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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区配套资金)

2021-06-23 来源:客趣旅游网
2016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区配套资金)

1、管理办法

(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2)《浦东新区关于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

2、操作流程图

区发改委会同经信委、商务委、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市引导资金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启动新区项目申报工作,明确新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 由各开发区管委会和镇负责各自区域内市引导资金申报的宣传启动、申报受理、初步审核、材料汇总等工作。最后转报至区发改委 新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对新区面上服务业企业的成长性、创新性和行业带动能力等进行定量调查分析,分析结果作为推荐申报企业名单的参考依据,之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进行初筛评审,向区发改委提供评审结果,区发改委对排名靠前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最后综合分析并经征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上报市里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名单及排序建议,报新区政府审议 市发改委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对新区发改委上报市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进行评估,并经评审小组审议后,对拟支持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及征询行业主管部门建议,确定支持项目名单 市财政局对经评审小组审核同意的项目,按照财政自己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区财政局在企业收到市财政拨款之后进行1:1的配套资金拨付。区配套资金分批到位,市引导资金到位后拨付40%,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60% 新区发改委督促获支持项目单位于每年1月10日和6月10日之前,如实填写项目进展情况跟踪表,并在项目建设期间委托稽察办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稽察,若发现问题,项目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于验收前完成,否则,不予于验收 项目初筛 项目评审 资金拨付 管理监督 项目验收 获支持项目应在项目完成(竣工)后一年内进行验收,由新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验收于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两次集中进行,验收通过项目可获得最后60%资金的拨付,未通过项目将不再得到60%资金的拨付 惩罚整治 对于弄虚作假、挪用政府扶持资金、不积极配合新区发改委各项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二次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单位,新区发改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3、分配结果

2016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区配套资金)

序号 分配对象 金额单位:万元 分配金额 185 90 110 100 65 160 240 155 200 110 200 200 125 100 200 60 115 100 130 195 1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君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 上海欧电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 上海东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 贝展曼妙(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 上海大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 7 上海泓明供应链有限公司 8 美味不用等(上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幻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 上海金广大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1 上海东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2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3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4 上海优卡迪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5 上海欣方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6 聚熵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7 上海金蝶蝶金云计算有限公司 18 上海云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9 上海智位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 上海小蚁科技有限公司 21 上海帝林生物科技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22 上海自贸区咖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3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5 105 200 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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