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
doi:10.3969/j.issn.1674 ̄6341.2019.04.020
JournalofHeilongjiangVocationalInstituteofEcologicalEngineering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Vol.32No.4
Jul.2019
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合法性问题探究
张雪宁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ꎬ上海200042)
摘 要:电子数据证据独特的存在形式以及自身的性质决定了对其证据的提取无论是在主体、程序还是方式上都应当突破传统的证据提取模式ꎬ构建一个适用于电子数据证据本身特性的独特的提取流程ꎬ以保障该证据的合法性及其证据能力ꎮ结合案例对现行证据提取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ꎬ对未来我国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制度在主体资格的确定提取程序的要求及域外电子数据证据的提取三个方面提出建议ꎮ
关键词:电子数据证据ꎻ提取主体ꎻ提取程序ꎻ证据合法性
中图分类号:DF7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 ̄6341(2019)04 ̄0063 ̄04
ResearchonTheLegalityofElectronicDataEvidenceCollection
(EastChina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ꎬshanghai200042ꎬChina)
ZHANGXue-ning
itisinthesubjectꎬprocedureormodeꎬitshouldbreakthroughthetraditionalevidenceextractionmodelandconstructau ̄forwardsuggestionsonthedeterminationofsubjectqualificationandtherequirementsoftheextractionprocedureandtheex ̄tractionofforeignelectronicdataevidenceinthefutureelectronicevidencecollectionsysteminChina. 随着网络的发展、科技的进步ꎬ越来越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网络实施犯罪行为ꎬ使得证据的存储形式也由原来的以物证、书证存在方式转变为存储在电子介质中ꎮ而电子数据证据本身的存在状态及其易销毁、灭失的性质决定了对其证据提取应当区别于传统的证据的提取方式及程序ꎬ才能保障1 证据合法性的内涵
证据提取的正当性ꎬ保证证据的证据能力ꎬ即证据的合法性ꎮ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颁布
Keywords:ElectronicdataevidenceꎻExtractionsubjectꎻExtractionprocedureꎻEvidencelegitimacy
Abstract:Theuniqueexistenceofelectronicdataevidenceanditsnaturedeterminetheextractionofevidence.Whether
niqueextractionprocesssuitableforthecharacteristicsofelectronicdataevidencetoprotectthelegitimacyofevidenceanditsevidentiaryability.Analyzetheproblemsexistinginthecurrentevidenceextractionincombinationthroughcasesꎬput
范围的规范立法ꎬ完善取证主体资格要求是确保电子数据证据合法性的重要一环[2]ꎮ
具体而言ꎬ公安部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中要求:“实施侦查活动的主体只能是侦查人员ꎬ并且不得少于二人ꎮ”对于侦查行为的主体进行了明确的规定ꎬ让不具备侦查身份的人员进行取证活动ꎬ其取得的证据的真实性有待考量ꎬ所以保障取证主体的正当性是保障证据真实性、取证程序合法性的首要环节ꎮ同样该规定中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犯罪过程中ꎬ根据需要采用何种侦查手段和措施ꎬ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ꎮ”[3]是否遵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取证直接关系到该证据的证据能力ꎬ对于违反程序规定而获得的证据将面临被认定为非法证据而排除的境地ꎬ从而会影响整个案件的认定ꎬ所以保障取证程序的合法性是保障所获得的证据的合法性的核心环节ꎮ鉴于证据合法性要求中对存储形式的要求涉及到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后的保全等相关问题ꎬ故而下文将就电子数据证据取证过程中的主体资格以及程序要求问题进行剖析ꎮ2 电子数据证据提取问题现状2.1 电子数据证据取证主体的失格
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电子数据规定»)ꎬ其中第二条中规定ꎬ侦查机关应当遵守法定程序ꎬ遵循有关技术标准ꎬ全面、客观、及时地收集、提取电子数据ꎻ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判断电子数据
[1]
强调了在提取电子证据时不光要客观真实ꎬ同时对于提取过程也应当程序正当并符合技术性要求ꎮ广义上讲ꎬ证据的合法性包括取证主体的合法性、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以及证据存在形式的合法性三种情形ꎮ加快对电子数据的取证程序及 收稿日期:2019 ̄05 ̄07
ꎮ这就
作者简介:张雪宁(1994—)ꎬ女ꎬ河北石家庄人ꎬ在读硕
士研究生ꎮ研究方向:刑事诉讼相关领域ꎮ
«电子数据规定»第七条规定:收集、提取电子数据ꎬ应当
—63—
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4]标准ꎮ本条规定中对于提取电子数据证据的主体限定为侦ꎮ取证方法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查人员ꎬ并且对主体数量进行了严格的限缩ꎮ一个合法的提取主体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ꎬ只有侦查人员具备法律所赋予的权力ꎬ才能成为正当的提取主体ꎬ才能保障证据的合法有效ꎮ但是ꎬ现阶段电子数据提取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其技术性特征ꎬ如果侦查人员不具备相应的提取的知识或者能力ꎬ其不当操作将可能导致证据的永久性灭失ꎬ从而损害证据的完整性ꎬ进而影响证据能力ꎬ造成证据链条的断裂ꎬ最终影响案件的认定ꎮ
在司法实践中ꎬ电子数据的收集主体常常会出现以下情况:第一ꎬ侦查人员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ꎻ第二ꎬ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的取证人员不是侦查人员ꎮ前者的取证主体具有合法调查权限ꎬ却不符合技术资质的合法性要求ꎻ后者的取证主体具有相关专业技术ꎬ却有悖于取证权限的合法性要求ꎬ由此产生电子数据取证权限合法性和技术资质合法性的背离[5]合法性的一个关键性因素ꎮ作为合法提取证据的一环ꎬ无论是欠缺技术还是欠缺权限都ꎬ主体的适当性是影响证据会造成证据不具有合法性而被排除ꎮ一个适当的证据提取的主体不仅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ꎬ同时也应当具备提取证据的合法的调查权ꎮ
在“快播案”的审理过程中ꎬ控辩双方就淫秽视频取证主体的合法性产生激烈争论ꎮ该案是由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查获四台涉案服务器后将案件连同扣押的四台服务器一并移送公安机关ꎮ由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并不掌握从缓存调度服务器提取、转化和检验电子数据的技术知识ꎬ故委托给文创动力公司为淫秽物品鉴定人提供转码服务等技术支持[6]是与本案件具有利害关系的ꎮ被告方提出文创动力公司其作为案件的取证主体ꎬ并非合法的取证主体ꎬ不符合证据合法性的要求ꎬ因此其提取的淫秽视频并不能够作为定案依据[7]要求由侦查人员进行提取ꎮ这就反映了现行电子数据证据提取过程中虽然ꎬ但是由于侦查人员并不具备提取这种存储于特定介质中的电子数据的能力以及技术资质不足而不得不聘请不具备取证资格但却具有取证能力的第三方进行证据的提取ꎬ从而造成了电子数据取证主体的取证权限合法性与技术资质合法性的冲突的困境ꎮ
在证据的合法性认定上ꎬ任何证据在生成、取得等环节存在违法行为的ꎬ当其违法程度足以影响其真实性时将导致证据不具有可采性
[8]
术资质不合法ꎬ都可能从根本上导致证据的证据能力因存在ꎮ所以无论是取证权限不合法还是技
违法性而被否定的情形ꎮ现阶段ꎬ由于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ꎬ加之大数据时代对于电子数据证据的取证难度也不断加大ꎬ想要使侦查人员在短期内获得相应的技术资质无疑非常困难ꎬ因此这一冲突与困境将继续存在于证据的提取中ꎮ
2.2 目前取证程序的失严
«电子数据规定»第十四条对电子数据提取过程应
当制作笔录进行记录以及由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签名或盖章ꎬ有条件地进行相关活动的录像等程序性问题进行了规定ꎬ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ꎮ并且随着网络的发展ꎬ通过网络的跨国犯罪也越来越多ꎬ有关域外电
—64—
子数据的提取、认证以及后续的存储等程序性问题也不容忽视ꎬ不当的提取与应用程序也会使电子数据证据的证据效力被从根本上否定ꎮ
在董某等人诈骗一案中ꎬ被告人董某伙同其他被告人在柬埔寨王国组织诈骗集团ꎬ针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诈骗ꎮ该诈骗集团实行集中管理、分工协作ꎬ一审结果依照被告人在诈骗集团中的角色以及非法获利判处被告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ꎮ被告人在上诉理由中ꎬ称原审据以定案的承载
2015认、签字年业绩单的ꎬ且被告人董某等人明确否认见过扣押的U盘等电子数据证据扣押时未经持有人确U盘ꎬ业绩表的提取过程不符合法定规程ꎬ内容无其他证据相印证ꎬ其直实性、合法性、证据效力均存疑ꎬ不能依业绩表认定本案诈骗金额ꎮ二审法院认定虽然中柬物证移交记录中并未标明移交了该盘ꎬ但侦查机关将本案相关涉案人员、物证从柬埔寨带回国内后制作的清点物证视频证实ꎬ该U盘确系从柬埔寨执法部门移送给中方的物证箱内提取ꎮ本案涉案窝点内人多物杂ꎬ加之相关国家刑事诉讼法对物证检查、收集、移交程序要求不一ꎬ柬埔寨执法部门移交涉案物证没有依照我国«源与案件的关联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执行[9]结果并不敢苟同ꎮ此优盘是认定被告人非法所得金额的关ꎮ对这一案例ꎬ不影响认定该ꎬ笔者对二审法院的裁定U盘的来键证据ꎬ在«电子数据规定»中明确要求电子数据的提取应当由电子数据持有人的签字ꎬ但是本案中并未由其签字ꎮ二审法院以柬埔寨与中国的电子数据提取的方式证据移交程序不统一为由认定此程序上的瑕疵并不影响该证据的认定ꎬ这并不是瑕疵补正的应有之意ꎮ对于提取过程中出现如此重大瑕疵的证据是否应当作为定案依据以及何为可补正的瑕疵证据ꎬ其范围值得思考ꎮ除此之外ꎬ在关于域外的电子数据证据的提取及认定上也存在一定问题ꎬ详看第二个案例ꎮ
在李某、王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一案中ꎬ被告人李某通过他人提供的信息ꎬ利用微信与在香港开办有贸易公司的被告人王某取得联系ꎬ向王某购买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和禽类产品ꎮ上述冷冻物品的品种、数量、价格等事项的商议ꎬ货物运送过程中的货物运输状况、货运单、到货时间、地点等信息的发送告知、货款的支付通知ꎬ以及冻品运达目的地后对到货品种、数量、质量等信息的反馈ꎬ李某与王某均使用微信、网络邮箱以及Whatsapp聊天工具等进行联系沟通ꎮ一审法院对电子数据所包含的证据进行了认定ꎬ但是被告人李某在上诉中提出:一审采用的电子数据是未经外交程序认证的证据ꎬ违反办案程序ꎬ不应作为定案依据ꎮ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采信的电子数据系侦查机关在国境内依法扣押涉案的移动硬盘、手机后进行勘验检查所得ꎬ并非在境外取得ꎬ取证程序符合法ꎬ可以作为证据使用[10]对于这一案件ꎮ
ꎬ法院认定证据是在中国境内被扣押查获的ꎬ因此不需要对证据进行另外的认证ꎮ但是该证据是在境外所形成的ꎬ而对于境外形成的电子数据证据的认定ꎬ以其查获地为标准界定是否需要认证ꎬ同时ꎬ对于判断域外证据的这一界定方法是否合理也是有待商榷的ꎮ如今ꎬ通过网络进行犯罪的案件日益增长ꎬ查获的跨国犯罪集团的主要证据
也集中于电子数据证据ꎬ对这类证据的提取过程以及认定标准是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关键性问题ꎬ故而对于域外产生的电子数据证据亦或是服务器在国外的电子数据证据在境内进行扣押是否应当经过一定的认证程序加以提取有待进一3 步研究合法取证的路径探究ꎮ
3.1 3.1.1 完善取证主体资格认定
«电子证据规定侦查机关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取证部门
由侦查人员进行提取»ꎬ中明确规定电子数据证据的提取应当
但是由于传统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的取证不要较高专业技术知识ꎬ通常可由侦查人员承担ꎬ因此在传统的取证合法性规制上重点在于取证的权限而非技术资质[5]此侦查人员须具备相关的能力与资格以完整准确地提取电ꎮ现如今对电子数据取证具有较高的技术性要求ꎬ因子证据ꎮ培养侦查人员的取证能力ꎬ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ꎬ同时招聘具备提取证据能力的专业化人才ꎬ以此在侦查机关内部打造一支具备证据提取能力、提取权限与资格的专业队伍ꎬ以保障证据提取主体的合法性ꎬ这既保障了取证主体的资格、权限ꎬ同时也强化了取证的能力ꎬ这是建设一支合规电子数据取证主体队伍的最佳模式ꎮ
3.1.2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对社会技术机构取证资格进行认定ꎬ电子数据的提取涉及到更多的专业
领域ꎬ需要由具备绝对的高超电子计算机能力的人才进行数据的收集与提取ꎮ对于提取难度较大的案件ꎬ笔者建议侦查机关可以将其委托给社会上专业的人员或者机构进行提取与鉴定ꎮ但是目前对于何种机构、何种人员能够作为证据提取的主体并未有具体的法律规定ꎮ侦查机关可以对电子数据证据主体以及资格资质进行标准化规定ꎬ对于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由其向侦查机关进行申报ꎬ由侦查机关对其人员以及机构进行严格审查ꎬ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授予其证据提取的资格ꎬ可以作为适格的电子数据提取主体ꎮ这样的资格认定方式ꎬ既能够让有专业能力的人士发挥其所长ꎬ也能够避免由于取证困难而羁绊侦查的脚步ꎬ牵扯侦查人员过多的精力ꎬ从而实现取证的有效性与合法性ꎮ
3.2 3.2.1 完善取证程序
首先实行严格的持证强制取证原则建立严格的非法取证排除程序
ꎮ除非在出现不立
即强制取证就会导致相关证据永久性毁损的情况下ꎬ电子证据的强制取证人员必须持有经过申请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正规证件ꎬ如搜查证、扣押证等[11]要证件进行取证应当否定其证据取得的合法性ꎮ对于没有相关的必ꎬ也就是否定其证据能力ꎬ进行非法证据的排除ꎮ可以立即取证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正在销毁电子数据证据的、电子数据将被实时覆盖的等即将灭失的情况ꎮ这样的规定是基于电子数据证据的特性ꎮ电子数据证据具有易销毁、易灭失的特性ꎬ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极易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从而影响定案ꎮ除了必要的情形外的任何无证搜查取证而获得的证据都应当被视为非法证据而予以排除ꎬ以保证提取的正当性ꎮ同时也应当注意ꎬ在电子数据的提取过程中极易侵犯相关人的隐私权ꎬ尤其是搜查私人电脑以及手机等电子设备网
络空间ꎬ应明确规定对于此类相关人具有合理的隐私期待[12]的领域进行搜查时应当持证搜查ꎬ符合法定的程序ꎬ否则对于允许范围外的场域进行搜查所得的证据亦是非法的ꎮ因此对于取证范围及程序的必要限制也是对于权力与权利进行平衡的重要手段ꎮ
对于案例中所指出的证据的获取与提取过程存在瑕疵的也要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ꎮ«刑事诉讼法»中虽然有对于瑕疵证据的补正规定ꎬ这是由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免会出现程序上的瑕疵ꎬ允许侦查机关将此类瑕疵经过补正而不影响该证据的能力ꎬ是为了平衡证据能力与程序瑕疵的关系ꎮ笔者认为这样的程序设定并非不可ꎬ但是要明确在电子数据证据提取过程中何种为瑕疵证据ꎬ对证据的持有人没有签字的与提取证据的侦查人员没有签字的要进行严格的界分ꎮ侦查人员没有签字可能是由于侦查过程中的程序瑕疵造成的ꎬ认定为可补正的瑕疵证据无关紧要ꎻ而证据持有人没有签字在某种程度上否定了该证据来源的正当性ꎬ将从根本上否定其证据的真实性ꎮ笔者认为将其作为瑕疵证据并不3.2.2 妥当ꎬ故应对该类不能补正的证据进行严格的证据排除现阶段建立域外电子数据证据取得的认证程序ꎮ
ꎬ跨国犯罪以及域外犯罪激增ꎬ很多案件的电子
数据的存储介质以及电子数据的形成都是在中国境外ꎬ在这些案件的电子数据的取证规则方面目前我国仍是一种真空的状态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五条规定ꎬ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的ꎬ该证据材料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ꎬ所在国中央外交主管机关或者其授权机关认证ꎬ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4]机关域外获得的电子数据证据应当进行认证ꎮ笔者认为ꎮ首先ꎬ对于侦查ꎬ由于电子证据具有易篡改的特点ꎬ在不同的网域下可能增加服务器的追踪难度ꎬ也可能会造成证据的失真以及数据的缺失ꎬ因此在域外进行必要的认证是保障证据真实性的重要途径ꎮ其次ꎬ无论是在境外查获扣押的电子证据还是在域外生成的电子证据ꎬ都应当依照合法的程序进行认定及固定ꎮ对在域外所形成的电子证据ꎬ应当经过公证机关或者域外专门机构进行认证ꎬ确认其载体的完整性以及内容的真实性ꎬ才可以4 被法庭予以采纳以作为定案依据结语
ꎮ
在大数据时代ꎬ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信息的主要载体ꎬ
通过网络进行犯罪的案件也是日益增多ꎬ电子数据作为新形势下最重要的证据形式ꎬ其证据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案件成立与否的关键所在ꎮ保障电子数据取证的正当性是保障程序正当的重中之重ꎬ同时也是保障证据合法能力形成坚固的证据链条的关键结点ꎮ设立技术与能力兼具的取证主体ꎬ建立合法有效的取证程序是现阶段完善电子数据取证的关键性任务ꎮ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
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法发〔2016〕22号[Z].
(下转第—61285—
页)
2.4.3 教师评价结性评价结合
[6]
教师评价占60%ꎬ强调学习过程评价ꎬ并将过程性与终
ꎮ过程性评价主要对学生学习过程考核ꎬ要
4 结语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ꎬ九江职业大学在创新高职汉语
言文学专业教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ꎬ并在优化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方法、重视实践教学、改进教学评价等方面积累了经验ꎮ推动了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ꎬ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ꎬ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技能和就业率ꎬ增强学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ꎮ因此ꎬ任课教师应该转变教学思想观念ꎬ提高课堂组织能力ꎬ调动学生参与的主动性ꎮ此外还要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考核ꎬ认真组织学生参与实践锻炼ꎮ从而推动高职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创新ꎬ提高学生知识应用技能ꎬ增强他们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ꎬ促进高职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ꎬ从而为社会输送更多优秀合格的人才ꎮ参考文献:
[1]董颖.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究———基于
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背景[J].新乡学院学报ꎬ2018(4):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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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36-140.127-129.
养的探索与实践[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ꎬ
求详细、客观做好记录ꎬ主要考评学生学习过程ꎬ包括课堂出勤、小组学习情况、平时测试成绩、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等ꎬ占教师评价的40%ꎮ终结性评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ꎬ考核学生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ꎬ其目的是让学生3 高职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创新的效果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ꎬ占教师评价的60%ꎮ
在高职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中ꎬ九江职业大学通过创新
教学方法ꎬ经过五年的探索与实践ꎬ推动了人才培养模式的3.1 推动了应用型人才培养
创新ꎬ教学质量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提高ꎮ
通过优化课程设置ꎬ改进教学方法ꎬ强化学生汉语言基
础知识训练ꎬ重视实践教学ꎬ创新教学评价ꎬ不仅让学生具备了扎实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知识ꎬ也提高了学生的知识应用技能ꎬ推动了应用型人才培养ꎮ2018年在高职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比赛和汉语言知识大赛中ꎬ九江职业大学一共获省级一等奖两项、省级二等奖三项、省级优秀奖3.2 提高了学生就业率
若干ꎬ较往年有明显进步ꎬ在江西省同类院校也位居前列ꎮ
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方式ꎬ促进了高职汉语言文学专业学
[3]郎松雪ꎬ张文喜.汉语言文学专业“3+1”人才培养模式探
索与实践[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ꎬ2018(8):
生就业率的提升ꎮ2018届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一共92名ꎬ其中11名学生顺利专升本ꎬ获得继续深造的机会ꎮ学生一次性就业率超过70%ꎬ较往年有上升趋势ꎬ并高于省内其3.3 增强了学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他高职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率ꎮ
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ꎬ学生更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ꎮ
[4]王湘ꎬ李艳.汉语言文学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
长春大学学报ꎬ2018(10):121-24.
[5]廖映红.汉语言文学教学方式的革新策略[J].吉林广播
电视大学学报ꎬ2018(7):139-140.
[6]赵丹ꎬ胡静雪.高校转型背景下汉语言文学专业创新实践
教学体系构建[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ꎬ2015(10):65-66.
责任编辑:李增华
2018届毕业生当中ꎬ有30%以上的学生到当地小学、报社、电视台等工作ꎬ学生专业对口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ꎮ通过与用人单位交流也得知ꎬ采用创新教学方法培养的学生ꎬ他们的知识应用能力更强ꎬ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期也缩短ꎬ能更好地满足工作岗位需要ꎬ也更受用人单位青睐ꎮ(上接第65页)
[2]祝雅妹ꎬ徐凡蓉ꎬ刘洋.浅析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证据的
合法性问题———由离职空姐代购案逃税金额认定引发的思考[J]ꎬ法制与社会ꎬ2014(7):119-120.
[3]殷耀德ꎬ李卫国.刑事证据的合法性及其制度完善[J].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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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谢登科.论电子数据与刑事诉讼变革:以“快播案”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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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聚法案例:董旭浩、秦仲晖、张勋裕等诈骗案二审刑事裁
定书[EB/OL].[2019-04-24]https://www.jufaanli.com/[10]聚法案例:李某、王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
二审刑事裁定书[EB/OL].[2019-04-24].https://www.jufaanli.com/wenshu/8SIey1OT/?q=电子数据证据[11]陈莉.电子证据运用中个人隐私的保护规则[J].人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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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宏业
&src=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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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黄晓宇.控辩争论视频鉴定公司资格[N].北京晨报ꎬ2016[8]戴长林.网络犯罪司法实务研究及相关司法解释理解与
-01-09(A07).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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