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序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铜川耀州家属楼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表面处理、颜色、数量、单价、
总价款
名称厚度规格表面颜色颜色单价面积
总价
合同总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按照实际送货面积为准。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要求
3.1产品质量标准以企业Q/20665434_102_20__为准
3.2铝板以国标GB/3194_1998执行,表面涂层按YS/429.2_20__执行。
第四条、交货地点:西安
4.1甲方指定收货人员及联系方式 该收货人有权代表甲方办理合同有关事宜。
乙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若任何一方联系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
第五条、交货时间
5.1甲方支付的定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经甲方代表在
加工图纸文件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所供第一批货物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货。
5.2因甲方未按时付款而造成乙方发货延迟的,乙方交货时间顺延,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3因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更改设计的,乙方发货时间顺延,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费用,双方约定由乙方负担费用。
第七条、产品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7.1产品达到指定地点交货时,清点交货清单与收获数量是否相等。
7.2产品规格和表面处理是否与合同相符。
7.3甲方接受货物三日内未向乙方提出异议,则视为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第八条、乙方岁产品配送的资料及配件。
8.1资料:合格证、发货清单、检验报告。
第九条、产品数量的最终计算方式。
9.1产品面积按铝板展开面积计算(以送货面积为准)。
第十条、货款结算方式与期限。
1、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即按本合同总金额支付产品定金 元(大写)( )货到工地付80%即 元(大写)( ),剩余安装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1.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如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付款,则每拖延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甲方应及时提供经其书面确认的加工图纸及技术文件给乙方,若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加工图纸及技术文件,甲方代表须在图纸文件上签字认可,若不及时提供则交货期顺延。
11.3如果甲方的图纸文件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快递,则乙方视为甲方签字认可,甲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2.1乙方应按合同的要求及时组织产品的生活从那和供应,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交货则每拖延一天支付总金额的0.5%违约金给甲方。
12.2产品生产及发运按甲方书面要求顺序组织。
12.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乙方交货延迟的,甲方须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向甲方提供由事故发生地的权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则交货期顺延,否则乙方仍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委托代表人签字,并且定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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