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18年 月 日在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提议召开,执行董事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2人,实际到会股东2人,占总股数100%。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 受让刘佳持有的本公司5%的股权。
二、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95%
,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5%
三、公司股东发生变动后,任命 为公司监事,免去 监事职务。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不变
四、通过公司新章程。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的,占总股数 100 %
不同意的,占总股数 %
弃权的,占总股数 %
【以下无正文,为《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签字页】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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