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14
号提案的答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价函[2018]17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5.11 【实施日期】2018.05.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14号提案的答复
(黑价函〔2018〕17号)
焦红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好“中国雪乡”品牌建好信用时代的各方责任的提案》第51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提案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雪乡“宰客”事件,实事求是地指出信用缺失仍是我省经济发展中突出的“软肋”,分析了问题的根源,同时对如何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
2017年9月,省旅游委、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物价监管局、省保监局联合印发了 1 / 2
《关于加强我省旅游市场监管 大力整治旅游乱象的工作方案》(黑旅联发〔2017〕10
号),提出加强部门间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信息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明确物价部门负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 2005年我省成立“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41个中省直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工作推进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委社会信用办公室。我局作为成员单位之一,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配合省诚信办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加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综上,根据我局所承担的旅游市场价格监管、价格诚信建设和12358价格举报三个方面职能,就当前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重点,作一简要介绍。 一、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情况
(一)推动专项整治,规范旅游及相关市场价格秩序。2017年印发《黑龙江省旅游及相关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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