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西安帝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广告发布事宜,经过协商,双方就相关合作条款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完全同意遵守以下全部合同条款并愿意共同信守。 第一条:关于媒体发布
1.甲方发布广告内容(产品或企业):
2.甲方在广告发布前需将广告样本移送乙方审核经乙方签字后方可发布。
第二条:媒体发布购买与服务 1.发布区域:西安 2.发布时间及购买价格: ・广告发布价格 媒体类型 数量 时间 投放日期 执行总价 道旗 40个 1年 2021年9月
1260,000.00元 日至2021年9月1日 3. 收到首付款后15个工作日上刊 说明:该整体优惠条款仅针对本次合作有效,不得作为将来合作的依据: 甲方需对此报价承担保密义务。 以上为含税价。
第三条:费用支付 1.现金支付: 付款项目(媒体付款时间 比例 费用 费) 2021年8月30日60% 156000.00元 前 2021年9月30日30% 78000.00元 前 2021年8月30日10% 26000.00元 前 费用总计:260,000.00元(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2.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西安帝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456010100100333498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广告稿必须在刊登前 3 天以电子文件或光盘的方式发送到乙方。
2.甲方应定期查看、检验,补救已发布的广告,确保其在发布期间的完整性、安全性、连续性。
2.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发布广告的审批手续。 3.乙方确保该广告按照甲方要求正常发布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以及甲方为广告发布所需要的相关数据资料。 第五条: 广告样稿(样片)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其广告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可能导致的侵权负责。 2.乙方应按期付款,如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广告发布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自然因素和政府因素,自然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雷击、地震、洪水、旱灾、风暴、暴风雨、泥石流、水的冲蚀、爆炸和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2)战争行为、公敌行为、恐怖活动、暴乱、暴动和罢工,但不包括劳资纠纷。政府因素即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因素。)以外的其他因素造成广告发布中断(包含但不限于发布效果受到影响的情况,例如:被覆盖部分或全部、被毁损部分或全部等),甲方应向乙方在2日内提供书面通知,并重新推荐新的广告位置,以补足发布时间或者按照未发布时间退还乙方已支付广告费用。
4.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无故解除合同的违约一方需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法律管辖
如任何一方在履行期间对另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行为有异议,可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对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合同价格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信息直接或间接透露给第三方,违反本条款应赔偿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条款仅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不能作为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签订合同的协议依据;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合体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应有双发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手写修改除非双发盖章否则无效; 第十条、合同文本
1.本合体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与合同正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西安帝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盖章) 2021年 月 日
(盖章)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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