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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28 来源:客趣旅游网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国家循环经

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1.01.14

• 【字 号】晋市政办[2011]4号 • 【施行日期】2011.01.1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国家循环经济标准

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晋城市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晋城市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循环经济促进法》,做好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城市的建设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资源意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循环经济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推动循环经济建设,达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发展循环经济既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又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具体实际行动,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近年来,我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载体,大力推动和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探索循环经济的理念,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确立了“以肥为主、肥化并举、煤化结合、热电联产、多元化发展”的循环经济战略。全面启动了循环经济模范市的创建工作,编制了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出台了《晋城市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资源开发、生产消耗、废物产生和社会消费四大领域的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被列为山西省唯一的全国10个“循环农业示范市”之一。全市有一个县级市、一个社区、3个企业被确定为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涌现出一批基本成型的循环企业,初步形成了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圈、煤转化循环经济圈、焦炉高炉煤气利用循环经济圈、煤矸石利用循环经济圈、煤化工尾气利用循环经济圈和煤层气循环经济圈。循环经济链条渐具雏形,成长起一批基本成型的循环型企业,原煤转化取得了长足发展,煤层气开发利用和农村新型清洁能源工程发展势头强劲,资源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节能降耗和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成效走在了全省前列。而循环经济标准化是为循环经济配套服务的技术支撑平台,是规范、实施和评价循环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和平台,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技术基础和主要环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可以使循环经济发展少走弯路、走上捷径。实践证明,我市已基本具备了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经济、社会以及人文基础,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大势所趋和战略选择。 二、指导思想

按照我市建设“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新兴现代化城市的总体目标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总要求,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围绕节水、节能、节材、节油、回收技术应用和产品再制

造、生态农业、煤化工、煤层气、新型建材等循环经济产业链,以标准化工作为切入点,充分利用标准化的优化、简化、系统化的原则,大力实施循环经济技术标准战略,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为推动晋城市循环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从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围绕试点城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建立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内容覆盖煤层气利用、焦炉高炉煤气利用、煤转化、煤化工尾气利用、煤矸石利用、生态农业等六大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开展标准的科学研究,收集、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2.探索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

结合实际,探索我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研究、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园区、企业、项目的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推动循环经济标准化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形成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政策路线,并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3.组织实施循环经济标准

在煤层气利用、焦炉高炉煤气利用、煤转化、煤化工尾气利用、煤矸石利用、生态农业等六大循环经济产业链中实现循环经济发展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自觉执行并应用标准。通过试点工作,探索不同层次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新模式,总结标准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 4.构建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多种媒介手段,加强循环经济标准化的宣传和贯彻,构建良好的循环

经济标准化技术和信息服务平台,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标准化试点效应,提升社会各界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试点实施期间,每年组织2次以上标准宣传贯彻培训,试点企业培训率达到100%。 5.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通过试点工作,万元GDP用水量下降18%;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 (二)具体目标

1.健全循环经济标准制定体系。建立健全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内的节水、节能、节材以及煤层气利用、焦炉高炉煤气利用、煤转化、煤化工尾气利用、煤矸石利用、生态农业等循环经济标准体系。2013年,循环经济标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健全循环经济标准宣贯体系。大力开展循环经济贯彻标准工作。2013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培训率达到100%,贯彻执行率达到100%。 3.建立循环经济标准评价体系。按照总体目标要求,围绕六大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各示范园区、试点企业进行年度考核。

4.健全循环经济标准监督体系。加强对不符合《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有关标准规定的监督检查。2013年企业执行有关循环经济、节能国家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 (三)阶段划分

2010年6月-2011年6月:重点是根据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循环经济标准体系表,并收集、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包含循环经济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

平台。

2011年7月-2012年6月:建立循环经济工作模式,在试点市、试点园区、试点企业对标准体系试运行,查找问题,实施改进。

2012年7月-2013年6月:对循环经济标准体系运行进行自我评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对我市进行评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我市开展目标考核。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行减量化系列标准建设

1.生产企业必须将节能、节水、节材等节能降耗措施都纳入标准化体系,严格执行产品包装标准,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此项工作由市经信委牵头。

2.全市新建的工业园区必须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在节水、节能、循环利用方面投入使用的新技术、新设备,引进先进生产工艺都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

3.农业要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载体,把节水、节电、节能纳入其中,逐步实行农业生态化、循环化、减量化。此项工作由市农委、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局牵头。

4.煤矿企业要利用煤矿废水资源发展“一矿一池一园区”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此项工作由市煤炭工业局牵头。

5.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旅游、酒店等企业要健全节能降耗标准化体系,加强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标准。此项工作由市住建局、市旅游局、晋城供电分公司牵头。

6.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围绕节能、节水、节电、节材、节约办公用品,建

立起较完善的节能标准化体系。此项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 (二)加快再利用标准体系、资源化标准体系建设

1.加快建立煤层气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依托晋煤集团,建立“采煤-煤层气抽采-煤层气发电、车用、民用燃料”等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2.加快建立焦炉、高炉煤气利用标准体系。依托高平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平三甲焦电有限公司和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建立“炼焦-焦炉余热-发电、供热”和“冶炼-高炉煤气-发电”等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3.加快建立煤转化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依托兰花集团、晋煤集团、天泽煤化工公司和阳城国际发电公司建立“煤-化肥-余热-电”、“煤-甲醇-油”、“煤-电-粉煤灰-新型建筑材料”等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4.加快建立煤化工尾气利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依托巴公化工园区建立“原料气-甲醇”、“氢气-合成氨”等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5.加快建立煤矸石利用标准体系。依托晋煤集团、兰花集团建立“采煤-煤矸石-电(热)、新型建筑材料”等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6.加快建立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依托高平生猪养殖基地,建立“种植-饲料-养殖-畜加工”、“养殖-粪便-有机肥-无公害农产品”、“养殖-沼气-民用燃料、发电”、“养殖-沼气-有机肥-粮果菜”、“种植-秸秆气化-民用燃料”等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晋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领导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农委、林业、畜牧、住建、环保、科技、财政、商务、水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

的组织,推进辖区内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

(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实施标准化工作的主体。要引导和支持我市循环经济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努力制定和采用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与产品特点,建立从产品设计、生产、包装到流通、销售全过程的企业标准体系,自觉应用标准化技术改善和优化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质量管理。 (三)构建标准研发平台。依托我市循环经济重点企业,与国内科研机构和重点院校共同构建循环经济研发平台,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研制专家库,努力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标准研发体系。同时,对我市循环经济产业链技术标准研制情况进行重点跟踪,为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提供指导和帮助,推动企业自主创新。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实施一批在国家、国际上有影响并能为晋城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项目。探索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投入机制,对循环经济企业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以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给予资助,对能够形成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创性标准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五)建立激励机制。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循环经济标准的研制。将循环经济先进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列入我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定范围,积极推荐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成果列入省级科技进步奖励范围。对采用循环经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业结构调整、科技发展等计划。

附件:晋城市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分解表(2010年6月-2011年6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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