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财务日常报销业务 一、报销流程
到财政所领取费用报销单(资金拨付申请单)→粘贴单据→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政所审核→负责人签字→出纳付款。 二、注意事项
1.财务报销时,属于内部人员垫付资金的,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属于直接付款给对方的,需填写《资金拨付申请单》。 2.报销单据需要粘贴在《费用报销单》上,左上角对齐,如单据较大,要将超出部分折叠与费用报销粘贴单边缘对齐。单据要贴牢,硬壳单据如火车票要剥开粘贴。 3.对原始单据的要求
(1)持有税务部门统一的正式发票及相应明细,且发票开具在税务部门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印章要齐全,抬头要与单位名称(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岞山街道办事处)一致,涂改无效。经办人要在每张单据上签字。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或工程等要有采购过程和合同。
(2)属于固定资产的需附上《固定资产增加凭单》。低值耐久物品及消耗材料需附上《入库单》。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票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
被盜、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4.需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会计、主要领导分别在报销单上签字,发票收据附在报销单后面,签字及报销凭证填写一律用碳素笔,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字迹规范清晰,不能用草书和艺术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时要对该项支出是否超出预算进行审核。
5.每月报销截止至25号,26号之后财务结账,不再报销。当月发生的经济事项一周内到财政所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下可在次月末前结算,否则不予报销。
6.现金借款需填写《现金借款单》,由借款人、主要领导、会计签字。当月借款需当月取得相应发票签字报销特殊情况不能取得发票的,需先归还借款次月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7. 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或工程等内容根据要求要进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部分:差旅费报销业务 一、报销流程 1.出差前
到财务领取出差审批单→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
领导签批 2.出差完
到财务领取报销单→粘贴单据发票→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财政所审核→领导审批签字→出纳付款 二、差旅费报销说明 (一)细则
1.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包含会议费)。
2.工作人员出差应先填写《出差审批单》,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领导审批时,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3.出差人员应遵循节约原则,每月报销截止至25号,26号之后不再报销。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到财政所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下可在次月末前结算,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餐费票据等凭证。 (二)城市间交通费
1.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2.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禁止自驾车、乘出租车。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硬席(硬座、硬卧) 高铁/动车二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三等舱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凭据报销 经济舱 3.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4.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5.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6.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三)市内交通费
1.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在目的地城市内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包括乘坐出租小汽车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
2.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3.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并由接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收取证明。若由接待单位承担交通费用或乘坐本单位公务
用车出差的,不得报销交通费用。 (四)住宿费
1.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2.出差人员应当住标准间。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3.无住宿发票或住在自己家里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五)伙食补助费
1.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2.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执行。
3.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由接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收取证明。若由接待单位承担餐费的,无伙食补助费。
第三部分 公务卡及现金管理
2016年12月30日,教育局计财科召开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公务卡制度,切实减少现金使用的实施意见》的会议,就公务卡使用等方面布置了相关的要求,并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支付项目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1 办公费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支出、书报杂志等。 2 3 4 5 6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电费 邮电费 指单位零星印刷支出。 指单位咨询方面支出。 指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邮寄费、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和网络通讯费等。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等费用。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8 维修(护)费 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与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9 租赁费 指单位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信网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指单位主办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餐饮费及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备注 7 差旅费 10 会议费 场地租用费等。 11 12 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各类培训支出。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包括外宾接待)费用。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如药品13 专用材料费 及医疗耗材、实验室用品、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等支出。 1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单位公务用车开支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15 其他交通费用 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16 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指上述项目中末包括,但适合采取公务卡结算的支出项目。 注:1、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要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2、报销要求:除一般正常报销要求提供的凭证外,还需提供公务卡签购单、公务卡经费使用申请单。如网上支付无银行签购单的,可将包含消费卡号(后四位)、消费金额、消费时间的支付截图或消费短信截图打印出来代替银行签购单。
预算单位现金结算目录(试行)
序号 1 现金支付项目 单笔消费在500元以下且不具备刷卡条件的零星公务支出。 快递费、过路过桥费、出租车费、停车费等费用2 中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现金收取的押金返还。 支付给本市(本市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 的事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和参照行政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和外省市人员的一次性劳务报酬。 4 5 支付给困难或者病患职工、优抚对象或者特殊人群等的一次性慰问支出;抚恤金、丧葬费。 维稳等工作需要的相关支出。 注:严格控制各类现金支出。遇特殊情况且需要使用现金结算的相关支出,必须书面报经本单位分管财务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并附相关说明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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