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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2021-06-16 来源:客趣旅游网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病区的药品只供住院和急症病人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取。 2、药品领入后按存放要求分类放置,标示清楚,易于取用,同一药品按失效期从右手边,由近到远的顺序摆放,并设立近期药品警示表,表明有效期,防止过期失效。

3、注射药、内服药、外用药严格分开放置,高危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学药品等)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必须单独存放,标示醒目,设置红色三角警示及提示牌。

4、毒、麻、剧、限药品按有关规定设基数,专人专柜,双人双锁,妥善保管;建立登记本,各班认真交接签名,使用后余量推废记录双签字,将空安瓶保存好,及时领取补充。

5、抢救药品应固定在抢救车内或存放在专用抽屉内,定人、定点、定量管理,建立交班和使用登记簿,班班交接,保证随时取用。有封存条件的科室班班整体交接,抢救车每周(2013-12-18修订)开封双人清点检查后再封存。

6、病人个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

7、护士长要按规定要求,定期督促清点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减少浪费。若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盒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及时停止使用,上缴药剂科处理。随时掌握和了解常规用药情况,防止积压造成过期浪费。

8、加强药品管理,药剂科定期对病区药品管理进行检查,病区应予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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