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下,特制定我校师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目的
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
二、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以校长王春勇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刘京宏校长(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赵辉、邵杰、纪志强、李文臣、臧永强
组 员:辛宁、李国杰、刘福良、徐学军、孙向东、于龙、李红昌、姜文博、雷明娟、邵兴华、于许波、李云霞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处室与和级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调查协助组、人员救治协助组、后勤保障组等,并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职责。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⒈学校疑似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王春勇校长并保留水样。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初步确认,事故初步确认后,校长在10分钟内向市教体局(3225115)、市监管局(3256335)、市疾控中心(3222035)、行村镇人民政府(3884112)、急救中心(120)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各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⒉在校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员工进行梳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⒊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纯净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⒋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他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⒌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⒍由总务主任联系组织卫生的纯净水或食堂单独烧水等方式提供水源,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⒎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⒏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⒐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⒑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
自备水源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示师生员工,及时解除控制。
⒒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
赵疃学校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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