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审核的依据是什么?
webmaster 于 00-12-27 09:23 加贴:
结算审核的依据有:
1、建设单位与承建(施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合同(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建设部、省、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3、建设部、山东省、淄博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补充定额、定额解释及预(结)算规定。
结算审核需提供哪些方面的工程资料?
结算审核需提供的工程资料包括:
1、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记录;
3、设计变更资料;
4、现场签证资料;
5、施工合同(协议)书及补充施工合同(协议)书;
6、实行投招标的工程《招标文件》;
7、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工程结算书;
9、工程量计算书;
10、主要材料分析表、钢材耗用明细表(附简图及计算公式);
11、调价部分的材料进货原始发票及运杂费单据,或列明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的明细表,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签章;
12、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汇总表,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核对签章;
13、交验施工企业的等级证书、经济所有制证明、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许可证(外埠施工企业临时取费许可证)原件及纳税所在地址;
14、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签证材料。
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核工程量计算;
2、审核直接费定额的套价及计算;
3、审核人工、材料(包括钢材)、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分析;
4、审核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5、审核结构类型、工程类别的确定;
6、审查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许可证》(外埠施工企业审查《临时取费许可证》)原件情况;
7、审核各种费率(调价)标准、计费(调价)基数及工程造价计算;
8、审核建设单位供料扣款(转帐)及采购保管费分成计算;
9、审核扣除建设单位供料款的工程结算净值计算;
10、审核其它有关工程造价构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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