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

2021-11-04 来源:客趣旅游网


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本页仅作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

总5)(页

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

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 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1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困难问题,根据省州市相关工作要求,特对我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资助对象与条件

1、资助对象。凡在我幼儿园就读有正式学籍(年龄3——6岁),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可由其家长向我幼儿园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

2、评选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提供有足以证明其家庭困难相应材料的可以评定为资助对象。 (1)孤儿;

(2)烈士子女与国家优抚家庭子女; (3)残疾幼儿;

(4)父或母为一、二、三、四级残疾的家庭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有五级以上残疾,但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 (5)丧偶单亲的困难家庭子女; (6)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幼儿;

(7)父母为城镇或农村低保对象的家庭子女; (8)年内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家庭子女;

2

(9)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一孩或两女)的经济困难家庭幼儿; (10)家庭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的幼儿。

二、摸底调查工作于本周五结束,符合上述条件的幼儿请填写《吉首市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申请表》,务必于本周四前上交,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证明材料务和证件必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

三、幼儿园根据家长提供材料经走访调查、评审小组评审、审核合格后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市教育局。 四、市教育局审批合格且资金到位后,银行统一为受助幼儿和家长免费办理银行卡,并将补助金打入卡中,由幼儿园统一公开发放给幼儿家长!

幼儿园贫困资助工作计划2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许珍珍 副组长:程芹、应晓红

宣传、调查组:鲍慧、王淑群、姚美芳、各班班主任 二、贫困生资助对象

3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2、孤儿;

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4、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 三、贫困生资助范围

贫困生资助比例按照在园幼儿总数的10%以内予以资助, 四、贫困生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将贫困生情况、申请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社区、村委会核实。 3、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生资助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教育局备案。 五、资金管理

贫困生资助金按照每生每学期的保教费600元的3%按学期提取,按学期发放,资助金实行专户管理。

4

六、贫困幼儿的.管理

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若在受资助期间出现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者,取消贫困资助资格,或视情况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额。 4、贫困生的调整。

(1)原来不是贫困生,由于家庭发生重大灾祸等特殊原因需申报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2)贫困生受到幼儿园资助后,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本人应书面提出主动放弃资助;或经幼儿园调查属实的,将作相应的调整。

六、贫困生补助资金的使用

每个幼儿按核定的贫困程度给予每学期300、200元的标准发放。

七、时间安排

每学年的9月为经济困难家长咨询和申请时间;10月上旬各班级组织调查摸底、评议和班主任预审;11月上旬初审、公示、反馈

5

和调整;12月审批报幼儿园、区教育局备案。每年的“元旦”、“六一”发放资助金。

八、幼儿园办公室具体负责贫困生资格的审查、年度资助计划的制定和资助经费的发放。

九、本细则由贫困生评审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 十、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