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契约化管理在国有煤炭企业的应用
耿素茂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盛煤业分公司
摘要:为适应市场经济整体发展,国有企业在转型期间对主营项目加以具体规划以及调整,这样可以使得人力资源整体效果得到有效发挥,进而推动企业长远健康发展。本文在分析煤炭企业实施契约化的管理期间所遇问题的基础上,对煤炭企业优化契约化管理的具体措施展开探究,希望能给企业管理提供些许参考。
关键词:煤炭企业;国有企业;契约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24-0081-01
前言
伴随市场经济逐渐发展,在经济当中国有企业起到的杠杆作用
变得越发明显以及突出。如今,为对资源加以有效整合,尤其是对人资架构以及结构加以优化,国有企业在行政管理期间都实施契约化的管理,这样可以促使企业管理整体效率得以提高。要措施[1]。然而,实际操作期间,因为一些员工存在较大的抵触情绪,再加上对契约管理加以具体落实期间,人资团队对于基层干部太过依赖,致使通过转岗及竞聘的人员在无形当中就过渡成为管理人员。这样对契约管理实际作用造成了弱化,而且还因其中存在不当利益往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进而降低企业具有的公信力。
一、企业进行契约化的管理具体目的、内容及意义
契约化的管理主要内容就是在人资管理这一架构之中借助竞聘上岗这种方式,将用人单位和员工间具有的隶属关系朝着聘用管理这种关系进行转变。从字义上来看,二者并无太大差距,然而站在管理方式这一角度来看,两者具有明显差异。第一,契约管理着重强调动态环境当中人员具有的突出作用,可以对员工能动性加以调动。第二,契约管理这一模式可以突出人资管理当中包含的契约关系,可以对其中具体管理程序加以简化。第三,借助契约管理这种方式能在较短时间之内对人力资源加以调整。通过契约管理,可以对基层单位不断放权搞活,强化基层单位的责任感,对其积极性加以调动,进而形成一个新型机制体制,最终实现增效减亏这一目的。
四、煤炭企业优化契约化的管理的具体措施
就国有企业在开展契约管理期间所遇问题来看,表面上是企业内部行政管理有关措施落后造成的,然而究其本质便会发现,是企业当中管理人员并未对契约管理这种方式加以充分认识,并未把其提高至意识形态这一高度导致的。因为其中一些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因此对这些问题加以解决并非一蹴而就的,要针对外部环境能够及实际情况对有关措施加以制定,进行规划以后对问题加以解决。
(一)强化国企人资管理之中契约化的管理的作用和地位
伴随社会不断发展,煤炭企业若想对社会发展加以适应,尤其是为对经济环境当中资源具有的整合效应加以适应,企业进行管理期间需要引入一些科学方式以及模式,而契约管理这种模式便是一种可以对人资管理加以适应的措施。在这之中,人资管理具有的促进作用以及行政管理期间的优化非常重要。所以,企业高管必须对此加以重视,持有务实、严谨及科学态度进行契约管理。当前,多数煤炭公司在此方面总结出一些有效措施,竞聘转岗的所有合同全部经过总公司的审核,通过之后再交给行政部门进行审批,最终指定人资部门加以一一落实。这样一来,可以形成一个完整体系,对契约管理期间的执行力加以保证,提高国有企业内部人资管理具有的人才优势。
(二)对行政管理当中契约化的管理方式加以约束、完善及规范
契约管理除了对择优录取加以强调以外,同时还着重强调对转岗人员具有的思想加以转变。只有这样,才可让转岗人员进行转岗期间和到新岗位以后,可以以饱满状态适应工作环境。为对此种效果进行强化,企业内部决策者需进行契约管理,让多个部门进行协作运行,保证管理工作可以有序进行[2-3]。
二、进行契约化的管理需遵循的几个原则
若想确保契约管理这一工作得以有效开展,企业必须对下面几个原则加以遵守。第一,对契约管理进行强化,对双方责任及权利加以明确,强调条款中的刚性约束。第二,增强约束激励这一原则,对管理团队采用风险抵押这一制度,并且采用特殊贡献的奖励制度。第三,为降低企业在实际经营期间的风险,企业需对经营模式加以严格规范,在确保经济效益这一基础之上,对运营原则加以规范,对资源浪费及经营风险加以防范。第四,对考核机制加以完善,针对企业职工和生产经营所有环节实行考核,以此来对员工积极性加以调动,促使生产效率得以提高。
三、煤炭企业实施契约化的管理期间所遇问题
尽管就如今情况来看,借助契约方式实施人资管理较为实用,然而煤炭企业在开展契约管理期间依然暴露不少问题。
(一)行政管理和人资管理的架构重合
如今,多数煤炭企业都存在行政管理和人资管理的架构重合这一问题,致使契约管理实际效果比较滞后。站在客观角度看,国企内部行政管理尽管会降低人资管理整体执行力,然而这和国有企业长时间存在的劳务用工这种模式存在直接联系。在以往环境之中,这一管理方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然而伴随市场环境不断改变,人力资源由过去的定量因素变成了变量因素,这样一来,把人资管理框架直接应用在行政管理之中显然难以对实际需求加以满足。尤其是契约管理非常突出的竞聘上岗这一制度之中,用平衡、照顾这种惯性思维产生的岗位无法适应新型人资管理这一架构,如果坚持操作,必然会对企业管理效果产生影响。
(二)竞聘和转岗程序尚不完善
多数煤炭企业设置的竞聘和转岗程序尚不完善,致使契约管理难以发挥应有作用。进行契约管理期间,煤炭企业进行的所有管理,尤其是基层及中层管理者的竞聘上岗,除了需要用严谨条件及措施加以约束之外,同时还需在契约合同当中明确双方权利及责任。这也是企业进行契约管理期间主动对员工转岗采取的一些必
五、结语
综上可知,在经济发展之中,国有企业属于重要支柱。而为对资源加以有效整合,国有企业在行政管理期间都实施契约化的管理。但多数煤炭企业在实施契约化的管理期间都存在行政管理和人资管理的架构重合,竞聘和转岗程序尚不完善等问题。对于此,煤炭企业需强化人资管理之中契约化的管理的作用和地位,对行政管理当中契约化的管理方式加以约束、完善及规范,进而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1]宿肖丽.契约化管理在国企改革中的重要性及应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9(8):119.
[2]张雯.契约化管理,助推国有煤炭企业经济管理提质增效[J].现代经济信息,2019(5):101.
[3]邓彤.“契约化管理”在山西省能源企业中的应用探索[J].经济师,2018(11):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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