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制建设与宣传教育探析
作者:马政
来源:《管理观察》2019年第26期
摘要:消防工作水平对我国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保障,有着不可忽视的价值。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城市大规模扩张,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消防安全事故发生频率和危害性都表现出一定的攀升趋势。这与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法律法规构建的缺陷不无关联。对消防法制建设进行反思,探讨如何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改进法制体系建设水平,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消防工作;法制建设;宣传教育;探析 中图分类号:D922.14;D631.6 文献标识码:A
2017年,浙江杭州地区发生了一起性质极为恶劣的纵火案件——“蓝色钱江”纵火案。6月22日,杭州市蓝色钱江小区1802室女主人向119指挥中心报警,称家中起火。相关部门立刻开展了调查判定行动,并在报警两分钟内就派出了相应警力赶赴现场处理。但在消防队员抵达事故现场后,因室内消防栓压力有限,不足以灭火,且在结合消防车队的加压工具后,依然不能提供足够的水压灭火。事出无奈,指挥员宣布立刻铺设水带灭火。在消防人员抵达现场近半小时后,屋内因未能及时灭火发生回燃。最终出警一小时后,火灾被控制,但被困在屋内的四名当事人经抢救无效身亡。
“蓝色钱江”纵火案是近年来我国社会影响较大的消防安全案例,抛开其中存在的人为纵火问题,暴露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是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首先,蓝色钱江小区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未能真正落实定期巡查,且为了逃避责任,还出现了事后补填巡查记录的行为。物业消防管理相关人员安全意识非常淡薄,小区居民也缺少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原本的消防车道被胡乱停放的车辆堵塞,物业水泵房的消防栓泵控制开关是人为关闭状态[1]。其次,我国消防法律法规未对单位消防责任及追责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案件发生后,受害人直系亲属与绿城物业就消防管理不当产生纠纷,前后诉讼近两年,才以和解草草收场。这血淋淋的教训再次刺痛了我们,我国消防法规体系完善与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势在必行。 1 消防法规体系亟待完善
消防工作依赖于成熟的消防法律法规,然而,目前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现状是非常堪忧的。《消防法》是现行消防工作开展的主要基础,同时根据各地情况的差异,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一部分公安部与各级政府颁行的有关条例[2]。但不得不承认,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整体建设水平是较为落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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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发展进程越来越快,经济建设成果也取得了杰出成就。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必须及时更新换代,避免法律滞后性造成实际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对比其他大陆法系国家,譬如日本,消防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几乎是以年为基本频率的。我国立法程序本就较为繁琐,大部分法规修订的时间跨度都非常大,法律和实务脱节的情况屡见不鲜[3]。如上文所述的蓝色钱江案,绿城物业的追责迟迟未得到明确,也加剧了该案的消极社会影响。
《消防法》作为我国消防工作的最高法规,指导全国消防工作。地方的行政消防法规在制定过程中由于各地情况存在差异,颁布的条例都带有明显的地域特征,不仅很难讲《消防法》贯彻到实处,甚至还会出现和《消防法》抵触的情况。蓝色钱江案中,绿城物业就主张自身并不存在消防管理方面的过错,主要是基于杭州当地并未对小区物业消防管理颁布明确的责任规定条例。比如部分地区的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在办学审核的过程中必须提供一定的消防合格资质文件,然而有的学校则以《消防法》中“消防部门只需对教学建筑消防建设情况予以审核备案”的规定为依据,认为不需要开具相应的文件[4]。这种实践操作中的矛盾非常普遍,导致我国消防管理工作迟迟未能实现规范化,潜藏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2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
消防管理活动并不仅仅是消防部门的职责,同时也是需要群众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的。管理者、参与者的消防知识素养、安全意识水平对消防管理工作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5]。从2014年国家统计局与公安部消防局的相关统计数据来看,我国国民消防安全素质情况十分堪忧,超过30%的居民和50%以上的学生对消防安全常识的了解极为有限,对火灾自救措施也感到很陌生。调研同时反映,受访人数70%。以上对人口密集的公共场合消防安全问题较为忽视。不过,相对乐观的一点是,大部分受访者都对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表现出一定的兴趣,同时指出目前国内消防宣传教育不太到位,日常生活中缺少足够的消防知识了解渠道。2017年蓝色钱江纵火案发生后,有学者开展过群众安全感实证调研活动,其研究成果显示,选择“火灾”这一不安全感来源的居民数量迅速攀升,达到了32.1%。不难发现,群众对消防安全的关注度越来愈高,消防宣传教育质量亟待强化。
纵观当前的消防宣传教育,不难发现,几乎都是消防部门主导,多以一些宣讲、传单手册分发等形式开展,难免有些独木难支的意味。消防宣传教育应当积极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唤起民众对消防知识学习的重视[6]。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展情况相对较差的地区,消防宣传教育方式较为陈旧,频率不高,同时又保留着各种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的风俗活动。各地政府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领域较为轻视,未能充分整合群众实际需求,消防科普渠道不够多元化,未能有效降低群众消防知识学习成本,不能很好地调动起群众学习消防知识的积极性。同时宣传覆盖面也不够到位,造成我国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偏低的现状。 3 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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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显然是消防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明确消防机构,细化消防责任,构建完善系统的事前预防、事中响应和事后追责的法规体系[7]。参考我国近些年的社会消防矛盾实际,对法律做出针对性地完善。同时对各地政府提出整合与规范化消防规章制度的要求,即各地消防部门的规章、法规、条例等都应当围绕《消防法》展开,对与社会实际需求和上位法存在抵触或矛盾的法律规章应当予以废止改进。
在建成相应的法制体系后,最关键的是要在民众内心树立起消防安全意识。消防部门应当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席会议,对新时期背景下我国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面分析,并从多层视角探讨如何逐渐将各项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在围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基础之上,对农村、社区、企业、家庭等针对性开展适宜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各地政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形式开展消防宣传,譬如在社区黑板、宣传栏上张贴告示、标语,再如通过电视、广播、媒体短片等进行消防知识普及[8]。在人流量较大的地区,增设电子屏投放消防公益广告和知识宣讲。同时政府消防部门可以开通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推送碎片化的消防知识,将消防安全教育渗透到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可以定期组织群众前往消防站参观学习,提高消防宣传的趣味性。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可以积极组建消防宣传展馆,以重大消防案件陈列展示、火灾模拟等方式向民众宣传重视消防素养培养的重要性。对大部分人口密集的单位,如住宅区物业、学校、医院、娱乐场所等,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演练,并责令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参加消防培训,形成全民关注消防、重视消防和積极参与消防的良好气氛。 4 结论
本文期望借助此次分析研究,对我国目前的消防管理机制作简要地梳理,唤起公众对消防安全问题的关注。政府与消防部门应当认识到目前消防法制建设中的问题,着力于改善,民众也要认识到自身对消防安全意识存在的误区。立法者须结合近些年我国社会发展中暴露出的显著消防管理问题及时修订法律法规,政府消防部门和宣传部门应当发挥好带动作用,丰富消防宣传教育渠道,鼓励民众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社会团体、单位、组织应当在《消防法》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为我国全面消防管理体系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赵洪明.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N].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2018-01-19(003).
[2]何勇.减少隐患才是对消防员的最大关爱[N].广西日报,2019-04-10(003). [3]李刚.对消防安全一刻也不育脚玫松[N].人民公安报,2017-12-14(003).
[4]赖慰冰.以大数据为主导全面提升“智慧消防”建设水平[N].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2017-12-1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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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国.不忘初心永做消防事业的先锋模范[N].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2017-12-22(003). [6]赵文生.推动“传统消防”向“新时代消防”转型[N].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2017-12-27(001).
[7]朱慧松.小区消防工作要双管齐下[N].珠海特区报,2017-12-21(F02).
[8]张福好.践悟新思想开启新征程担负起新时代湖北消防事业跨越发展历史使命[N].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2018-01-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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