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坪风电场钥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太阳坪风电场升压站电气设备间、箱变及风力发电机组的钥匙使用管理、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而制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太阳坪风电场升压站各电子间,35kV配电室、GIS及变压器围栏、SVG室、主控楼各室、箱变、及风机等钥匙的管理,亦包括五防万能钥匙及盘柜钥匙。
第二章 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第四条 第三条范围内的钥匙应备有三把。一把供值班人员使用,一把供紧急使用(供紧急使用的钥匙,平时任何人不得使用)。另一把可借给工作负责人或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使用。钥匙分柜存放,值班人员使用的钥匙单独存放,另设常用柜和备用柜,钥匙均存放在集控室由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班移交。
第五条 所有钥匙实行“集中管理分类编号存放”原则,钥匙名称按设备名称编写,如“01-XX室前门”、“02-XX盘柜”,并统一
存放在钥匙柜内;柜内挂钥匙处应标明钥匙编号,并与钥匙编号对应。备用柜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使用。
第六条 不论借用人数多少,每一把锁只借出钥匙一把,所有钥匙除当班运行人员使用外,借用人必须在钥匙借用记录本上签名登记,借用钥匙必须当日归还。若归还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借用人负全部责任。钥匙归还时,值班人员应认真查对并签名。当天检修下班前,运行当班人员应检查出借的钥匙是否归还并挂于钥匙柜相应编号位置,核查钥匙借出登记簿是否注销。 第七条 加强对钥匙的管理是安全生产的需要,各值指定专人负责钥匙的交接和管理,按值移交,并纳入运行交接班检查项目,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检查柜内的钥匙是否齐全、钥匙名称编号是否清晰、是否对号放置,重点检查钥匙出借情况并核对钥匙借出登记是否正确。
第八条 运行人员使用钥匙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挂回钥匙柜,严禁随意乱放。
第九条 五防万能解锁钥匙应由值长封存管理,非本场工作人员不得借用,并按值移交。
第十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使用五防万能钥匙和备用钥匙,但必须经相关人员批准,操作至少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紧急事故处理时,应经场长和当值值长批准,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防带负荷拉刀闸、带地线合闸和误入带电间隔,事后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封存;
2.应操作的设备五防锁损坏或电子钥匙无法传输时,应经场长和当值值长批准,方可使用万能钥匙,事后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封存,并及时修复五防系统;
3.每年检修预试时应对程序锁进行维修,维修解锁应经场长或当值值长批准,现场运行人员监护,之后应立即封存; 4.GIS设备、变压器、集电线路等需要对电缆头测温时,应经场长或当值值长批准,注意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事后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封存。
第十一条 更换完新锁后,必须由当值值长清理柜内所有钥匙,废除作废钥匙,严禁不丢掉作废钥匙就随意将新钥匙挂在钥匙柜内。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遵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钥匙借用登记表
序号 钥匙编号 钥匙名称 借用事由 借用日期 借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借出人签字 是否归还 确认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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