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电厂一期工程基建MIS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规范工程建设基建MIS系统的应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顺利实施、正常运行及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使信息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北疆发电厂基建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 2 职责
2.1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是基建MIS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提出MIS应用组织体系建议方案及MIS实施整体策划方案并报批;负责在MIS开发及实施过程中牵头组织、协调、落实MIS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MIS权限分配表并报批;负责MIS实施后的系统管理、培训、维护及应用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工程管理模块的数据录入并对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按照公司制度应用该系统。
2.2 计划部:在MIS开发、实施过程中配合工程技术部的工作,提出制度功能需求,参加MIS培训,根据实施计划进行试用及应用工作。负责计划管理模块的数据录入并对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按照公司制度应用该系统。
2.3 物资部:在MIS开发、实施过程中配合MIS归口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制度功能需求,参加MIS培训,根据实施计划进行试用及应用工作。负责物资管理模块的数据录入并对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按照公司制度应用该系统。
2.4 财务部:在MIS开发、实施过程中配合工程技术部的工作,提出制度功能需求,参加MIS培训,根据实施计划进行试用及应用工作。负责基建财务模块的数据录入并对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按照公司制度应用该系统。
2.5 综合部:在MIS开发、实施过程中配合工程技术部的工作,提出制度功能需求,参加MIS培训,根据实施计划进行试用及应用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模块和资料管理模块的数据录入并对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按照公司制度应用该系统。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建立组织机构
3.1.1工程技术部负责MIS实施及应用组织体系建立方案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 MIS开发
3.2.1 MIS各应用部门/单位按照附录1格式提交需求说明单,需求说明单应经需求提交部门主管领导审核,MIS项目负责人确认,如所提交的需求涉及本部门重大管理变更或部门间管理接口,则需经有关公司主管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主管公司领导审批。MIS需求说明单由MIS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汇总并提供给MIS开发单位作为制度开发依据。
3.2.2 开发单位根据MIS需求说明单进行需求调研及分析,编制需求分析报告并进行系统分析工作。
3.2.3 开发单位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MIS实施总体进度编制MIS开发计划并报国投津能公司审核。
3.2.4 开发单位根据MIS开发计划及系统分析结果安排开发人员进行制度开发工作。
3.2.5 开发单位完成阶段开发及总体开发工作后,应进行自测试工作,测试通过后,应及时通知国投津能公司工程技术部,会同需求提交部门/单位对制度进行应用测试并签字确认,测试通过后可提请验收。 3.3 MIS实施
3.3.1 开发单位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编制MIS实施计划并报国投津能公司审核,实施计划应包括培训计划、基础数据录入计划、数据导入计划、各模块试用计划及系统正式整体投用计划。
3.3.2国投津能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协调MIS实施工作,各应用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MIS实施工作,确保实施效果。
3.3.3 MIS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制度开发错误,由发现人填写MIS问题反馈单(附录2),交工程技术部统一确认汇总后由MIS开发单位负责问题修正,并经MIS归口管理部门确认。 3.4 MIS维护
3.4.1工程技术部应根据各部门业务范围及MIS功能模块划分,编制各部门各岗位的权限设定表,并经各部门会签、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因工作需要,需开通本岗位权限外的模块(或功能子项)时,需按照附录3格式填写MIS权限申请表审批后执行。
3.4.2工程技术部应根据MIS功能模块划分及国投津能公司具体管理要求,提出MIS中各数据信息的录入及核查时间,经各部门/单位会签、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工程技术部定期组织检查MIS应用情况,并通过公司OA系统发布检查结果。
3.4.3工程技术部应指定系统管理人员负责MIS系统管理及维护工作。 3.4.4 MIS系统用户初始密码由系统管理人员设定,各MIS用户自行更改,用户应定期更改个人密码,并做到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用户密码。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办法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被授权有该项管理职能的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2 各部门都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分管和归口管理的内容实行制度化管理,达到本办法规定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5 附则
5.1本制度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制定与解释。 5.2本制度自20XX年8月起发布。 5.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1 基建MIS需求说明单 附录2 基建MIS问题反馈单 附录3 基建MIS权限开通申请表
附录1
基建MIS需求说明单
日期: 编号: 需求提出人 部门 岗位 模块名称 更改要求 简要描述 附件清单 需求提出 部门领导意见 MIS项目 负责人意见 公司主管 (修改只涉及本部门应用模块时,公司主管领导可不签署意见) 领导意见 开发单位 项目经理 开发人员 开发单位 自测试人员 计划开发 实际开发 完成时间 完成时间 项目系统 管理员确认 提出部门 确认 备注
附录2
基建MIS问题反馈单
编号: 功能模块名称 用户部门 处理时间 提出人 紧急程度 提出时间 问题描述 MIS项目 负责人意见 开发单位 处理人员 处理情况 用户意见
附录3
基建MIS权限开通申请表
申请日期: 申请权限 申请理由 部门领导 意见 MIS管理 部门意见 相关部门领导 意见(如未涉 及部门秘密信 息无需签署) 申请人 所属部门 岗位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主管领导 意见(如未涉 及公司秘密信 息无需签署)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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