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区管委会:
经政府宣传,我户已知晓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根据家庭成员商量,愿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承诺如下:
1、搬迁补助标准以实施搬迁当年国家的执行标准为准。
2、我户自愿选择马临区丰泰景园,通过政府统一安置。
3、我户拟选择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
4、房屋建设方式由县、区确定。
5、积极配合区、村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
6、搬迁以后愿意通过自己勤劳致富,不因生产生活困难等到政府闹事。
7、本承诺经我户家庭成员中任一成年人签字,均可代表我户意见,如有违背,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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