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各科室更好开 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等文件要 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依据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 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 院长分别任正、副主任及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主 任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成员。
第四条 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第五条 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 长,相关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主任任成员。指导 评价小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
第六条 指导 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第七条 各科室成立实施小组,由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主 任任组长,护理长任副组长,该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 室人员任成员。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剂科、检验 科、放射科、超声科、财务部等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 并根据临床 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第八条 各科室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科秘书 担任。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实施小组与管理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工作;
(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指导经治医师分析、 处理患者变异,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 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第三章 临床路径的选择与制订
第九条 各科室应当按照以下原则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一)外科专业以卫生部《外科 10 个病种县医院版临床路径》 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选择 5 个以上病种进入临床路径。
(二)内科、妇产科、儿科选择本科常见病、多发病
1~2 个病种
进入临床路径,但其中必须选择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社 区获得性肺炎(包括 1 岁以上的儿童)、脑梗死、剖宫产等 5 个病 种,每一病种至少年收治总数达 20 例以上。
(三)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 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
第四章 临床路径的实施
第十条 各科室在临床路径实施前应当对有关医务人员进行相 关培训,每季度将培训内容、有关反馈情况、开展例数上报医务部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临床路径基础理论、管理方法和相关制度;
(二)临床路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用药、辅助检查等)、实施 方法和评价制度。
第十一条 临床路径一般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一)经治医师完成患者的检诊工作, 会同科室个案管理员对住 院患者进行临床路径的准入评估 , 并经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讨论 后实施;
,
(二)符合准入标准的, 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 根据临床路径表单开具诊疗项目,向患者介绍住院期间为其提供诊 疗服务的计划,并将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
(三)相关护理组在为患者作入院介绍时, 向其详细介绍其住院 期间的诊疗服务计划(含术前注意事项)以及需要给予配合的内容;
(四)经治医师会同个案管理员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及病 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临床路径表中的诊疗项目完成后, 执行人应当在相应的签 名栏签名。
第十二条 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诊断明确, 没有严重的合并症,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 项目。
第十三条 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退 出临床路径:
(一)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 要改变原治疗方案的;
(二)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 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
(三)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 (四)其他严重影响临床路径实施的情况。
第十四条 临床路径的变异是指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 出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在根据临床路径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偏差 的现象。变异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一)记录: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临床路径表单 中和病程记录中,记录应当真实、准确、简明。
(二)分析:经治医师应当与个案管理员交换意见,共同分析变 异原因并制订处理措施。
(三)报告:经治医师应当及时向实施小组报告变异原因和处理 措施,并与科室相关人员交换意见,并提出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
(四)讨论:对于较普通的变异,可以组织科内讨论,找出变异 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也可以通过讨论、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探索 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 对于临床路径中出现的复杂而特殊的变异, 应当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重点讨论。
第五章 医、护、技、药相关科室协调与分工
第十五条、医疗分工:
(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会同药学、临床检 验、影像及财务等部门制订临床路径文本。
(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四)参与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 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五)及时反馈临床路径运行情况。
第十六条 护理分工:
(一)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各种检验标本。 (二)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 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及交接班工作 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饮食护理和服药护理。在护师 指导下努力掌握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
(四)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与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七条 检验科分工:
(一)遵医嘱认真做好路径病人各项体检的检验和登记工作。 (二)严格执行质控标准与制度,认真履行技术操作规程,核对 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 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 等工作。
(四)
对,做到正确无误。
(五)做好检验登记工作,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 毒隔离工作。
第十八条 放射科分工:
(一)认真做好路径病人的检查和登记工作。
(二)负责路径病人 X线诊断和放射线治疗工作,按时完成诊断 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三)参加临床路径相关会议和临床病例讨论会。 (四)
第十九条 B 超、心电图室分工:
(一)负责日常路径病人“ B”超及心电图的临床诊断、体检工 作并认真做好登记。
(二)参加临床路径相关会议及临床病例讨论会, 提高诊断水平。 (三)加强与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协助整理资 料, 负责病例随访。
(四)经常对本科的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条 药房分工:
(一)根据临床需要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采购、保管、 供应工作。
(二) 指导和参加药品的调配、 制剂工作,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 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三) 按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 清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 回收、登记、统计工作。
(四)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使用、 管理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第六章 临床路径的信息平台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完善临床路径信息管理平台,对临床路径做到实
时监测。
(一) 按 月统计临床路径各项指标。
(二)协助临床科室制作临床路径模板及维护模板。
(三) 注意安全,加强维护,定期检测病毒, 保证数据安全和设 备正常运行。
(四)按时完成处方结算。
(五)负责各科室微机维护保养工作
第七章 临床路径评价与改进
第二十二条
实施小组每月常规统计病种评价相关指标的数据
(开展例数、费用、变异率等) ,并上报指导评价组。指导评价组每 季度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 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 议。临床路径实施小组根据质量改进建议制订质量改进方案, 上报指导评价组。
第二十三条 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评价内容包括: 相关制度的制 订、临床路径文本的制订、临床路径实施的记录、临床路径表的填 写、患者退出临床路径的记录及正负性变异等。
第二十四条 手术患者的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应当包括以下 内容: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类型、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天数、 非计划重返手术室次数、手术后并发症、住院天数、手术前住院天 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健康教 育知晓情况、患者满意度等。
第二十五条 非手术患者的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应当包括以
并及时
下内容:病情严重程度、 主要药物选择、 并发症发生情况、 住院天数、 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 情况、患者满意度等。
第二十六条 医务科每月完成《临床路径管理检查小结》台帐; 每季度召开相关临床、护理、医技、药学、财务等科室负责人会议, 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卫生经济学分析,完成《临床 路径管理综合评估小结》台帐;
第二十七条 社会工作科每年对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相关人员 分别进行满意度调查, 完成《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的医务人员满意度小 结》和《执行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满意度小结》台账;
第二十八条 质控科每月根据《医院台账》目录,检查医务科和 社会工作科上述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向分管院长提交书面报告;
第六章 奖 惩
第二十九条 医院每年将对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包括开 展例数、费用对比、数据上报、持续改进措施)等进行评比,对开 展临床路径工作较好的科室或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扬。
第三十条 对于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不力的科室,医院将给予有 关科室批评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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