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建筑职工教学、实训楼工程
土方开挖与边坡支护(含降水)
监 理 细 则
编制人:
总 监:
监理单位:包头北雷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培训中心工程项目部
编制日期: 2010年8月
包头市建筑职工教学、实训楼工程 土方开挖与边坡支护(含降水)
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包头市建筑职工教学、实训楼工程位于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与曙光路交汇处,主要建筑包括主楼、附楼(东、西各一个)、检测实训楼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45276㎡,其中地下工程建筑面积占到1/4。依
据设计图纸要求,基坑开挖深度大面积为自然地面下7米左右,电梯井、积水坑为自然地面下8米左右,基础外围边线尺寸为112m×109m, 基
坑底边线考虑1.5m的工作面,基坑放坡按1:0.3,总的挖土量约为70000m3,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土钉墙支护方案。地下水位在原地面下2.5~3m,基坑采用内径φ300管井整体围降方案,降水井布置在基坑上口外缘1.5m处。
地质情况:
第一层杂填土:杂色,干,松散,以粉细砂为主,含建筑及生活垃圾;整个场地均有分布局部较厚;地层厚度在0.4-1.8米,平均厚度为0.6米。
第二层粉细砂(Q4al):黄褐色,稍湿—湿,松散,散粒结构,矿物成份以石英、长石颗粒为主,局部互层粉土;整个场地均有分布,局部较厚;地层厚度在0.2-2.2米,平均厚度为1.4米。
第三层砾砂(Q4al+pl):杂色,湿-饱和,中密,散粒结构,矿物成份以石英、长石颗粒为主,最大可见粒径小于12cm,局部互层粉细砂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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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砂;整个场地均有分布;地层厚度在1.0-4.7米,平均厚度为2.4米。
第四层粉质粘土(Q3l):黄绿色,可塑,絮状结构,互层粉土及粉细砂;整个场地均有分布;地层厚度在0.8-3.1米,平均厚度为1.8米。
第五层粉细砂(Q3al):黄绿色,饱和,中密,散粒结构,矿物成份以石英、长石颗粒为主,互层粉土及粉质粘土;整个场地均有分布;最大揭露厚度为10.2米。
第六层粉质粘土(Q3al):灰绿色,可塑,絮状结构,层状构造,互层粉土及粉细砂;整个主楼部位均有分布;最大揭露厚度为7.6米。
第七层粉细砂(Q3al)灰绿色,饱和,中密,散粒结构,矿物成份以石英、长石颗粒为主,互层粉土及粉细砂;整个主楼部位均有分布,局部较厚;最大揭露厚度为2.2米。
第八层粉质粘土(Q3al):灰绿色,可塑,絮状结构,层状构造,互层粉土及粉细砂;整个主楼部位均有分布;最大揭露厚度为7.6米。
含水层岩性及水文地质参数
场地地下水埋藏于自然地表下2.5~3m之间,高程为1049.4m,地下水类型属潜水。该地下水年变幅0.5~1.0米。渗透系数K如下:
砾砂:K=60m/d
粉细砂:K=3-10m/d 二、专业工程的特点:
场地地形较平坦,地貌上属昆都仑河冲洪积扇中部,地质构造相
对复杂,地下水位较高,降水、土钉成孔、清槽施工难度较大,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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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1、已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
2、相关规范、规程、标准、条例: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05);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3、本工程设计文件 4、本工程地质勘查报告
5、已批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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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理工作的流程:
审查质量保证体系 检查施工图 复测控制桩、水准点
检查边坡 放坡系 数 检查验收挖土厚 度 检查验收土钉直径长 度 检验土孔度 查收钉深检验面钢网 查收板筋复测基坑开挖边线 检查、验收降水井井深、井距 审查开工条件 审核施工措施 检查施工机具设备 检查认可上岗人员 检查验收钢筋、水泥、碎石、砂子
控制水泥浆、砼配合比 检查、验收面板砼厚度 见证砼试块留置 验收和签认降水、土方开挖、边坡支护分项工程 4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控制要点
降水井井深、井距、井径;放坡系数、土方开挖厚度;土钉孔深、直径、土钉及边坡钢筋网片安装质量;混凝土配合比、土钉墙面板混凝土喷射厚度、基坑位移。 (二)、控制目标值 名称 降水井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备注 井深 井距 标高 土方开挖 ≤200 mm ≤150mm -50 mm 基坑长度、 +200 mm、-50 mm 基坑宽度 坡度 土钉长度 成孔倾角 孔径 孔深 +200 mm、-50 mm ≥1:0.3 ±30 mm ±5% ±5mm ±50mm ±100mm ±100 mm ±1度 1:0.5 C20 5
土钉墙 孔距 土钉位置 钻孔倾斜度 浆体强度 砼护坡强度
六、监理的方法及措施
运用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方法,通过测量、监测、巡视、旁站等监理手段和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对本工程进行全面监理。
(一)事前控制方法和措施 1、审批施工专项方案
1)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基坑开挖、降水、边坡支护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劳动力、施工机具、材料和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配置能否满足工程需要并依据JGJ/T111—98《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对降水井井深计算进行复核如下: HW=HW1+HW2+HW3+HW4+HW5+HW6 式中:HW—降水井深度(米) HW1—基坑深度(米)取8.5米
HW2—降水水位距离基坑底要求的深度(米)取1米 HW3—ir0;
i为水力坡度,在降水井分布范围内为1/10-1/15,取0.1 r0为降水井分布范围的等效半径或降水井间距的1/2,取0.6米 HW4—降水期间的地下水位变幅取1.0米 HW5—降水井过滤器工作长度(米)取3.0米 HW6—沉砂管长度(米)取1米
代入上式:HW=15.1米,井深确定为15.0米,可以满足要求。 2)督促承包商按专家论证意见和总监审批的方案组织实施并检查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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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业主与承包商鉴定管理细则。 2、检查施工准备工作
1) 审查承包商的测量、检验仪器设备是否已配备并通过年检,测量定位放线依据是否具备,测量控制点是否已交接无误。
2)委托试验测试单位是否已落实。
3) 审查承包单位的主要管理、技术及施工人员是否已进场并进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4)检查特殊作业人员(安全员、质检员、电工)资质,经审查认可后,方允许上岗工作。对于不合格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予以撤换。
5)督促承包单位熟悉消化施工设计图纸,按计划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及时完成图纸会审。
6) 检查施工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是否落实或已进场,进场的钢筋、水泥、砂石及施工设备质保资料及观感质量,其质保资料必须真实,需见证取样的按规定进行旁站,复检合格方允许使用。
(二)事中控制方法及措施
1、根据业主提供的坐标及高程引测点,要求教学实验楼分别设置至少三个平面坐标控制点及至少三个高程控制点,作为各单体引测依据,并进行复测。
2、控制降水井施工质量:
1)检查井间距、孔深(降水井布置在基坑外缘1.5m处,井间距约为12~13m;井深为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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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降水井孔径(管井孔径均为400~450㎜,管井为内径300㎜的无砂水泥管)。
3)检查滤料(在井管外围填入直径5~10㎜的砾石滤料); 4)核查降水井数量(沿基坑边缘共布置40眼);
5)检查抽降运行情况(进行水位测量,根据水位变化督促承包商调整水泵作业时间,保证降水的连续作业)。
3、检查基坑四周边地面排水措施,防止雨水和人工用水的入渗引起边坡坍塌。
4、土方开挖质量控制
1) 土方施工前先复测基坑开挖边线、水准基点、变形观测点。 2) 降水4~5天后检查观测水位,当水位降至基底1.0m以下,允
许土方开挖施工。
3)要求土方开挖与土钉墙施工按专家论证批准的专项方案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每层不超过2m,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砼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允许开挖下层土方及下层土钉的施工。
4)要求机械开挖预留300mm厚土层,预留土必须人工挖除。 5)在基坑周边设置水平监测点,每周定期对边坡支护及周围建筑进行沉降观测,防止出现坍塌。
5、土钉墙施工质量控制:
1)检查开挖工作面,边坡修整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是否埋设喷射砼厚度控制标志;
2)检查土钉孔的距离、直径及角度;
3)核查土钉墙用水泥、钢筋、砂石等原材料进场合格证并见证做复检,合格后方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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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土钉制作及钢筋网绑扎情况,土钉必须和面层有效连接,设置Φ12加强钢筋,与土钉主筋焊接连接。坡面砼浇筑前钢筋隐蔽验收必须合格;
5)检查搅拌后台水泥浆及C20细石砼配比情况,要求上料严格按配合比通知单要求进行并抽查之。
6、对降水井打设土方开挖、土钉制作及安全、面板钢筋网安装、边坡砼喷射工序实行巡视检查。随时密切注意承包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或质量、安全不符合要求事态的发生,及时口头要求或召开会议、签发监理通知单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各工序的产出品,要求承包商按规定进行三级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收到通知单后,在2h内及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并签认质量验收单后,方允许进行工序的施工。
7、旁站见证砼试块留置与土钉抗拔实验和进场的钢筋、水泥、砂石取样送检,发现问题及时口头或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商整改,检查验收整改结果并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
(三)事后控制方法及措施
1、检查面板砼养护情况,终凝2h后要求喷水养护,保证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2、检查面板混凝土喷射厚度,其面板砼总厚度要求不小于80mm,采用钻孔检测,钻孔数为每100㎡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少于3点。
3、在出现下列情况,下达停工指令,及时进行质量和安全控制: 1)施工中出现质量和安全异常情况,承包商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的措施不力未能扭转情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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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序施工未经监理检查确认合格,擅自隐蔽者; 3)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4)擅自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检查认可的钢筋、水泥、砂石及代用材料; 5)擅自使用未经审查认可的分包商;
6)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未按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事故将继续发展。
4、根据需要保护产品的特点,监督承包商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对降水井采用封闭围护保护措施、采用人工清槽措施、边坡面板混凝土采用浇水养护措施、钢筋加工场地搭设防雨棚措施,对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5、巡视检查现场,及时发现和记录(拍照)安全及质量隐患,督促承包商整改并按照管理细则进行罚款。
包头北雷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培训中心工程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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