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代码: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培训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双方:
1、甲方,是政府认可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2、乙方,是符合设立考试培训点要求的教学机构。 二、关于合作:
1、合作项目:甲方开发的所有职业技能鉴定项目。
2、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10年 12 月 30 日止。 3、合作名义: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考试培训管理处。
4、合作限制:乙方不得到甲方已授权的高校内部或甲方已独家授权的地区从事招生工作。
三、甲方的责任:
1、负责证书的合法性。向乙方提供国家职业标准或考试大纲。
2、建立教材库、师资库和题库,免费提供海报、传单、报名表等相关材料。 3、发放准考证、组织命题、组织考试、组织评分阅卷,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4、建立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网(www.zgks.org),提供证书查询及发布相关信息的平台。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自主招生,自负盈亏。 2、组织学员报名并提供考前培训。
3、安排学员参加甲方鉴定项目的统一考试。 4、招生项目、聘用教师、所选教材需及时向甲方备案
5、乙方开展工作时所发生的纠纷或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双方收支分配
1、甲乙双方的收支分配标准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协商。
2、乙方依据甲方《关于全国考试认证统一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适当调整后定相应收费标准。
3、如有特殊原因,乙方请甲方安排师资授课的话,乙方只承担授课教师的路费和讲课金。
六、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表: 日 期: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