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止超压
压力表和安全阀都是防止锅炉超压的主要安全装置。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如果其中任一安全装置失灵,则司炉人员可以通过另一安全装置提示的警告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若这两种安全装置同时失灵,那么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防止锅炉超压,应该从两方面着手。凡发现指针不动;指针因内漏跳动严重,指针不能回到零位;表盘玻璃破碎;刻度模糊不清;超过校验周期的,应停止使用,待修复和校验合格后再用,无修理价值的应及时报废更新。新压力表必须经计量部门校验封铅后再装上使用。对于安全阀,凡发现泄漏严重;弹簧失效和超过校验周期的,应停止使用。超过校验周期和新安装的安全阀,必须经过计量部门核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购买安全阀时,应该根据在用锅炉的工作压力来选购,不可盲目。选购安全阀压力级的目的,主要是保证安全阀能调至锅炉允许的工作压力范围之内,避免选购过大安装私用后而导致锅炉超压。
其次,司炉人员应该增强工作责任感,坚持做到每班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排除管内的杂物,防止堵塞。同时,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应该密切注意压力表的指针动向,要坚持每班手动一次安全阀,确保排气畅通。切不可用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芯片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的始起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凡发现安全装置有异常现象时,应积极处理,使之完好运行。
另外,司炉人员在锅炉操作时,还须注意负荷的变化,保持稳定,防止负荷骤然降低时汽压猛升而超压。 2、防止过热
缺水事故在整个锅炉事故中,所占比例是相当大的。多数缺水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司炉人员责任心不强,技术生疏或慌忙处置所致,而少数是由于设备缺陷或其它故障而造成的。严格来说,缺水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就要求司炉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要打磕睡、不要干与本岗位无关的事,不要脱离岗位。坚持每班冲洗水位表,认真仔细观察水位,时刻保持水位正常。对于维修人员,应定期清理水位表旋塞及连通管,检查给水阀、注水器,给水泵及水位警报器、超温警报器等,使之完好灵敏可靠。锅炉万一发生缺水,司炉人员必须冷静果断,不要慌张,应首先判断缺水的程度,若是严重缺水,应紧急停炉冷却,严禁向锅内进水。
锅炉水质处理工作,是保证锅炉受热面少结垢或不结垢,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大家知道,锅炉用水若不进行处理,水中的钙、镁盐类就会在锅炉高温下发生化学反应,生成难溶的析出物质,附着在受热面上,久之就会成为坚硬的水垢,导致受热面传热差,钢材过热。因此,使用单位在锅炉运行时应加强水处理工作,若发现水处理设备损坏应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应更新。交换剂流失和失效也应及时补充和更换。水处理操作工要坚持取样化验,做好纪录,及时调整操作。对于采用护内加药处理的锅炉,要定期加药。要认真进行表面祠附和
定期祠附操作,使炉水质量符合标准,减少锅内水垢的生成。要定期开炉检查,发现水垢结生严重,应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消除。 3、防止腐蚀
一般来讲,锅炉在长期的运行过程中,受压元件会受到烟灰的冲刷而减薄,其防止方法甚为有限,这就要求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锅炉的实际年限,经常开展自检工作,并积极配合锅检单位开展定期检测工作,若发现受压元件减薄,达不到规定数值时,应及时停护修复。对于锅筒,若无修复价值,应予报废。锅炉运行和停炉期间的防腐措施也是十分重要的,大家知道,锅炉给水中,有O2和CO2,溶解其中,若不除去,会引起锅炉金属腐蚀,因此,要求4t/h型以上锅炉都应安装除氧设备,有些地方将2t/h型锅炉也安装了除氧设备,笔者认为,只要经济条件好,也是可行的。锅炉停运期间的保养方法有干法、湿法、充气法、压力法等数种,使用较多的是干法和湿法保养两种。使用单位应根据锅炉停运时间的长短,合理采用保养方法,不可盲目。锅炉在保养期间,应该加强监视,时刻保持锅炉房干燥,经常检查受压元件有无腐蚀,以此确定干燥剂、防腐药品的增减,对于失效的干燥剂应及时更换。 4、防止缺陷。
锅炉产品在出厂前,将其缺陷消除,是保证锅炉安全使用的最重要环节。当然,锅炉在运行过程中,由于负荷增减幅度过大,冷热交替频繁以及过热等因素的影响,裂纹等缺陷会时常发生。对于裂纹,在某些部位有可能容易发现,而有些部位却难发现,不易发现的裂纹
往往直到扩展、出现不祥症兆后才会被发现。一般发现较早的,有可能修复,而晚期的则不易修复,不得不做报废处理。为了避免因缺陷引起的爆炸事故,这就要求有能力的单位应经常性地进行检测,这样就可以填补因锅检单位每2年进行一次的定检空间,及时发现裂纹等其它危及安全的缺陷。对于使用年限较长的锅炉,且没有能力自检的单位,应该聘请锅检单位对其进行检测,适当缩短定检周期。值得注意的是,锅检单位是具有检测权威的单位,在锅炉定检中,不可马虎从事,应该仔细认真地进行检测,只有这样,才能发现各种缺陷所在,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锅炉安全监察部门应该严格执法,对于那些无证粗制滥造的“土锅炉”坚决查封,并严格把好锅炉安装以及受压元件修复关。当锅炉受压元件损坏时,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聘请无证施工单位和个人修复,应该由有证施工单位承担。凡承担修复任务的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制定修复方案,报请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要确保施工质量,若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应坚决返修,直至合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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