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厂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按此规定作业。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3.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3.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设备。
3.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3.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设备。
3.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3.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4.报废处理
4.1申请报废: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由各车间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检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评表》,交由设备部审批。
4.2初步鉴定:由机修组负责对报废设备、设施做鉴定,确定是否具有其他价值。
4.3由申请报废部门的经办人组织制定报废方案,将方案上交至生产部审核。由公司经理、公司采购部、设备部提出作价意见,经副总审批同意后执行。处理金额较大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4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4.5报废的设备,各单位因技改、维修需要可以拆卸使用,必须根据残值,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残值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按照低值易耗进行处理。
4.6报废的设备设施由生产副总依据制定的报废方案处理,报废处理的设备所收款项交财务,作为设备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4.7已报废的设备作出标识不得重新用于施工生产。
附:设备报废申请表
设备报废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名称 使用部门 设备原值 设备净值 报废原因 及处理意见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使用日期 设备台帐卡号 设备部意见 申请报废部门意见 生产部意见 财务部意见 副总意见 备注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签字: 日期: 报废物品单价在 元以上或批量总价在 元以上的,先由总经理核准。 本表一式三份,设备部、使用单位、财务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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