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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海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10-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关于做好2007年度

海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省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海南省设立了普通高校优秀贫困生奖学金,

现将2007年度海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方可申请。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4、家庭经济困难,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极为困难的学生;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6、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7、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嗜好、习惯,无高档消费品; 8、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省、校级一次性资助超过2000元(含2000元)的学生不能申请本奖学金。

9、符合申请条件学生超过分配资助名额时,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当者,优先考虑有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受到表彰的优秀个人可以给予。

二、海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人民币4000元/人〃年。

三、指标分配

各学院名额分配是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的总人数,以及各学院、类别、办学层次、学院在校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名额时,对

农、林、水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予以适当倾斜。现将海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贫困生奖学金推荐名额指标下达如下:

学院 学生数 材化 1670 建工 569 信息 2417 机电 1159 农学 1589 园林 1473 环植 1102 食品 772 海洋 591 经济 2982 学生数合计 分配指标数 5 2 7 3 6 6 4 3 3 7 27158 学院 法学 管理 艺术 人文 外语 政行 旅游 应用 指标数合计 学生数 1003 1656 973 1197 1236 1022 2908 2839 分配指标数 2 4 2 3 3 2 6 7 75 四、推荐与评审

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下达的限额指标内进行评审,严格审查资助对象的申请条件。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前,应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2008年1月11日前将附件一和附件二(同时附电子版)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一:海南省普通高校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2007年度获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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