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启用
一、课程概况 1. 课程性质
《纳税基础与实务》是会计学专业开放教育专科的一门专业基础课。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税法不断完善以及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建立创新,企业涉税经济业务日益繁多,对会计人员纳税会计处理能力要求越来越高。提升税收知识素养,对保证涉税会计事项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正确可靠及相关性甚为关键。因此,开放教育会计专科开设纳税基础与实务,更加适应会计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 其开设目的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纳税基础与实务的学习,系统掌握企业各主要税种的税法内容,依此正确计算企业各主要税种的应纳税额,并结合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掌握涉税会计处理和相关纳税申报的实际技能。 2. 学分与学时
本课程3个学分,54学时。 3.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做到: (l)掌握主要税种的税收制度内容;
(2)掌握企业涉税业务会计处理的实际技能。 4. 责任教师
本课程责任教师为河北电大会计系康琳婕,电子邮箱:linjie@hebnetu.edu.cn
二、教学实施方案 (一)教学媒体
本课程媒体主要由文字教材组成。 文字教材
文字教材包括主教材(含习题)和辅助资料。文字教材是学生学习的主要用书,是教学的主要媒体和课程考核的基本依据,本课程的主教材是周凌等编著的《纳税基础与实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出版。辅助文字资源为课程教学大纲、实施细则。 (二)教学安排及要求 1. 自学及面授辅导
开放教育要求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教学服务,安排一定的章节让学生完全自学。面授辅导课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辅导老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综合应用其他媒体,对学生进行辅导,按省电大的统一教学要求布置并批改作业。 根据本课程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应该依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搜集引入最新法规和实际操作,及时更新知识,弥补教材滞后于实际变化,使学生对本课程前沿动态有一定了解。 教学内容及建议学时
章节 重点和难点 建议学时
第—章 企业纳税基础 税收的本质和企业纳税种类 2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一般纳税人的一般增值税业务核算 8
第三章 消费税纳税实务 从价、从量和复合计税方法,一般消费税业务核算 6 第四章 营业税纳税实务 混合销售、兼营行为,一般营业税业务核算 5 第五章 关税纳税实务 完税价格和关税的计算,自营进出口业务关税核算 6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 应税所得的确认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联系,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的差异,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方法。 12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 个人所得的范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6
第八章 其他税种纳税实务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契税的核算 9
2. 网上学习
辅导老师要引导学生利用网络进行构建性、探究性学习,以组织网上问题讨论等方式督促自主学习的学生落实学习过程;每学期省校组织2次以上全省范围的网上辅导和答疑活动,各市校应组织学生积极参加。 3. 形成性考核
本课程的形成性考核由省电大统一安排的4次书面作业和网上专题讨论以及网上学习过程情况组成,辅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和检查。形成性考核成绩占期末总成绩的40%。 4. 期末考试
本课程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时间,为开卷考试。考试成绩占期末总成绩的60%。考试内容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难度适中,题量适度,对未作具体教学要求的内容不作考试要求。具体的考试要求及题型以省电大下发的本课程期末考核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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