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一汽—大众轿车二厂冲压车间. 2 遥控天车及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表1 遥控天车及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序号 1 2 危险源 (危害) 安全教育 防护用品 使用不当 风险 (危险) 人员伤害 人员伤害 控制标准 (安全操作方法和严禁事项)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并持有起重证和天车遥控证,方能独立操作。 按本岗位的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如:正规的安全帽、工作服和劳保鞋等. 1. 使用遥控天车必须持有操作天车操作证或起重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 天车遥控器送电前必须检查天车上是否有人,各机构是否正常。 3. 工作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工具、索具、钩头是否完整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天车吊物时必须在起吊200mm时,测试天车小车抱闸,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4. 吊挂物分绳角度不得大于120度,起重工具必须适合吊物重量,绳索与链子的长短、粗细应符合要求。 5. 吊物行走和起落时,应发出信号,警告地面人员离开,在紧急情况下,操作者应立即停车,吊物时不准从人头经过或停留,要走规定路线,严禁高速行车。 6. 在开动大小车时,必须逐档启动控制器,严禁打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大小车接近终点时,要放慢速度。 7. 要严格做到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超载不吊. 不歪拉斜吊。 埋在地下和凝固在地上的物件不吊。 吊物上有人和有浮着物不吊 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重量不清不吊。 光线暗淡、视线不好、看不见物件不吊。 楞、刃的物件没有垫好缓冲物不吊。 3 不安全行为 人员伤害 8. 两台天车在同一台条道上同时操作时,两车距离必须大于5米,不能相互碰撞。 9. 挂物时遥控器必须打急停,以免误碰操作杆出事故。 10. 遥控器不使用时,必须关闭发射器电源,存放在固定的位置.既:不用就关闭,不懂不能动。 11. 遥控器的三个操纵杆不可同时操作。 12. 作业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多人操作时必须确定专人指挥,指挥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按规范动作进行。 1
13. 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4. 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在天车上行走,不准从事检修、调整和保养工作。 15. 天车不得超负荷使用,非金属纤维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16. 绳索、链条及吊具达到下列程度的不准使用: A。 链条的连环直径磨损5% B。 链条的连环已拉直变形 C。 链条的连环已有裂纹 D. 钢丝绳折断钢丝超过下列根数的: 钢丝绳的结构形式 6股X19丝+1芯交互捻制的 6股X37丝+1芯交互捻制的 6股X61丝+1芯交互捻制的 18股X19丝+1芯交互捻制的 E.钢丝绳被烧坏或折断一股 F.钢丝绳表面的钢丝磨损、腐蚀达钢丝直径40%以上 G。 绳股以磨损、浸湿或麻绳已松开 H。 带有裂纹、磨损、锈蚀的吊具 17。 在起吊前,要明确吊挂物的重量是否符合起重设备和吊具的负荷,不能盲目吊挂。 18. 在捆结、悬吊物件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条例: 工作时要戴手套。 不准使用断头散开的绳索。 禁止用手去校正被重物拉紧的绳索。 在移动、翻置物件或在捆结绳索,不得将手指放在重物下面. 吊起的物体不准在有人地方停留或通过。 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着物不能吊。 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吊。 或吊钩运行着的时候进行吊挂。 20. 起吊的物件必须困结牢固,重心要正,受力要平衡,钢锁不准绕结和扭歪. 21. 在吊有锐边的物件时,要用垫木块或是其它软物体垫好。 22. 在已经吊起的物体,不许用棒子或其它工具敲击吊钩上的物体,不许受到强烈的冲击,防止物体来回摆动出事故。 23. 如使用杠梁(横吊杆)起吊物件,在捆扎及悬挂物件时,重量必须平衡的分布在横梁的两端,即横梁两端在一平面。 24. 起吊重物时,如绳子还余出一段时,必须绕挂在吊钩上,不得脱落。防止挂在别处出事故。 25. 在吊装数件物体时,必须在将数件物体装在专用的箱子里。 26. 如果使用两个天车同时吊一物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要在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起吊。 27. 物体被吊起离地100mm时,起重工应发出停止信号(使用遥控天车时不用),检查吊物捆扎情况,确认安全可靠后,在发出继续起吊地信号。 28. 当吊物在水平方向移动时,起重工应跟在吊物的后面不得超过5米,以观察吊物移动路线的情况及脚下安全,吊物不得在人头上停留和经过. 29. 不允许以天车作为攀高工具。 30. 起重工将吊物落地时,应该放到平坦的地方,以免发生翻倒事故,禁止落放在各种管2
每拧结强折断钢丝的根数 16 30 40 40 19. 天车的钩头必须对准起吊物,禁止歪拉斜吊或用天车吊拔埋在地下物件;禁止在天车道、电缆以及不坚固的盖板上。 31. 在重物落地之前,要将垫木安置好,以便绳索顺利取出。 32. 在吊物就位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吊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33. 在装卸时,要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34. 堆放物不可歪斜,高度要按规定,对易滑动物件要用木块垫好或打捆,不准将物件堵塞通道。 35. 在吊物时,天车工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该加人联络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36. 工作结束后,天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吊钩升到接近限位的高度,小车开到导轨两端,将遥控器关闭电源,交给下班或库房保管. 37. 在检查和保养天车清擦时,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保管好遥控器,地面挂“禁止通行”的标志或设人监护. 38. 天车运行时,突然发生停电。车停后操作者应注意天车运行路线是否危害他人,如存在危险要高喊他人避让. 39. 不准在天车上存放工具和其它物品。 40. 定期保养灭火器。
审核:邓国辉 批准:于东海
编写:田玉哲 2010.5.17
2010.6.15 20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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