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提升员工的精神面貌和酒店形象,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更好地体现酒店员工的高标准职业素养,实现酒店的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特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各门店前厅部、厨房部及行政员工。 3、仪表要求:
3.1酒店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整体要求为容貌端正,举止大方;端庄稳重,不卑不亢;态度和蔼,待人诚恳;服饰庄重,整洁挺括;打扮得体,淡妆素抹;训练有素,言行恰当。 3。2前厅部服务人员仪表要求 3.2。1发型及发饰
3。2。1。1女员工发型应美观大方,经常梳理;头发前不过眉,侧不遮耳,后不过肩,长发盘起,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纯黑色发套,保持整齐、清洁、黑色、光亮,无头屑;烫染发型及颜色不可夸张、怪异;碎发须用啫喱水或深色发夹固定。
3.2.1。2男员工头发应朴素大方,修剪考究;头发前不过眉,侧不遮耳,后不过领,鬓角不过中耳线,保持整齐、黑色、光亮,无头屑,不留怪异发型,不得烫发或染非黑色的头发;头发应定期修剪,保持发型;不允许剃光头。 3。2.2面部
3.2.2.1女员工应化淡妆,不浓妆艳抹。须选用与制服以及肤色相配的妆容,腮红须涂抹均匀自然。口红保持良好,形状颜色自然明快。不进行过分复杂和夸张的化妆;可以使用清淡的香水;眉毛应适当修饰,并呈现自然大方;鼻毛应及时修剪,不得露出。禁止在客人面前化妆。 3.2。2。2男员工应每天修面,不留胡须,保持面容清洁;鼻毛应及时修剪,不得露出。
3。2。3口腔:保持口腔及牙齿整洁,口气清新,无异味;上岗前不吃有异味的食物,饭后要漱口;进入工作岗位前不得喝酒,在工作期间不得吸烟。
3.2。4手部:手部应保持整洁,没有烟垢及其他污垢,禁止留长指甲(直接不超过0.1厘米)。女士允许涂透明指甲油,但接触食品的人员除外。 3。2。5着装
3.2。5。1穿制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3.2.5。1。1按规定着装,洗烫整洁,干净挺括,无损坏,纽扣齐全、系好。
3。2。5。1。2着衬衫时,应扣好衬衫衣领、袖扣,不得将袖口挽起,衬衫下摆应扎入套裙或西裤内,不得露出外套.
3.2。5。1.3领带、领结佩戴时应注意不得破损或歪斜松弛,领带下方位于皮带扣处为宜。 3。2.5。1。4着裤装时,不得挽起裤脚,保持衣装挺括,平整。女士着裙装时,裙子下摆不应高于膝盖处15厘米以上。
3.2.5。2佩戴员工牌应注意以下事项
3.2。5。2.1员工牌应佩戴在左胸上方,不可用翻领遮盖. 3。2。5.2.2员工牌应戴在一条直线上,不能歪斜。 3.2。5.3穿着鞋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3。2.5。3.1男员工必须着黑鞋,擦亮保持干净无尘土,着深色袜,袜子应每天更换,保持无异味。 3.2。5.3.2女员工必须着黑鞋,擦亮。鞋跟高限1-1.5寸,肉色丝袜,禁止穿网格状、雕花镂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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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袜,袜子应每天更换,保持无异味.
3。2.5.4员工上下班不得穿拖鞋、背心、非制服式短裤等不雅观服装进入酒店;员工非当班时不得着便装回工作岗位. 3.2.6配饰
3。2.6。1眼镜:所有酒店员工禁止带有色眼镜。眼镜可佩带无框眼镜,有框眼镜镜框须为细框金属材质,金、银、黑色皆可。
3.2.6.2耳饰:女员工禁止带吊坠形耳环及夸张形耳环;每只耳朵只可佩带一个耳钉,耳钉的样式应简单,不可以过于夸张。男员工不允许佩戴耳饰。
3.2.6.3项链:项链要求精细,不可露出衣领,也不可佩带于制服外.
3.2.6.4手表:手表必须戴于手腕上,其款式应朴素大方不夸张,有设计简洁的表面及与之相配的表带,不允许戴卡通手表,不能带挂表等。若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只允许将手表放在口袋内。 3.2.6。5戒指:双手只允许佩戴一枚订婚或结婚戒指,禁止戴卡通戒指、玩具戒指.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禁止带戒指.
3.2。6。6领带夹:可以佩戴款式朴素及无装饰的领带夹。
3.2.6.7皮带:不允许佩戴颜色鲜艳的皮腰带,只可佩带款式朴素、简单且颜色是黑色或深棕色的皮带。
3.2.6.8帽子:若非制服穿着需要,不允许佩戴帽子上班.
3。2.6。9禁止佩戴鼻饰、脚镯、脚链、手镯、手链,工作期间主管级以下员工未经允许不得佩戴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
3。2.7个人卫生:身体清洁无异味,口腔清洁无异味,牙齿无残留物,双手清洁,袜子、鞋垫清洁无异味。勤洗内衣,制服按要求每天清洗更换。无纹身. 3。3厨房部服务人员仪表要求
3.3.1发型及发饰:头发应清洁无头屑,修剪修理整齐。前额、颈后头发都应按要求置于工作帽内,不允许佩戴任何发饰。
3。3。2面部:保持面容干净整洁,无鼻毛露出。女士不化妆,男士不留胡须。
3.3。3口腔:保持口腔及牙齿整洁,口气清新,无异味;上岗前不吃有异味的食物,饭后要嗽口;进入工作岗位前不得喝酒,在工作期间不得吸烟.
3。3。4手部:手部应保持整洁,没有烟垢及其他污垢,禁止留长指甲(直接不超过0。1厘米).不允许涂指甲油。 3.3。5着装
3。3。5。1应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厨房部工装,不得穿便装进入厨房范围。 3。3.5.2工装应洗烫整洁,干净挺括,无破损、污渍,纽扣齐全、系好. 3.3.5。3鞋子应着黑鞋,干净整洁.
3。3.5。4员工牌应佩戴在左胸上方,不可用翻领遮盖。员工牌应戴在一条直线上,不能歪斜。 3.3.6配饰
3.3。6.1眼镜:所有酒店员工禁止带有色眼镜.眼镜可佩带无框眼镜,有框眼镜镜框须为细框金属材质,金、银、黑色皆可。
3.3.6。2进入厨房必须佩带统一发放的帽子,帽子保持干净整洁。
3.3.6。3禁止任何其他配饰,工作期间主管级以下员工未经允许不得佩戴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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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个人卫生:身体清洁无异味,口腔清洁无异味,牙齿无残留物,双手清洁,袜子、鞋垫清洁无异味。勤洗内衣,工装按要求每天清洗更换。无纹身。 3.4行政人员仪表要求 3.4.1发型及发饰:
3.4.1。1女员工发型应美观大方,经常梳理,保持清洁无头屑;烫染发型及颜色不可夸张、怪异. 3。4。1.2男员工头发应朴素大方,修剪考究,不留怪异发型;头发应定期修剪,保持发型;不允许剃光头. 3.4.2面部
3.4。2.1女员工应化淡妆,不浓妆艳抹。禁止在客人面前化妆. 3.4。2.2男员工应每天修面,不留胡须,保持面容清洁。
3.4。3口腔:保持口腔及牙齿整洁,口气清新,无异味;上岗前不吃有异味的食物,饭后要嗽口;进入工作岗位前不得喝酒,在工作期间不得吸烟。
3.4。4手部:手部应保持整洁,没有烟垢及其他污垢.指甲修剪整齐,不留长指甲,女员工不涂抹鲜艳指甲油、不带假指甲. 3.4.5着装
3.4.5.1男士不许穿短裤,女士不许穿超短裙或过分暴露的服装。 3。4。5.2鞋子应保持清洁,不准穿拖鞋上班。
3.4.5.3男士袜子以深色为宜,无破损。女士丝袜无勾丝、脱丝的现象,裙装要穿肉色长筒袜,禁止穿网格状、雕花镂空的丝袜。袜子应每天更换,保持无异味。 3。4。6配饰
3.4。6.1眼镜:禁止带有色眼镜.眼镜可佩带无框眼镜,有框眼镜镜框须为细框金属材质,金、银、黑色皆可。
3。4.6。2耳饰:女员工禁止带吊坠形耳环及夸张形耳环。男员工不允许佩戴耳饰。 3.4.6.3不宜佩戴有声响的饰物。
3.4。7个人卫生:身体清洁无异味,口腔清洁无异味,牙齿无残留物,双手清洁,袜子、鞋垫清洁无异味.勤洗内衣,上班服装须整洁无异味. 4、仪态举止规范要求:
4.1言谈:用语应规范,言谈举止大方,普通话标准,不讲方言,音量适中,话语清晰,不大声喧哗;与客人交谈多使用敬语;不能在面客区域窃窃私语;同事间不能乱使用称谓,称兄道弟.
4.2站姿:昂首、挺胸、收腹,头正肩平,面带微笑,目光平视,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前。男员工站立时脚后跟分开,呈“V”字型,两脚前内侧分开距离为两拳.女员工站立时脚后跟并拢,呈“V”字型,两腿自然靠拢.不得倚物,不得趴于吧台上(包括前台的接待台)。不能蹲、坐在地上。 4。3坐姿:入座要轻缓,不要赶步,以免给人“抢座”感。入座后坐在椅面2/3的部位,保持上身挺直,坐姿端正,不前俯后仰。男员工双腿自然分开,两脚前内侧距离不超过两拳,双手自然放于腿上。女员工双腿并拢,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腿上。写字时,坐在椅面的2/3的位置,头正身直,身体距桌面一拳的距离,眼睛距桌面一尺的距离。
4。4走姿:行走时要轻,挺胸、收腹、头正肩平.两脚落地后跟所成夹角大于10度,小于30度。在服务区内不能跑动。 前方有领导、客人走路时不得超越,若有急事要过去,需侧身表示歉意。若在楼梯、走廊迎面碰到客人、领导走来,应当侧身让路,让出方便客人走的一面,并微笑问候。厨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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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行走时不能摘帽子,厨师、洗碗工院内行走时不能戴围裙。
4。5蹲姿:员工在取低处物品或拾起地面上的东西时,应以一膝微屈为支撑点,将身体重心移此,另一腿屈膝,脚稍微分开,站在东西旁边,而不要低头、弯背,将腰慢慢直下拿取东西。下蹲时不要突然下蹲,毫无遮拦,尤其是着裙装的员工。不能蹲在椅子上。不能蹲在地上休息。
4.6手势:五指自然并拢,手不要握拳,介绍说明指示方向时手臂自然弯曲,要用整个手,不要用食指。接递物品时应用双手。推门时应用手,不能用脚踢。
4。7问候:遇客人领导应主动问候,遇同事应相互问候.3米内微笑问候,3米外点头示意。当酒店人员与客人同行时,应先问候客人后问候酒店人员。问候时应一一问候。当客人或领导不便打扰时,应点头示意.
4。8进出房间:进入客人房间或办公室应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入内,敲门声应适宜,不能过响.离开客人房间或办公室时,要面向对方后退1—2步,道别后方可离去。关门时要转身面向对方,动作轻,声音轻.
4.9鞠躬: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为轴,上身前倾15—90度,(行90度鞠躬时目光随头部自然下垂)颈、上体保持一条线,目光注视受礼者.
4。10目光:说话时看着对方的眼睛或眼鼻之间的三角区.不要盯着客人或斜视,不能冷眼看客人,不能东张西望。 4.11打电话
4。11。1接打电话时,站(坐)姿端正,左手握听筒,右手自然下垂,需纪录时右手执笔,不能倚物、头夹电话、玩弄东西等。
4。11.2三声铃响内接听电话,先问好,然后自报部门或岗位
4.11.3凡是电话铃响超过三声后响起,先向对方道歉,规范用语为:“您好,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我是**部***,请讲。\"
4。11.4打电话时应先向对方问候,通话结束后要说再见。
4。11.5接听完电话后待对方挂断电话后再挂断电话,不允许先于对方挂断电话。 4。11。6站立通话时见到客人应点头示意。坐着打电话时,见到客人应起立示意再坐下。 4。11。7接打电话时不允许背朝客人,通话时见到客人应点头示意。 4.12其他
4.12。1当班时不能唱歌、哼小调、吹口哨、打响指。
4.12。2当班时打哈欠应掩口,不能抓痒、叹气、抓头发、掏耳朵、挖鼻孔、剔牙、梳妆打扮,咳嗽时应掉转头并掩口。
5、本规范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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