔、热熔连接管道应分段在槽边进行连接后,以弹性敷管法移入沟槽;非锁紧型承插式连接管道宜在沟槽内连接。
7.2.3. 管道移入沟槽时,不得损伤管材,表面不得有明显划痕,应采用非金属绳索下管。
7.2.4. 管道穿越重要道路、铁路等需设备金属或混凝土套管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7.2.4.1. 套管应伸出路边或路基 1.00-1.50m;
7.2.4.2. 套管内应清洁无毛刺,管道穿过套管时不得使管道表面产生明显拉痕,必要时管道表面应加套保护;
7.2.4.3. 穿越的管道应采用电熔、热熔连接,经试压且通过验收合格后方
可与套管外管道相连接;
7.2.4. 寒冷地区穿越管应采取保温措施;
7.2.4.5. 管道在涵洞内通过时,涵洞宜留有通行宽度。
7.2.5. 管道分段敷设结束,进行系统闭合连接时,宜选择运行水温与施工环境温度差最小的时段进行。
7.2.6. 管道沟槽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7.2.6.1. 管道铺设后应及时进行回填,回填时应流出管道连接部位,连接部位应待管道水压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回填,回填前应按本规程规定,对管道系统进行加固。
7.2.6.2. 回填时应先填实管底,再同时回填管道两侧,然后回填至管顶0.5m处。沟内有积水时,必须全部排尽后,再行回填。
7.2.6.3. 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内的回填土,不得含有碎石、砖块,垃圾等杂物,不得用冻土回填。距离管顶0.5m以上的回填土内允许有少量直径不大于0.1m的石块和冻土,其数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
7.2.6.4. 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厚度应为0.2-0.3m,管道两侧及管顶0.5m以上的回填土必须人工夯实;当回填土超出管顶0.5 m时,可使用小型机械夯实,每层松土厚度应为0.25-0.4 m。
7.2.7. 当管道覆土较深,且管道回填土质及压实系数设计吴规定时,其回填土质及压实系数应符合要求,管底应有0.1 m以上、压实系数85%-90%的垫层;管道两侧每0.2 m分层回填夯实,压实系数为95%;管顶0.3 m以内压实系数不小于90%。
7.2.8. 当管道覆土较浅时,其回填土土质及压实系数应根据地面要求确定;当修筑道路时,应满足路基的要求。
7.2.9. 回填时各类机具种类,每层回填土虚铺厚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每层回填土虚铺厚度(m) 机具种类 木夯、铁夯 蛙式夯、火力夯 虚铺厚度 ≤0.2 0.2-0.3 机具种类 虚铺厚度 压路机(轻型) 0.2-0.3 振动压力机 ≤0.4 7.2.10. 管道经试压且通过隐蔽工程验收,人工回填到管顶以上0.5 m后,
方可采用机械回填,但不得在管道上方行驶。机械回填时应在管道内充满水的情况下进行。
7.2.11. 各类管道阀门井等周围回填应符合以下规定:
7.2.11.1. 应采用砂砾、石灰土等材料,宽度不应小于0.4 m; 7.2.11.2. 回填后沿管道中心线对称分层夯实,其密度应不低于管沟内分层内要求。管道井在路面位置,管顶0.5 m以上应按路面要求回填。
八、水压试验、冲洗与消毒
8.1. 一般规定:
8.1.1. 在室外温度≤20℃时,水压试压静水压力不小于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且试验压力不应低于0.60MPa,不得将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8.1.2. 管道水压试验长度不宜大于1000 m。对中间设有附件的管段,应设伸缩装置,水压试验分段长度不宜大于500 m,系统中有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进行试压。
8.1.3. 管道水压试验前应编制试压工程设计,其内容应包括下列项目: 8.1.3.1. 管端后背堵板及支撑设计;
8.1.3.2. 进水管路、排水管管路及排气孔设计; 8.1.3.3. 加压设备及压力表选用; 8.1.3.4. 排水疏导管路设计及布置。
8.1.4. 试压管段不得包括水锤消除器,室外消火铨等管道附件。系统包含的各类阀门,应处于全开状态。 8.2. 水压试验:
8.2.1. 预试验阶段,应按如下步骤,并符合下列规定:
8.2.1.1. 将试压管道内的水压降至大气压,并持续60min。期间应确保空气不进入管道。
8.2.1.2. 缓慢地将管道内水压升至试验压力并稳压30min,期间如有压力下降可注水补压,但不得高于试验压力。检查管道接口、配件等处有无渗漏现象。当有渗漏现象时应中止试压,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组织试压。
8.2.1.3. 停止注水补压并稳定60 min。当60 min后压力下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70%时,则预试验阶段的工作结束。当60 min后压力下降低于试验压力的70%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再组织试压。
8.2.1.4. 每隔3min记录一次管道剩余压力,应记录30min。当30min内管道剩余压力有上升趋势时,则水压试验结果合格。
九、管道系统的竣工验收
9.1. 管道工程施工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隐蔽工程应经过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9.2. 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并应填写中间验收记录。 9.2.1. 管材、管件、附属设备到工地的检查; 9.2.2. 管道及附属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
9.2.3. 管道支墩设置,井室等构筑物的砌筑情况;
9.2.4. 管道的弯头、三通等管件的连接情况,穿井室等构筑物的情况,采用金属阀门的防腐情况;
9.2.5. 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河流等工程的情况; 9.2.6. 地下管道的交叉处理; 9.2.7. 管道分段水压试验;
9.2.8. 管道回填土压实系数检验记录;
9.2.9. 随管道埋地铺设的示踪线及警示带的记录和资料; 9.2.10. 管道消毒后水质检验报告。 9.3. 竣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9.3.1. 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9.3.2. 材料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及相关技术参数的设备卡;
9.3.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有关资料; 9.3.4. 管道系统的试压记录;
9.3.5. 冲洗及消毒后水质化验报告;
9.3.6. 工程质量评定记录; 9.3.7.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9.4. 竣工验收时,应核实竣工验收资料,并进行必要的复验和外观检查。对下列项目应做出鉴定,并填写竣工验收鉴定书。
9.4.1. 管道的位置、高程及管材规格尺寸;
9.4.2. 管道上设置的阀门、消火栓等配件在正常压力条件下启闭的灵敏度及安装的位置和数量,开启方向的说明书和标志;
9.4.3. 管道的冲洗及消毒;
9.4.4. 外观质量。
9.5. 管道工程应由主管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建设和其他有关单位联合验收, 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文件立卷归档。
9.6. 分项、分部及隐蔽工程验收,可根据施工情况由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并做出验收记录。
十、管道的维护
10.1. 因管道地基沉降、温度变化、外部荷载变化等外部原因造成的管道破坏,在管道修复后还应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各种外部因素。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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