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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年活动的总结

2024-04-14 来源:客趣旅游网


部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年

活动的总结

篇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工作总结 洪家农牧场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工作总结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稳定,洪家农牧场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发展阻力,化解社会矛盾,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坚持科学决策,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属地管理,行业负责;事前评估,重在化解的工作原则,为全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新形势下,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建 设和谐稳定社会的基础和前提,实现社会矛盾由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转变、由事后处臵向事前预防转变、由“谋事”向“谋势”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学习,提高班子

成员及村、站、所负责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为搞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我场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 指导思想和原则,明晰了风险评估范围和内容,明确了责任 主体,确立了评估程序及步骤,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为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办法。 三、坚持原则,狠抓落实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和把握三个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衡量各项政策和举措出台与否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二是促进发展的原则。把促进发展特别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力求使改革的力度、发展大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民主法治的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坚持依法行政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出台程序,逐步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

长效机制;坚持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四是就业和生活保障政策能否切实贯彻落实,基本社会保险能否落实到位;劳动技能培训和实现再就业的措施能否落到实处。五是对重大事项撤村建区政

策的实施,则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做到政府、企业、群众三满意。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群众代表和专家召开“价格听证会”进行听证,为评估提供科学、客观、全面的第一手资料。没有发生一起上访案件和阻碍施工的事件,广大群众对重大事项的平均支持率均超过了90%。 四、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当前在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一些基层干部存在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的问题,对一些小的矛盾和纠纷调节不够积极主动,存在侥幸心理,能推诿的就推诿,能向上级推的就向上级推,而导致一些小矛盾演变、升级为治安案件、甚至是刑事案件;与驻村民警和司法所干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应该加强基层干部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二是政法工作在基层被群众的认知度还不够广泛,不能够被村 、组干部足够的重视,应该加强政法部门在当地的职能。三是在工作中原则把握不够准,与维稳、信访及项目单位协调不够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

立公仆意识、风险意识及群众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转变观念,开拓创新,认真负责,扎实工作,确保全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以上是我们洪家农牧场2014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一些做法和体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按照市、县政法委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力争在2015年度按照市、县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工作,在综治维稳工作中继续从细微处着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生产生活中去,从群众的个别要求中体察他们的普遍需求,及时听取群众的呼声,及时回应群众的需求,正确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利益,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特别是刑满释放人员等一些特殊弱势群体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社会上存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研判、控制和化解,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和地方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职工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我们应有的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巩固“平安县”成果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台安县洪家农牧场2014年12月01日 篇二:关于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心得体会

精选范文:关于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心得体会(共2篇)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于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解决在萌芽状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措施。当前,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注重从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加强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力争做到凡是得不到绝大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举措坚决不施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责任,由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事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落实到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是否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条件,做到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审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涉稳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不实施。各级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和下级党委和政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并把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评体系。充分把握参考依据。一是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的

合法性。主要看重大事项的制定实施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二是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的合理性。主要看重大事项的制定实施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是否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按照程序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是否有具体、详实的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有无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三是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的科学性。主要看在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的过程中,出台政策或进行决策是否有科学依据,是否遵循科学方法,是否违背科学规律等。认真遵守工作程序。各级党委和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一般说来,大体可分为六个程序。一是责任部门先期自行评估。决策作出部门、政策提出部门、项目报审部门(单位)、改革牵头部门、工作实施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应在提出决策和开展工作之前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安全性、适时性等先期自行组织评估。二是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责任部门自行评估后形成《自评报告》,送主管部门审定。主管部门可邀请维稳、法制等有关部门以及重大事项直接责任部门参与评估。三

是主管部门确定实施意见。主管部门根据评估情况,将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情况形成《综合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对评估事项提出实施、部分实施、调整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等意见。四是维稳部门进行备案。主管部门综合评估完成后,在将评估意见反馈责任部门之前应把评估报告送同级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五是责任部门落实措施。在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责任主体根据分析评估情况,严格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稳定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六是维稳部门和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督导。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应指定监管部门全程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关于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心得体会(共2篇)]篇一: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思考 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思考

作者:孙艳 满娜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

2.对严重冲突可以进行有效防范。最近今年,有些官员在错误的权力观、价值观的思想作用下,通常脱离群众,疏于研究民生、民情和民意,常常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强强制推行,导致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对立冲突事件越来越多。在这个大背景下,各地开始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各级政府的社会风险意识也逐步的得到了[关于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心得体会(共2篇)]提高,明显了压缩了盲目决策的空间。从推行情况看,暂缓实施或不实施没有通过评估的重大事项被,对防止了一些严重冲突事件的发生

十分有效。

3.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前瞻性不断增强。有些政府总是在冲突事件发生后才被引起重视,政府的行为总是滞后于危机的爆发,常常成为“救火队员”。这种对于危机的管理机制,属于处理冲突的范围,对冲突的化解和防范的作用相对较小。为此,政府必须要有预见性,而且要有相应的制度加以支持,才不至于成为空中楼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机制设计与实践对切实提高危机管理前瞻性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对各种事项和冲突进行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这种制度设计能够将冲突能量在前期进行化解、转化,从而防止冲突能量的集中爆发。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能够增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水平,确保依法、民主、科学的决策;另一方面能从根源上预防和化解很多社会矛盾,降低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的风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操作,试点运行中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二、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过程中存在一些的问题

(一)态度淡薄,思想不统一

有的地方党政领导针对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态度淡薄,重视度不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加之近年来实施的一些重点工程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上级过于强调工程开工时间和进度,便成了地方和部门领导敷衍搪塞风险评估的借口,有的认为开展

稳评会耽误工夫、降低决策效率、妨碍经济发展。个别单位负责人视稳定风险评估可有可无,甚至认为是多此一举。 (二)健全稳定风险评估细化制度

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办法、细则来看,对稳评的方法和标准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缺乏对具体稳评项目实施稳评的程序性规定,对稳评报告的格式要求也不尽统一,也没有详细规定稳定风险综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全面实施和深入推进会有一定的影响。 (三)稳评责任主体存在不明确现象

重大决策稳评工作中遵循“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由决策单位牵头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对评估的过程和结果负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从目前可见的稳评办法和细则等规定性文件来看,稳评可以有重大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制定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工作的实施 部门及重大工

程的申报部门作为负责组织实施稳评的责任主体。确定稳评责任主体标准的多样性,往往会导致责任主体不明确,尤其是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政府具体工作部门之间存在责任不清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稳评易受到主观因素影响,造成稳评结论的科学性降低。

(四)稳评总体质效不高

稳评工作对于基层维稳工作人员来说仍然是新生事物,在对基

层维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次数少、方式单一、对象范围不广,而且很多地区维稳机构尚不健全,专职维稳工作力量单薄,基层工作人员对维稳的业务不熟练,流程不熟悉。又的评估责任主体单位在工作中即使开展了稳评工作, 也存在不会撰写稳评报告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稳评的总体质效不高,没有达到“应评尽评”的稳评工作要求。 (五)

指导工作,总结中央权威媒体对石化项目的正面宣传经验,组织指导相关媒体适时适度做好重大化工、核电等项目科普宣传工作,重点宣传重大涉环保项目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公益设施的公益属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地认识重大环保项目。同时,要重视提升大众媒体的角色

,在信息宣传平台中,媒体承担着考察社会风险状况、引导公众的导向等多重任务。所以,要使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不断提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发布真实可靠的消息,避免片面、不当的采访和报道,给地方工作造成被动局面。 (三)维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点是重大项目,难点是涉环保重大项目。预防化解“邻避”问题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和社会知识,建议上级维稳部门加强对涉环保重大项目建设稳定工作的指导,加强维稳系统工作研讨和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地方维稳干部实地考察、业务培训、交流座谈等方式,提升各地区化解“邻避”问题

能力和水平。要完善重大涉环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搭建党委政府、责任主体、群众之间的沟通平台,切实增强项目决策与建设过程的透明度,确保民众知情权、参与权,增进人民群众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理解和支持。要组织推动对如何充分发挥稳评专家库和篇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2011年04月22日 09:20

[关于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心得体会(共2篇)]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于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措施。当前,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注重从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加强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力争做到凡是得不到绝大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举措坚决不施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明确

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责任,由各级党 委和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事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落实到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是否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条件,做到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审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涉稳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不实施。各级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和下级党委和政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并把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评体系。

充分把握参考依据。一是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的合法性。主要看重大事项的制定实施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二是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的合理性。主要看重大事项的制定实施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是否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按照程序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是否有具体、详实的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

会稳定问题有无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三是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的科学性。主要看在重大事项制定实施的过程中,出台政策或进行决策是否有科学依据,是否遵循科学方法,是否违背科学规律等。 认真遵守工作程序。各级党委和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一般说来,大体可分为六个程序。一是责任部门先期自行评估。决策作出部门、政策提出部门、项目报审部门(单位)、改革牵头部门、工作实施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应在提出决策和开展工作之前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安全性、适时性等先期自行组织评估。二是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责任部门自行评估后形成《自评报告》,送主管部门审定。主管部门可邀请维稳、法制等有关部门以及重大事项直接责任部门参与评估。三是主管部门确定实施意见。主管部门根据评估情况,将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情况形成《综合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对评估事项提出实施、部分实施、调整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等意见。四是维稳部门进行备案。主管部门综合评估完成后,在将评估意见反馈责任部门之前应把评估报告送同级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五是责任部门落实措施。在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责任主体根据分析评估情况,严格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稳定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六是维稳部门和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督导。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应指定监管部门全程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篇三:XX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工作情况汇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全面落实我市《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分析我局信访及社会稳定安全工作形势,对2011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稳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执法大队综合科,具体负责社会风险稳定工作的日常事务。要求负责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科室、所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遇有苗头,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不发生一起集体上访、社会不稳定事件。进一步落实了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是签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局同各科室、所签定《社会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做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社会稳定工作局面。二是对社会稳定工作后进科室、所实行“重点管理”和“黄牌警告”。根据各科室全年工作考核结果,对考核评比中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科室、所实行了社会稳定工作“重点管理”,对排

在最后第二位的科室实行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黄牌警告”,严肃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基本方针,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一是实行每月排查报表工作机制。各科室、所每月五日前向信访办报送社会安全稳定矛盾问题排查月报表。将发生在本部门的社会安全稳定问题通过报表形式集中上报综合科,通过综合科整理后集中将全市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上报局委会,使局领导里能够及时掌握全市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情况。二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按照省、市维稳办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通过排查活动将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交办到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工作效果较好。三是制定了处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急预案。为了及时妥善处置好市域内群体性社会安全稳定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全市内各类信访突发性、群体性问题制定了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方法和步骤。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我市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科室、所负责人对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市委、市政府多次强调做好社会安全不稳定因素和人员的排查和稳控工

作的情况下,仍存着麻痹大意的思想,没有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保持稳定。二

是一部分初访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在处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问题时,不够准确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做好下一步工作,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细心听取,认真解决,妥善处理。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各科室、所要加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在工作目标上,坚持化解矛盾促稳定,确保稳定求发展;在工作原则上,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依法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坚持没有问题抓预防,潜在问题抓排查,发现问题抓调处。出现问题抓治理。三是进一步落实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问题调处制度。各科室、所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强化“三初”问题的处理,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提前介入、超前化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四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社会稳定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并列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0一一年四月十日

篇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总结 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工作总结

市公路管理处 (2011年5月26日)

2010年以来,市公路管理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市局的组织领导下,重视和加强维稳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动排查影响稳定的潜在性隐患,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有效预防和化解导致问题升级的关键性矛盾,基本保持了农村公路行业社会稳定形势的总体平稳。 一、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

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市公路管理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明确我处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或涉及到农村公路的重大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是否会出现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等等。同时,在日常信访维稳管理事务中,注意对收集上报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加以分析筛选,一旦被纳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范畴,则及时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力争通过提前干预、源头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主要就以下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了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一)做好农村公路和桥梁隐患排查工作。

2010年3月,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对全市农村公路和桥梁进行隐患排查,并视隐患危害程度将五类危桥田林县岩佑小桥、西林县那劳中桥确定为“当前急需解决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社会稳定)问题”予以上报,被市政府列入2010年度市级重点监督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有关跟踪督办通知要求,我处对已上报自治区纳入危桥改造计划的西林县那劳中桥加强督导,督促西林县及时完成改造建设任务。对田林县岩佑小桥,则指导田林县交通局对该桥实施了交通封闭,禁止车辆通行,并在该桥上游修建便道供车辆临时通行。同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48号)有关规定,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建议,由该桥的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田林县人民政府负责筹措资金实施重建。

(二)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影响地方交通基础设施有关防备工作。 随着我市百色至靖西、那坡至靖西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及时组织人员就高速公路建设对我市地方交通基础设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针对高速公路牵涉到的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和养护维修管理问题及早做出部署安排,于2011年3月由市交通运输局行文下发《关于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影响地方交通基础设施有关防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沿线县(区)交通运输局及

早介入、提前应对,通过采取督促地方政府成立工作协调领导组织机构、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建设影响地方交通基础设施情况 全面调查和收集工作、及时促成县(区)人民政府与高速公路建设业主签订农村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和养护维修协议、及早预见并相应调整高速公路沿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加大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力度等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解决高速公路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地方交通基础设施造成的损害和后续维修问题。

以上措施,较好地避免了在以往工作中出现的在高速公路建设后期乃至工程完工后沿线受损害的地方公路维修难问题,能够确保在保障高速公路项目顺利建设的同时,保护地方道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维护地方交通运输的正常与安全秩序,避免出现对沿线群众的正常出行形成严重阻碍的局面。二是提前预见,对规划中需要在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建设的农村公路项目通过采取延建、缓建措施,错开高速公路建设周期,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且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三)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近年来,公路建设沿线群众因征地拆迁无补偿或补偿不到位等问题阻挠施工,已成为我市农村公路易发突发性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隐患之一。导致隐患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因国家政策划定农村公路建设用地为农村公路建设集体用地范畴,没有征地补偿等费用,而广西因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制改革时,已将所有的土地承包给各农村户,不留一分一厘村自留集体用地,

故如今建设需占用哪一农户的一分土地,该农户就少了一分生活保障,村屯很难再将土地调剂,这样就增大了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划拨的难度。另外,偏远建制村庄需修建农村公路,或多或少需占用相邻已通路或已通机耕路的外面村的土地,相邻

村的农户绝大多数的农户都不同意无偿划拨给农村公路建设用,增大了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的难度。由于没有专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个别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占用民房、水田等征地拆迁工作难度较大,有部分项目工程因征地拆迁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而迟迟不能实施。多数项目特别是通达工程项目过乡镇、村屯路段也因征迁问题,原本可以采用较高的技术指标而不得已采用低限甚至只能将就绕过,成为整个项目的卡脖子路段。

对此,我处多次在上报上级政府部门的社会稳定隐患排查报告中专章就该问题提出建议对策,建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加强重视、及时协调,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保障工程顺利施工,真正把“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建设好。一是,地方各级政府要从维护农村群众利益出发,想办法筹集和设立一定的专项补偿资金,对确实有困难的群众给予相应补偿,避免有农户因为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而返贫现象的发生。此外,要求在对村镇进行规划时应着力长远,预留足够的公路用地。二是,农村公路建设土地的占用要在规划阶段让当地村民及涉及到的相邻村屯知晓,当地的乡镇政府、村民委要提前介入发动群众来“一事一议”,能够调剂土地的尽量调剂,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突然

占用土地让村民措手不及的局面。

2010年以来,我处就本部门存在的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主动排查、及早预防,在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工作中初步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仍需进一步提高预警防控能力,在贯彻落实针对风险评估项目的对策措施上下功夫,努力推进农村公路各项工作科学、和谐发展。 篇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以项目为载体 以民生为主线 大力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阿图什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验材料

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来,阿图什市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务实之举,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大力推行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实现了由被动保稳定到主动促稳定的转变,由事后化解到事前防范的转变,保障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各级、各部门评估机制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在市一级建立了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决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各项的监督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同时,各乡、街道,相关责任部门也成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

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针对

性、操作性强的专项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配套办法,从源头上筑牢坚实防线。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做到了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到位,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使这项工作迅速在全市铺开。

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确定等级。为了加快推进稳评工作制度建设,形成健全有效地预防和约束机制,使“关口”前移,变被动化解为主动预防,形成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心互动。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阿图什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印发了《关于对重点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克州2011年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图》,制定了《加强建设领域管理减少社会稳定风险的实施方案》和《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今年来,市评估办及时召开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进稳评工作,对评估任务和责任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各稳评责任部门结合各自行业特点,紧密联系当前

项目建设和改革事项的实际情况,也制定了符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的,可操作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规范程序、步骤,做到了综合评估,科学决策。建立预警机制,确定风险等级。对现行风险、潜在风险和可能诱发风险的因数事前进行综合分析,

建立四级预警机制,分类处置,即:存在严重稳定风险,可能引发重特大涉稳事件的为一级预警,不准实施;存在较大稳定风险短期内难以解决的为二级预警,暂缓实施;存在一定风险但可以控制的为三级预警,分步实施;稳定风险较小的为四级风险,准予实施。阿图什前两年,因电瓶三轮车在城市载人拉客引发的出租车车主上访事件,对是否取缔非营运电瓶三轮车在城市载人拉客这一问题事前进行了社会风险评估,考虑到此事涉及数百人的谋生问题,如贸然采取“取缔”措施,将会引起该群体的极大不稳定,经研究决定,将其定位在一级风险。为降低稳定风险,我们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流程,首先确定了该评估项目,明确了市公安交警大队为项目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牵头和具体组织实施稳评工作;并研究制定了评估方案,在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和工作步骤上进行了统筹安排,同时将方案 报请了市政府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征得同意后组织实施。其次,市公安交警大队针对项目内容、牵涉面、涉及范围、项目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预测稳定风险。通过组织专题座谈,组织干部、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进行座谈,预测风险;发放调查问卷,在社会面开展抽样调查,听取民意;组织实地查看,请城建、交通、运管等部门和出租车、电瓶三轮车司机及群众代表到城市街面进行实地查看,分析可行性,预测风险;广泛公示公告,在项目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内,在广播电视台、克州日报进行15天公示公告,让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话

语权,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再次,对项目进行听证论证,由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组织协调召开公安、城建、交通、运管、信访、法制办等部门和干部群众代表听证会,对项目的稳定风险进行了论证,为稳评工作的科学评估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同时,广泛征求人大、政协以及维稳、信访和公安等部门意见和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出租车、电瓶三轮车司机)的利益诉求,综合分析,综合各类意见、建议进行分析,预测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市公安交警大队根据评估综合出来的稳定

风险,制定了有效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最后,形成评估报告,由市公安交警大队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逐项进行分析预测后,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对稳定风险作出风险很大、较大、较小的评价,并报请市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审定;审查评估报告,由市评估办召开评估领导小组会议,对市公安交警大队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重大事项可实施、暂缓实施和不实施决定,并向责任主体反馈。市公安交警大队根据反馈意见,形成可行性报告,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形成文件下发,最后决定由“取缔”改为“限载”,确保了新政策出台后没有引发不稳定问题。

三、创新思路,科学部署,强势推进。2010年,阿图什市开始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先后在建设、教育、水利、农业等部门确定了4个评估项目,作为我

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试点项目。并对已经评估并付诸实施的事项,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工作,及时预测、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问题,确保政策、决策的正确执行和改革举措、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今年来,我市已在确定的13个评估项目中,对4个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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