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
项整治工作(教辅资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关于教辅资料问题做如下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整治工作是省、市、区各级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落实。
2.坚持目录原则。要严格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和“一科一辅”的要求选定中小学教辅材料,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3.建立问题清单。近期各单位要围绕是否存在违反目录管理规定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一科一辅”要求和自愿原则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材料问题,是否存在教辅类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集中开展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工作要于11 月18号前完成。
4.强化责任追究。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领导和责
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发现的违规情况,要按照省政府255号令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鲁教基函〔2019〕14号文件中附件2“中小学教师教辅材料管理承诺书”,在9月份自查整改时没有签订的学校,本次整改要组织教师认真签订;已经签订承诺书的本次可以不再重签。签好的承诺书,学校要集中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6.本次自查整改报告和问题清单的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后要于11月20日前报教研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同时上传QQ(540679511)邮箱。
7.学校整改完成后,教研中心将安排专人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计入学校督导考核成绩。
经区教研中心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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