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部门与接受交底部门各存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表 C2-1 编 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吊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0、吊篮使用前应进行荷载实验和试运行验收,确保操作系统、上下限位、提升机、手动滑降、安全锁的手动锁绳灵活可靠。 11、吊篮升降就位后应与建筑物拉牢、固定后才允许人员出入吊篮或传递物品,吊篮使用时必须遵循设备保险系统与人身保险系统分开的原则,即操作人员安全带必须扣在单独设置的保险绳上,严禁将吊篮作为运送材料和人员的垂直运输设备使用,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超载。 12、吊篮必须在醒目处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和限载牌,升降交付使用前必须履行验收手续。 13、吊篮操作人员应相对固定,经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时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14、严禁雨雪天及大风等恶劣天气进行作业。 15、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时,必须设置警示线或安全护栏,并且在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或配置安全监督员。 16、夜间施工时,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其照度应大于150Lx。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部门与接受交底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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