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方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适应对象]:医院药房和全体处方权医生 [监督部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执行部门]:医务科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处方质量控制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暂行管理办法,望相关部门、人员遵照执行:
一、医院处方权医生及药剂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并作为处方行为规范的指导文件长期岗位存档;
二、处方权医生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至第七条的“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的要求,认真书写每一张处方,合理用药,确保处方质量安全和各项相关医疗活动的协调和顺利;
三、药房人员必须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严格审核每一张处方的书写质量,及用药的合理性;在《门诊处方质量考核表》上实时登记处方缺陷,并立即整改,确保处方正确无误和医疗安全;
四、处方缺陷采用计分考核制,药房对处方前记、正文及医生签名处缺陷,有一处计1分,总分不设上限。每月末药房将各处方权医生的《门诊处方质量考核表》汇总到医务科,其考核结果将按一定比例计入处方权医生月考核,对于医生严重处方差错造成医疗服务纠纷者,将同时参照《医院医疗服务投诉处理规定》作相应处理;
五、药械科要督促药房加强我院抗生素处方的合理、规范、分级使用,加强毒、精、剧、麻药品处方权及相关处方使用的管理,杜绝违规、违法处方的发生;
六、医务科将定期抽查考核门诊处方质量,监督和不定时抽查药房对处方缺陷考核的执行
情况,发现漏查、漏改的不合理用药、严重缺陷处方,采用管理缺陷计分制(5~10倍于医生处方缺陷计分)考核药房人员。医务科将定期向处方权医生和药房反馈处方抽查点评情况,积极促进处方缺陷整改,努力提高我院处方质量整体水平;
七、医务科应认真组织全体医疗、药剂人员,学习培训、贯彻落实、处方管理的相关法律规范,做好书面告知和岗位存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监督、考核处方质量。
八、医务科负责定期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医院处方质量与安全管理情况。 九、此《办法》业经院长审核,自4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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