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3-31 9:16:01
驾驶员管理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规范公司驾驶员的管理,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后勤服务工作圆满完成,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 车辆调配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财务中心资材部对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特殊情况由财务总监批准。
第四条资材部负责对公司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司公务用车、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资材部统一调度,各部门必须配合。
第六条原则上公司的车辆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财务总监或总裁批准(同车辆管理规定)。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七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第八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罚个人3%;损失额1~5万元的,罚个人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500元,并取消该月安全奖300元。因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非专职司机各降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事故损失由个人全部承担。
第九条严禁酒后开车,凡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待事故处理后,应予辞退。
第十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降薪、辞退等处理。
第四章 油料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所(大客车、货车)需油料由采购统一购进,由设备部统一管理,车辆加油驾驶员必须签字;小车加油由财务办理加油卡,按时缴费。
第十二条驾驶员外出办理公事所产生的过路桥费、停车费、驾驶员补贴经资材部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在财务报销。
第十三条驾驶员不得自行购油,公司不予报销。
第五章 维修保养
第十四条车辆维护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到指定修理厂维修,否则不予报销。车辆维修完毕,由驾驶员负责验收,若在保修期内出现同样故障,应由修理厂免费负责修复,如系维修期间监督不力而造成损失,驾驶员和车管人员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驾驶员除把自己所驾驶的车辆维护保养好外,另还要负责把公司领导的车(车队分配)
作好日常维护和保养。随时保持车辆美观,整洁,起动容易,运转正常,仪表,灯光,方向,制动符合技术要求,油,水不缺,随时检查所配灭火器材是否有效。发现车辆问题要及时排除,不得影响生产,保证后勤服务工作及时跟上。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驾驶制度,如因工作需要调换驾驶员,须经资材部和车队队长同意。
第十七条资材部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人罚款50~200元。
第六章 驾驶人员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人力资源部部统一招聘,经试用合格后方可录用。 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厂规厂纪,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不出车。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室待命,不得在其他地方滞留。否则,一次给予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二次给予200元罚款,若出现三次的自动离职。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于每日下班后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不得私自开车出厂,否则按《车辆管理规定》处罚。节假日放假车辆钥匙统一交到车队队长处,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必须以出车单为准,任何人不得特殊,不能自己给自己派车。违者将按《车辆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必须作好每日出车登记,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出车记录交予车队队长处,队长于每月10日前整理完毕(车辆油费、维修费、里程数等)上报资材部。对不按时完成的处以100元罚款,并限于三日内完成。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要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技术水平,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职业道德,因违章驾驶受罚者,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要对工作负责任,作好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防护,如出现货物损坏、丢失、少数、雨淋等造成的损失,将由自己承担。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在一般情况下,尽量少走高速公路,减少费用开支,节约运输成本。 第二十六条公司接送员工班车,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改,违者每次给予100元罚款。周六(日)或特殊情况由资材部调配。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要端正思想,端正服务态度,如有投诉将处罚到本人,每次按100元处罚。 第二十八条驾驶员每年要参加资材部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评出优秀驾驶员一名,最差驾驶员一名,优秀驾驶员要给予表彰奖励,最差驾驶员予以除名处理。优秀驾驶员评选条件:出车安全无事故发生、服务态度好、节约成本意识强、无违章违规、车辆保养使用好、工作任务完成出色等为依据。最差驾驶员为投诉多、不遵守厂规厂纪、无成本意识、违章违规多、多次发生安全事故、车辆保养不好、工作任务完成差等。
第二十九条驾驶员因工作需要报考驾驶证(驾证升级、考取其他运输资格证等),按规定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财务总监批准,培训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学习。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年审等手续及费用,由公司财务和车队统一安排办理。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细则由财务中心资材部负责解释。因驾驶员工作的特殊性,未尽事宜按《员工基本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细则自二00九年四月一日起试行。
编制:向春 审核:孙瑞娣 批准: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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