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连锁店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人才引进管理规定
一、用人原则
1.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2. “德才兼备”的招用原则。
能胜任该岗位的员工才是公司挑选人才的标准。 3. 计划控制原则.
人事部做好各部门的人员配备计划,辞职要提前申请。
二、人力需求申请
1。 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的情况提出人力需求申请。
2。 用人部门在《人力需求申请表》中详细阐明所需求人员的职位要求,并写明需求时限.
3. 人事专员接到《人力需求申请表》后,首先考虑内部人员调配。 4. 不能调配时,给予招聘员工,呈领导核准立即启动招聘新员工. 三、招聘
1. 通过人才市场招聘;
2. 应聘人员首先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必交)、学历证书、职称
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3. 人事部审核所提交证件的真实性,根据应聘登记表信息初步筛选并通知面试. 四、面 试
1. 人事专员负责将应聘人员带往用人部门,并将《应聘登记表》交给面试官; 2. 面试由用人单位的负责人面试,面试官必须在《应聘登记表》上填写面试结果; 3. 用人部门面试后将《应聘登记表》及时反馈给人事专员;
4. 一般职员、普通员工等由部门经理面试;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送总经理
或指定代理人面试.
5. 人事专员根据最终面试结果,《应聘登记表》经逐级审批后,通知合格人员进行岗
前培训;
6. 人事专员负责新进人员入职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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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岗前培训
1、上岗前,人事专员和用人部门对新进员工进行公司文化培训、制度培训、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
2、人事专员按公司规定给新进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并记录于《员工手册收发登记表》。
七、试用、考核、转正
1. 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进入试用期。若入职时间为15日前(含15日)试用期为当
月;若入职时间为16日后(含16日),试用期延迟至次月末。 2. 新员工试用期满前5天,人事专员应当询问有关部门,是否决定将其转正;
3. 人事专员和用人部门负责进行试用期考核,评定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并交由总经
理审定。
4. 评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5. 员工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公司使用,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解除劳动关系.
6. 新员工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和人事专员应及时按《员工转正申请表》规定程序为其
办理转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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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离职管理规定
一、 离职分类
1. 申请离职:员工根据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2. 自动离职:员工不向公司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的行为。 3. 劝退离职:公司与员工之间协商终止劳动关系。 4. 辞退离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开除. 二、 正常离职程序
1. 员工由于自身原因不适应于公司发展,要求离职时,必须提前30天,提前填写
《离职申请表》向直属领导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经逐级审批;
2. 申请离职人员的直属领导、人事专员有责任和义务去调查了解其离职真实原因,确
认可以离职后逐级申报审批(审批程序:门店店长—人事专员—总经理); 3. 提出离职经上级领导同意后,申请离职人员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工作交接表》进行
工作移交;
4. 离职人员应提供经门店店长审核后的《员工考勤表》交人事部核算考勤; 5. 财务部根据考勤表核算工资,并将工资单及《离职申请表》一并呈总经理批准; 6. 离职手续经总经理最终批准后,《离职申请表》、《离职工作交接表》交人事专员
存档,工资单签字确认后交财务部,当月离职工资统一于次月15日前发放。
三、 离职的提出时间
1. 普通员工离职必须提前1个月向门店店长提出书面申请; 2. 管理人员离职必须提前2个月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3. 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或有能力但未尽力(如故意怠工),经教育仍不悔改,或工作
有严重失职,且给公司造成损失者,由门店店长出具材料予以开除或辞退(具体参照公司《奖惩管理制度》中“辞退”、“开除”等条例); 4. 属劝退、辞退、开除员工,按正常审批程序尽快办理;
5. 属自动离职员工,需交接的相关部门负责追回公司重要资料和物品。 四、 离职员工作移交内容
离职员工必须在离职前办理完所有的交接手续后方可结算工资。
1。 直属部门 员工在离职时,其职务直属领导必须指定一名人员与其进行职务移交,移交的内容包括:
该员工离职前的职务管理范围、岗位职责; 已完成的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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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的工作项目清单(包括进度表、账目、账单、责任人等); 工牌、办公用品、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钥匙(门、柜、抽屉等)等. 2。 人事部 人事专员负责交接清楚以下内容:
《保密协议书》、《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其他公司文件等; 所借公司文件、资料、图书、工具书、软件、账号密码等; 管理用印鉴。
3。 财务部 财务部负责交接清楚以下内容:
薪资的审核、发放; 客户帐务(账目、账单); 奖罚金的结算;
向财务部所借物品及其他。
六、 薪资结算
1. 试用期内公司与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按2400元/月结算,试用期未满一周
不予以结算工资;
2. 属劝退之员工,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给予全额结算工资并补偿一个月基本工
资;
3. 属自动离职之员工,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4. 属辞退、开除之员工,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扣罚款后给予结算工资; 5. 薪资结算后,离职人员与公司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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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规定
工商学院分店店员工作时间表
班次 早班 早晚班 班次 早班 早晚班 晚班 班次 早班 早晚班 晚班 班次 早班 早晚班 晚班 时间 9:00-19:00 9:00—12:30;16:00—22:30 肇庆学院分店店员工作时间表
时间 8:30—18:30 9:00-13:00;17:00-23:00 13:00-23:00 百花分店店员工作时间表
时间 8:00—17:00 10:00—12:30;17:00—23:30 14:30-23:30 城东分店店员工作时间表
时间 8:00-17:00 10:00-12:30;17:00-23:30 14:30—23:30 其他员工工作时间表
班次 办公室 电商部 时间 9:00—18:00(休息1个小时) 10:00—12:30;14:30—21:00 注:上班时间有可能改动,以部门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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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勤打卡规定
1. 考勤方式:公司职员考勤统一采取指纹打卡考勤;
2. 由人事专员执行员工打卡监督职责,规范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行为; 3. 严格执行公司打卡制度,上下班必须打卡,吃饭前后必须打卡;
4. 必须亲自打卡,不得请人或代替他人打卡;否则,请、代者双方当日考勤均以旷工
计;
5. 员工如果忘记打卡,当天必须填写《未打卡说明单》,并让直属上级签名证明,当天
发到微信群有效。每人一个月只有一次机会漏打卡机会,漏打卡2次以上,扣除全额的一天工资/次,以此类推;
6. 门店加班人员必须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如无进行打卡登记,则加班补贴将取消; 7. 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奖励300元。 三、考勤违规处罚规定
1. 月累计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迟到次数不超过5次,不扣除工资。
2. 月累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个小时以内,迟到超过5次,扣除半天工资(月累计
迟到超过8次,每多超1次扣20元工资) 3. 迟到1小时以上2个小时以内,扣除1天工资 4. 迟到2小时以上,作旷工处理;
5. 如果知道迟到就干脆不上班或员工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离岗、上班期间脱岗
的当天考勤均以旷工计;
6. 员工旷工 1 天者,扣200%日工资,取消当月评优资格;旷工 2天(含)以上当月
只拿基本工资,取消当月评优资格;旷工5天(含)以上者,作为严重违纪,将通报开除,并记入公司的员工个人档案;
7. 任何员工通过不正当手段篡改考勤纪录经查实后一律予以开除并记入员工个人档
案。
四、请假与休假规定
1. 员工每月月底前安排好下个月的休息时间,填好员工休息时间表。原则上要求每天
休息只能一个人,每个星期的星期六和法定节假日不得休假(特殊情况除外,并要提前申请并批准后方可连休2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超过两天者,第三天开始每天扣两天工资
2. 员工请假必须事前请准,不得事后补请,若遇紧急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请准的,也必
须事前电话联络并获得权责人员同意,假期结束到岗后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均按旷工计;
3. 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经相关权责人员批准后报备行政部核算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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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员工请假前必须将本职工作向上司或同事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请假超过3天时还
必须确定职务代理人;
5. 若请假员工假期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未能正常到岗上班者一律以旷工
计;
五、请假与休假规定
1. 事假:员工每月有3天休假,有事首先使用本月剩余的假期。每月的3天休假之外遇事,可在不妨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申请事假,事假不支付员工工资。每月事假不得超出2天,每超出一天扣两天工资(特殊事假除外)。
2。 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的可参考医生建议批给病假;病假期限以医生建议为准,病假期间公司给予员工福利如下: 病假1个月内公司支付员工的基本工资;
病假超过1个月后,职位可以继续保留但不支付工资。 3. 工伤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
4。 年休假:员工在公司达到一定的服务年限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年假。
员工在公司服务期满3至5年可享受3天年休假,超过5年者可享受5天年休假; 年休假不能累积,即本年未完成年休假不能累积到下年,但可用于抵用当年的病假或事假,年假未休完部分作弃用处理;
年休假原则上须一次性休完,遇特殊原因,经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可分次休;
同一时间休假的员工不得超过1人(即同一家门店不能同时有两人休假); 年休假公司支付员工全部工资.
5. 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提出书面休假申请单和“结婚证”复印件、提供原件验证.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2天婚假; 婚假期间支付员工基本工资,超出部分按照特殊事假处理。
6.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丧亡给假 3 天(直属亲属的定义为:父母、养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丧假期间公司给付员工基本工资,超出部分按照特殊事假处理.
八、假期审批权限
1. 部门经理批假权限为2天(含)以内;
2. 申请假期3天(含)以上者,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还需报人事专员审核,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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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部门经理可自行安排2天(含)以内的部门员工调休,但须于调休前上报人事专员
审核;安排员工调休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即同一时间内本部门请假(包含事假、病假、年休假、调休假)的员工不得超过1人(即同一家门店不能同时有两人休假).
九、考勤统计规定
1. 人事专员须依据《请(休)假申请单》、《加班申请单》、《员工外勤登记表》、
《未打卡说明单》等记录将相关员工出勤信息录入公司内部考勤系统,以确保员工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2. 人事专员于次月初统计汇总上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10号前公布考勤统计情况,如
有异议可向人事专员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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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奖惩管理规定
一、奖惩类别:
1. 奖励分为:嘉奖、优秀员工、标兵员工; 2.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辞退、开除。 二、优秀员工评定
1. 员工评定包括:普通员工、优秀员工、标兵员工。每月对各部门员工评定一次,获
得优秀员工称号的奖励100元荣誉奖金,获得标兵员工称号的奖励200元荣誉奖金。
2. 优秀员工评定依据是人事部的《员工考核表》和店长的《优秀员工评定表》,分别
占40%和60%. 3. 优秀员工评定依据: (1)普通员工
A、基本掌握业务知识,偶尔出现小错误 B、积极地工作,但主动性不强,动作迟缓 C、工作有时分不清主次,顾客满意率一般 D、情绪有波动,工作时好时坏 E、责任心一般,出现问题时理由多 F、偶尔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2)优秀员工
A、熟练掌握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技能 B、积极性强,工作主动,不怕苦、不怕累 C、工作有条理,懂得轻重缓急,顾客很满意 D、保持微笑,与顾客、上级、同级员工关系融洽 E、责任心强,敢说敢做,勇于承担责任 F、没有违反过公司的规章制度
(3)标兵员工
A、熟练掌握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技能 B、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 C、思路清晰,高效敏捷,,顾客非常满意满意 D、保持微笑,与顾客、上级、同级员工关系融洽
E、忠于企业,不说不利于企业的话,不做不利于企业的事 F、没有违反过公司的规章制度
G、有能力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并尽力弥补制止。 H、领导不在现场时,能积极处理突发事件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评选优秀员工的加分项,每次加10分):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3.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4.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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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6.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突出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评选优秀员工的减分分项,每次减10分):
1. 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务者; 2. 上班时间不佩戴员工牌,不穿围裙者; 3. 上班时间在店里吃东西或在店买东西吃者;
4. 在上班时间内打电话聊天、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吃零食或做其他
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5. 违反公司仪表、着装或其它礼仪及卫生要求者; 6.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7.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8.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9.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累计达到3次(含)以上者; 10. 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1.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12. 违反员工基本职责,情节轻微者。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每次小过扣50元工资):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 频繁试吃水果,同一种水果同一天试吃超过3次者 3.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4. 私自给顾客(同事)打折者;
5. 季度内累计3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累计5次(含)以上者; 7. 违反员工基本职责,情节较重者。
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每次大过扣100元工资):
1.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 频繁试吃水果,同一种水果同一天试吃超过5次者; 3.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4. 故意撕毁公文或重要文书者; 5. 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 遗失重要公文(物品)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8. 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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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累计超过8次(含)以上者; 11.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2. 违反员工基本职责,情节严重者. 十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1. 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 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 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 恶意煽动人心对抗公司或集体怠工;
9. 当月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 10. 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 占用、贪污公司款项,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者; 14. 年度内累计10次记大过行为者;
15.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 欺诈行为,与客户合谋谎报市场假象,争取不必要的市场力度,使公司蒙受较大损
失;
17. 提供假资料或假报告,伪造、撰改单据、证明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18. 向他人泄露、提供公司机密;
19. 发表有损公司形象,恶意中伤公司、同事的言论、传单,上述情节严重者; 20. 辱骂客户或与客户发生斗殴事件情节严重者; 21. 上班时间戴耳机听歌或打电话聊天者
22. 其它严重违背公司意愿、阻碍公司发展、损害公司利益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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