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4月24日14:30时,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1年4月1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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