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查范围
为保障加油站安全经营消防安全管理的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证照、进销存台帐、人力资源配备、油品质量、设备设施、防爆防火管理、防火检查及隐患整改、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56-20xx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三、安全自查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自查报告。
㈠、加油站:为机动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性经营场所。 注: 加油站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㈡、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品储罐。
(三)、加油站已具备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烟草专卖证》
四、安全自查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㈠、安全自查一般规定
加油站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加油站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㈡、安全自查消防安全责任人
加油站的站长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2、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检查;
3、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4、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5、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保障加油站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可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开展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至少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㈢、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加油站设兼职安全员姚宗盛、计量员罗泽鑫、设备管理员姚宗盛、质量监督员罗泽鑫应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各岗位人员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2、进行防火巡查,记录检查情况;
3、及时处置火灾隐患,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4、以上人员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相关技能,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㈣、其它人员
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办法,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加油员还应对加油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不应让车辆驾驶员等无关人员进行加油作业。计量员还应严防发生油品跑、冒、滴、漏现象,监督卸油情况。
五、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㈠、安全自查卸油作业和严把油品质量关
安全自查卸油作业消防安全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卸油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装、鞋;
2、油罐车进站后,卸油人员应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合格后,引导油罐车进入卸油现场,接好静电接地;
3、油罐车熄火并静置15分钟后,卸油员按工艺流程连接卸油管,将接头结合紧密,保持卸油管自然弯曲;
4、计量员应检查油罐计量孔,确定计量孔密封良好后,油罐车驾驶员缓慢开启卸油阀卸油;
5、卸油完毕,油罐车驾驶员应关闭卸油阀;
6、卸油员拆卸连接管线,盖严卸油帽,整理静电导线;
7、卸油员引导油罐车启车、离站,清理卸油现场;
8、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油罐车驾驶员不应远离现场,雷雨天不应进行卸油作业。
9、建立QHSE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并照此实施,对储油罐及时进行排水、清杂、水高超50MM及时抽排水杂,加油站管线均是专管专用,未发现混用现象。
㈡、安全自查加油作业
加油作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加油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装、鞋;
2、进站加油车停稳,发动机熄火后,开始加油;
3、不应直接向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加注汽油;
4、加油站上空有高强闪电或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5、建立成品油进、销、存管理台帐,
6、经营期间未发生欺诈、偷税、漏税、欠税等违规行为
7、加油站加油机都经过质量技术监督局效验合格,并在有效日期内,
8、加油站计量器具全部经过相关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加油站油罐容积表正确有效;公司、厂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加油机施封完好有效;加油枪使用自封式油枪流量小于50Lmin;加油机误差未超过±0.3%
6 安全自查设备 、设施管理
6.6.2.1 对灭火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灭火器材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6.6.2.2 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冬季应采取防寒措施。
6.6.2.3 灭火器材应设置在指定部位,并应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6.6.2.4 加油站设置”严禁烟火、熄火加油、禁打手机、限速行驶” 等安全警示标志,
6.6.2.5 加油站油罐采取埋地设置,单罐容积50m3,并设置导出人体静电装置和防雷设施,
7.8.4 检查、维护保养
6.6.3.1 灭火器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6.6.3.2 检查、维修过的灭火器,应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维修铭牌。
7.1 安全自查一般规定
安全自查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应按GBJ16-87中的有关要求采取泄压措施。 加油站内不应设置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和娱乐设施。
7.2 安全自查油罐及管线
加油站应采用埋地油罐。油罐及管线无泄漏。埋地油罐防腐绝缘层不低于加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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